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選擇去那裡,僅僅是因為他在C市,我想看看他學習和生活的地方是怎麼樣的,雖動輒跋涉千里,但好像不是為了見他。我想,我可能是對C市這座城市充滿了嚮往,據說C市是一座適合生活的城市。我嘗試著去了解C市的文化底蘊,去了文人故居,想像個“文人騷客”一樣看古往今來,終究空有皮相,也去看了引領時尚潮流的街道,站在久負盛名的雕塑底下,卻被人潮推擠得分不清東西南北。

我厭倦了,我還是想見他,這樣的感覺比任何時候都要強烈,這是我與他相隔最近的一次。我準備去見我心心念唸的男孩子,雖然心慌,但是我覺得有必要做出行動。所以我在地鐵站晃悠了一天,我在想,地鐵總是會開動的,只要它啟動,無論怎樣,我都算是再一次靠近他。

原來我怕了!我不禁暗暗嘲諷自已。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變成了一個畏手畏腳的人。房間裡的燈明晃晃的刺我眼睛,讓我睡不著覺,我卻不敢關燈,昏暗的環境讓人沒有安全感,不舒服。所以,那一個月裡,我幾乎都是晚上睜眼到天亮,白天又開始無止境的睡覺,晝夜不分。“無業遊民”一詞用在我身上再合適不過。偶爾醒來的時候就去江邊逛一逛,望著江水出神,其實我不喜歡水的,我特別怕水。C市是座火一樣的城市,可惜在那裡我幾乎沒有朋友,所以難免磕磕碰碰,心生悲涼。但是我總是想多賴幾天,因為他,我不想離開那裡,即使舉目無親。就這樣渾渾噩噩幾日後,我終於決定離開C市了。我太寂寞了,終日面對一個空蕩蕩的房間,連說句話都不會有迴音的地方讓我害怕。

於是我們兩個整整六年的時間沒有一星半點的聯絡。我想變成一個更好的人再去見他,去告訴他過了這麼多年我依舊喜歡他。所以我做到了,我在更高的學府裡面學習,我擁有很多東西,是別人或許一輩子都不會有的,我忘記了所有的不愉快,披著陽光走向他,再一次靠近他,終是飛蛾撲火。我們在雪地裡相愛,漫天的大雪見證了我們的愛情:轉瞬即逝。我高調的宣佈我們相愛,在超市裡面見證了人間煙火氣。我們換過每一個朝代的衣服拍所謂的“結婚照”,我想證明,每一世,我都嫁給了他。我得到了“公公婆婆”的承認,尤其是我婆婆,我看得出來她很喜歡我。可是情人節的時候,他和沈和在一起,沈和的父親生病,我像個傻子一樣以為那真的是他的伯父,像猴子一樣表演,我在車禍現場淚流滿面,他在醫院裡面對她噓寒問暖,無微不至。

可是每次我難過得想哭的時候,都聯絡不到他,發微信微信不回,打電話電話結束通話,過了那麼久,終於想起問我發生了什麼事情,我能說什麼呢?難不成我還保留那些負面情緒等他消化嗎?可是每次我說難過的時候,他都讓我不要想太多,都讓我早點睡,我就只能硬生生的將已經在訊息框的那些礙眼的文字刪掉,乾淨利落的說一句“晚安”。

恰巧那天他沒有聽懂我的話,沒有理解我的意思的時候,我就是覺得委屈,就是覺得沒意思。剛好我說我向往自由的時候,他說我天馬行空,他讓我腳踏實地;剛好我說現實太扯的時候,他說我庸俗,沒有年輕人的樣子。我說轟轟烈烈,他就覺得平淡才是真,我能怎麼辦?他問我為什麼夜裡崩潰,難道我可以終日無所事事的在光天化日之下以淚洗面嗎?

恰好我鄭重的道了“晚安”,恰好他就那樣消失不見。恰好那天我比較欣賞他,又剛好那天他的表現不盡如人意。恰好我以為大家是朋友的時候,剛好他除外。剛好我在案發現場血淚交加的時候,他只會糾結他底愛不愛我。剛好因為我心疼他,不想讓他承受那些痛苦的時候,他也順著臺階下去選擇充耳不聞,視而不見。恰好我就是在意這些。

恰好我最需要他的時候,他站在我的對立面懷疑我。他說人人平等,那我們相愛的意義在哪裡。你對素不相識的陌生人都可以像對我一樣,那我對你好的意義在哪裡。對他再好,還不是要淪落到和其他人一樣的結局,多麼悲傷的一件事情。他只懂真理,他不懂我。

