幾年過去,我和九仔又考上了同一所高中。

這些年來,我和九仔早已經跟榮哥混的很熟,現在是七月份,距離開學還有很長時間,這天傍晚,我和九仔又相約在榮哥的撞球廳相見。

因為我暑假,父母特地從遠方回來陪伴了我一段時間,今天剛走,給我留下五十元鉅款。

在那個年代,五十元夠我揮霍整個暑假了。

但是今天,又出事了,遇到了幾個不開眼的。

我和九仔好久沒見了,因為父母在家,我知道待不了幾天又要走,所以這段時間也沒出來玩。

那個年少的時代,別說好幾天,就算是雙休日沒見面,週一上學了也有說不完的話。

我跟九仔一邊打球一邊聊天,還記得那天聊得話題是三國誰最能打。

我說:“肯定是呂布啊。”

九仔一臉壞笑著說:“不對,是貂蟬。”

我腦筋一向轉的慢,不過我看九仔的表情,就知道肯定還有下文。

可是我直到現在,都不知道為什麼,為什麼貂蟬就最能打了。

是的,因為我沒聽到九仔的下文,只聽到他一聲慘叫。

然後就看到幾個黃毛站在九仔後面,手裡還拿著根鎬把(就是一種翻地的農具,鋸斷的把手)。

打頭的那個黃毛叼著煙,斜著眼看著我:“小兄弟,你朋友可能要叫白車,沒空玩了,要不然我陪你打兩把?”

我知道他們一定是看到我掏錢了,不過是找藉口要搶錢罷了。

我懶得跟他廢話,撲上去就打,我們只有兩個人,對方五個人,很快就被摁在地上。

我鼻子也被打流血了,我一邊掙扎著要起來,一邊罵他。

看場子的一個哥,認得我和九仔,走過來勸說:“別惹事,他倆是榮哥的小兄弟。”

那領頭的黃毛,直接把菸頭摁在九仔手背上,囂張的說:“榮哥是哪根雞毛,沒聽說過。”

這個場子兩個場地,靠外的是撞球廳,靠內的是麻將室。

榮哥今天正好在搓麻。

接下來的事情就顯而易見了。

我和九仔被榮哥安排到樓上去洗臉,十分鐘左右,下來的時候看到那五個人渾身是傷的站成一排,在過道里一動不動。

那個領頭的黃毛,頭髮少了一大把,好像是被拽著頭髮打,連頭皮一起扯下來了。

“阿勁,九仔,滿意嗎?不滿意就接著打,我在這裡,沒人敢還手。”

榮哥這樣說道。

說真的,剛才被打的時候,我弄死他們的心都有,但是現在看他們這副慘樣,我一點火氣都沒有了,九仔也是一樣。

但是讓我倆說算了,說不出口,出來混,心軟了也不能說出來,說出來人設就算是崩了。

看我倆不說話,榮哥低下頭,按著我倆的肩膀說:“你今天不廢了他們,他們日後一定陰你,到時候你怎麼辦?”

我驚訝的看著榮哥,說實在的,我和九仔雖然早已經把打架當成家常便飯,但是從來沒想過打完架之後的事情。

“有仇不是應該當下就報的嗎,背後陰人算怎麼回事。”

我記得我當時是這樣說的。

然後我看到九仔笑了一下,就一下,然後榮哥也笑了。

是,我傻,我知道我傻,所以一般遇到這種情況,我就隨著大家一起笑,免得被人看出來只有我不懂。

說起來,這個暑假的事情很多,但是都無關緊要了,這個事情說出來,是因為這次的事情,讓我對「混」這個字有了點別的看法。

以前看的太簡單了,以為混就是不讓別人欺負我,那天,我隱約感覺到一件事。

那就是:混,也是一種生活。

我文化低,不知道初中升高中這一年的夏天該不該叫暑假。

這個假期匆匆而過。

我和九仔開啟了高中生涯。

我們很幸運,被分到一個宿舍,更幸運的是,這個宿舍都是能玩得來的朋友。

一個宿舍四個人,我們四個拜了把子。

那一年,我們兄弟四人雄心壯志,老師說我們沒把壯志放在學習上。

其實老大是愛學習的。

他學習很好,但是命不好,中考的時候拉肚子,搞得化學是0分,因為提前出場給他算了個缺考。

說到缺考,其實他一開始是拒絕的。

但是監考老師給了他兩個選擇,要麼算缺考,要麼算作弊。

其實老大心裡清楚,還有第三個選擇,那就是拉褲子裡,好吧,那還是缺考吧。

因此,老大雖然初中學習不錯,但是還是跟我們這幫差學生分到了一個高中,這就是命。

老大名叫張博文,他爸給他取這個名字是希望他學識淵博。

老二名叫李鐵柱,因為他出生那天,他爸夢到一根鐵棒,後來找人起名字,這夢一說,起名字的人就說了:古有一人,夢見太白金星,因此給孩子起名為李太白,我看你這個孩子,就叫李鐵柱。

他自我介紹的時候,聽到這裡,我們還鬨堂大笑來著,然後李鐵柱漲紅了臉,跟我們爭辯:

“文盲,知不知道李太白是誰?我名字引用這個典故,比學識淵博還厲害的很。”

老三就是九仔。

老四就不說了,明明四個人的寢室,我每天回宿舍只能看到以上這三個人,最神秘的就是老四,神出鬼沒,只有照鏡子的時候才能發現他。

記得那天週五,晚上還有自習,張博學本來要去上自習的,但是我們三個硬拉著他去蹦迪。

以前雖然經常在外面混,但是這種地方我還是第一次來。

嚴格來說,是我們三個都是第一次來,只有九仔,是這裡的常客。

進場要先交十五塊錢,是鐵柱請的客。

雖然是鐵柱請的客,但是來這裡玩是九仔出的主意。

我以前就問過他,我說:“九仔,有那個錢,還不如跟兄弟們吃頓燒烤呢,花在這種地方,浪費。”

九仔說我土鱉,說我沒情調,還說這裡邊幾乎每次來都能看到打架的,圖個熱鬧。

這個烏鴉嘴,說中了吧,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這次輪到我們打給別人看了。

九仔在迪廳裡熟門熟路,我們坐下沒多久,他就帶過來兩個妹子,自已摟著一個,然後推另外一個到我們身上。

我還記得當時腦海中蹦出來一句話:二桃殺三士。

跟張博文成為兄弟後,我嘴裡偶爾也能蹦出一些成語典故之類的話了,這還讓父母開心不少,說我好學了。

不過張博文就慘了,他跟我們三個混一起之後,學習一落千丈,一開始班主任見到我們四個又在操場閒逛,還會嘆一口氣,後來也就習慣了,把張博文跟我們劃為了一類,也就是不可教的那一類,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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