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零賣歌,倒不是純粹為了錢和洗脫抄襲的嫌疑,事實上他就是一個抄襲者,這個不用洗。有些事,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既然抄了一首,自然就會抄無數首。

當然,凌零並不打算以抄歌為生,他會嚴格控制數量,他賣歌主要的目的是為得到社會地位和擴充人脈。

一個有名氣的詞曲作家可以帶來不少便利,更容易結交精英階層,不要說什麼,找歌星合作就比普通老闆要方便得多,而明星效應只要操作得當,可以帶來不菲的收入,這些都是錢啊。

簽了合約,凌零讓姚書婷先回學校,自己則去銀行辦點事,離開的時候迎面一個打扮時尚的女生推開玻璃門走了進來,凌零認得,這妹子是文曉彤的同班同學兼室友,付美娟。

“凌零,你怎麼在這?”付美娟對這位把自己比作影子的男生很感興趣,主動打招呼。

“哦,來這裡辦點事,再見。”凌零打完招呼,沒有多說,走了。

“再見。”付美娟看著凌零消失的身影,略有不滿的嘀咕道。

“美娟,剛才的凌先生你認識?”一位年輕的工作人員走過來問道。

“認識,同屆的校友,表姐,你稱他為凌先生?”

“嗯,他是客人,當然稱他為先生,他原來和你是同一間學校的啊。”

“表姐,你怎麼說話怪怪的?”

“美娟,我問你,你有多少存款?”

“我……大約五千左右吧。”付美娟認真想了想。

“真想不到你還沒畢業就有那麼多錢,我工作三年了,才存了一萬塊。”

“呵呵,表姐,原來你是萬元戶啊,失敬失敬。”

“屁的萬元戶,一萬塊連買個廁所的資格都不夠。”

“那也不錯了,我聽說很多人一年也存不了幾個錢呢。”

“那也是,比起那些月光族,我算富的。”

“對了,你說存款和凌零有什麼關係?”

“說這個之前,我問你,你跟他熟悉嗎?”

“不熟悉,他追過我的室友,我們就是這樣認識的。”

“他有女朋友?”

“沒有,我室友拒絕了。”

“你室友居然拒絕了?真是有眼無珠。”

“表姐,你什麼意思?你的意思,凌零是珍珠?”

“他是我們的VIP客戶,你知道要有多少錢才能成為VIP客戶嗎?”

“多少?”

“50萬以上。”

“什麼?這麼多?不可能吧。”

付美娟大一吃驚,因為現在在牛城一套房也就三十四萬,位置差一點的,甚至不用三十萬,很多人奮鬥了一輩子,也才賺了一套房子的錢而已。

“他每次來都是走VIP通道,還能有假嗎?”

“他……怎麼可能有這麼多錢?”付美娟有些難以置信的自言自語道。

“你問我,我問誰呢?你覺得他這人怎麼樣?”

“不熟悉,僅僅見過幾面。”

“如果可以的話,我勸你考慮考慮,他雖然黑了一點,但勝在有錢啊,你想啊,他現在還是學生,就已經有這麼多,畢業以後會有多少?加一個零不過分吧。”

“有沒有可能這錢……不是他的?”

“他是富二代嗎?”

“不是,窮三代還差不多。”

“窮三代?那證明這些錢是靠自己賺的嘍。”

“你確定這些錢都是他的?”

“首先,除了父母,誰會把這麼多錢給別人,其次,我在銀行上了幾年班,別的本事沒有,看人的本事還是有一點的,有錢人處處透露出一種自信,你那個同學,就給人一種很自信的感覺。”

“這……難道傳說中的是真的?”表姐的解釋很合理,讓付美娟不得不相信。

“什麼傳說?”

“之前凌零寫了一首叫《追光者》的歌,並在校慶晚會上自彈自唱,轟動一時,傳言他把歌賣給唱片公司了。”

“《追光者》不是楊子明寫的嗎?”

《追光者》最近很火,付美娟的表姐也聽過這首歌,不過她記得《追光者》是楊子明一手包辦的,怎麼變成了凌零,難道是同名的歌曲?

“楊子明版本的和凌零版本有一些不同,論編曲,楊子明勝,但論演唱、詞曲水平,我覺得凌零版本更勝一籌,楊子明也因為兩首歌高度相似,派律師到學校告凌零抄襲,還揚言要凌零賠十萬呢。”

“哦,聽你這樣說,到底是誰抄誰的?”

“我覺得凌零應該是原創,從時間上來說,是凌零先唱的,從感情上來說,也是凌零唱得更有畫面感,我想若沒有刻骨銘心的經歷,應該唱不出那樣動人的歌聲來。”

“你們學校沒有音樂系吧?那個楊子明可是音樂學院科班畢業的哦。”

“是啊,所以大部分人都認為原創是楊子明,是凌零不知從哪裡得到楊子明的手稿,不過,我還是相信凌零就是原創。”

“為什麼?”

“因為裡面的歌詞簡直就是為我室友量身定做的。”

“哦,你室友是光?”

“嗯,她是我們系,不,是整個管理學院最優秀的女生之一,不僅是學生會幹部,還是晚會的主持人,暗戀她的男生數以百計。”

“等等,你之前說凌零被你室友拒絕,就是這個室友嗎?”

“是的,就是她。”

“那凌零呢?他在學校表現如何?”

“他啊,孤獨,沉默,被同學排斥,就像歌詞裡的影子一樣,那麼的不顯眼。”

“這……聽你這樣說,凌零的確有可能寫《追光者》啊。”

“是啊,所以我相信他。”

“如果《追光者》真是他寫的,他賣給唱片公司後得了一筆不小的錢,但一首歌能賣50萬嗎?”

“一首我估計肯定賣不到這麼多錢。”

“你的意思是幾首歌一起賣?”

“我也不知道,我想,既然他能寫出一首歌來,那繼續寫兩首、三首應該不難吧?”

“這也有可能,美娟,如果他真的會寫歌賺錢,那就是兩種才都有,我覺得你真的要好好考慮一下。”

“表姐,你在說什麼呢。”付美娟有些害羞地說道。

“你聽我說,愛情固然重要,但麵包更重要,以我為例吧,林秀峰對我是很好,很溫柔體貼,但以他的收入想在牛城買房,不知道何年何月才得償所願,如果在牛城不買房,難道你讓我跟他回鄉下種田嗎?”

“這個……”

表姐找了一個外省的同學當男朋友的事付美娟是知道的,其實付美娟並不看好表姐這段感情,就像表姐所說,不是林秀峰不好,而是他家太窮了,窮到現在工作幾年了,還在還家裡的債。

“趁他現在不為人知,潛在水裡,你若這時候接近他,他肯定會像一個沒有玩伴的小孩子一樣視你為知己朋友,到時做不做男女朋友你再決定,但和他做好朋友一定是有百利而無一害。”

“這……”

“他這個秘密,知道的人肯定不多,想想吧,若他的財富曝光,肯定會有很多女生主動接近他,你現在可是佔了先機。”

其實付美娟之前在凌零被告抄襲的時候,就在一眾室友面前說過這樣的話,不過她一直沒有付諸行動罷了,因為她做不出刻意接近凌零這種事來,現在既然知道凌零有這麼多錢,讓付美娟覺得……或許可以試試和他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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