我雖然話很多,但是廢話不多,每一句話說出來都應該有它的意義。很多話都是為了討他開心,有些話是為了暗示他,可是突然沒意思了。我想相互認識應該是一道簡答題才對,而不是選擇題。

可惜,當我最信任他的時候,他任由我討厭的人站在身邊。

昨天新得了一袋糖,抵擋不住那甜甜的誘惑,所以多吃了幾塊,可惜夜裡竟是口渴,難以入睡。不由得想起膝蓋、手腕等等各處已經開始結痂的疤,其實事發的時候沒有覺得疼,甚至於褲腳被蹭破了也不曾察覺,可是後來才隔了幾個小時而已,四肢卻無法動彈。我那天盯著那一欄字好久,不停的去確認,想要尋找一點蛛絲馬跡來證明是自已眼花,卻也是隻是在一遍又一遍的確認那個事實而已。

不能吃太多的糖,說遠了,會長蛀牙,說近了,口渴有時候也是一種燃眉之急。千里之堤,潰於蟻穴。那些不經意的疼痛聚集在一起,也可以瓦解骨架,了結一些感情。小孩糖吃多了會上癮,可也不是任何時候都有糖,我們也不可能永遠是小孩。還有的糖也可能是酸的,小孩也不可以哭著鬧著要吃糖。其實仔細想想,好像一切都是既定的,從故事中脫離出來,一切就應該是這樣的,就像是死亡一樣直白。

就像是在我的時間裡橫插一腳的人。糖是他帶來的,傷口也是他留下的,我為了得到那一袋糖拼盡了所有。結痂了,脫落,生長出新的面板紋理,再無疼痛感,然後大腦意識假裝忘記那一切。但是每次血液迴圈重新到達那裡,都會感受到那不一樣的面板紋理。

我曾因為程酩覺得未來可期,那樣的期待真是少有的幸福,也曾因為程酩覺得其實去哪兒都無所謂,因為哪兒哪兒都不再有你。

我喜歡了程酩兩次,程酩拋棄了我兩次,程酩喜歡沈和兩次,程酩因為沈和放棄了我兩次,我的一生何其悲哀。可能緣起秦越,緣滅秦越。

以前,能和他認識的人在一張桌子上吃飯,我都覺得榮幸,現在好了,喜歡終於過了。不得不承認,他是我最喜歡的人。我生活在一個充滿愛意的世界裡面,但是那樣的愛意沒有能夠助我成為一個強大而美好的人,我瘋狂的迷戀有程酩的世界,沒有他,一切都沒有意義了。

程酩,以後的日子裡,還會有人前赴後繼的來愛你。而我們,就像是我不曾記得那些喜歡我的人一樣,你只會偶爾在某個有朝露的清晨,猝不及防的想起我這樣一個人,內心卻毫無觸動。你的愛像是大海,我卻像那溺水的魚。我愛懸溺在傍晚的餘暉裡,暈染故事的始末。你不曾愛過我,只是貪戀我的狂熱。為了迎合你,我耗盡了半生的激情。

程酩,我穿著婚紗,嫁給過你。這是最後一世了。我不會出現在你的婚禮上,我不會高舉酒杯,大大方方的祝你幸福,你可能會娶最喜歡的人,而我卻沒有嫁給我最喜歡的人,賓朋滿座的祝你幸福。但是我詛咒你娶不到最喜歡的人。我希望你在深夜裡悔不當初,夜夜想起我的好,後悔曾經沒有給過的一切,想彌補卻沒有任何機會,像我渡他的劫一樣,渡我的劫。在酒精上頭的那一刻,無止境的指責自已的所有不是。就像是顧城所說的那樣,“你從這一邊走到了那一邊,路過了我的全世界”。對於我們來說,彼此都是。

程酩,你還記得嗎?有一次你喝著奶茶告訴我你牙疼,於是那天半夜兩點我醒了,因為睡前你牙疼還沒有好。我不會喜歡你很久的,因為牙疼的話,我是會選擇睡覺的。

程酩,我是哪本書裡爛尾的詩集不重要,可是我想做你的禁書裡面最驚世駭俗的那一章。可惜的是,我都懂,我懂你的一時興起,我懂你的算計與計較。我懂你分不清水和天。

春去秋來,四季輪迴,我都無所謂的。太陽之下的人,一定會有影子。你站在陽光裡,我看著你的影子,就像是看著自已。光不是對於誰來說都是救贖,就比如雪。我於寒冷的冬季來到這世界,就是為了見你一面,見光一面的。從今以後,你所見的春雨,夏雷,秋霧,冬雪皆是我。”

“你連結婚請柬都不敢發給我。

程酩,我至死都不知道你究竟愛誰。

程酩,我不追了,你幸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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