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紅英見林南走了,便將目標對準了歐陽翩翩。

“翩翩啊,林海喜歡了你多少年你不會不知道吧?你做人怎麼可以這樣呢?小姑娘家家的,見異思遷可不是什麼好事。”

歐陽翩翩被向紅英氣的臉蛋通紅,她也沒怎麼罵過人,只有當小初高的老師才會變得伶牙俐齒,而大學導員更像是一位管家的角色。

可官宣實在憋不住了,她挪動著肥嘟嘟身體衝了過來,擋在向紅英的身前。

“我官宣活了二十年了,還真沒見過你這麼自我的,我們導員跟你有毛個關係啊?還有南叔,你們生了不養也就罷了,將他丟在鄉下一十九年,接回城裡就直接給他斷了後路,幾輩子的仇人啊?用的著這麼狠?”

官宣拉著歐陽翩翩道:“導員,我們走,別跟這種人廢話。”

歐陽翩翩還是對向紅英解釋了一下:“向阿姨,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跟誰交往,跟誰做朋友,談物件那都是我個人的事,我爸媽都管不著,更別說你了。”

“另外,林海喜歡我十多年,那是他自已的事,我早就跟他說了,我可不喜歡他,你也別拿這事綁架我,喜歡我的人多了去了,那我是不是每個人都要嫁?”

向紅英滿懷信心的來,卻碰了一鼻子灰,她都不知道這世道是怎麼了?

怎麼是個人都敢跟她槓呢?

難道因為她剛剛退居二線了嗎?

“林輝,你什麼慫樣,兒子管不了,連毛都沒長齊的丫頭都跟我懟上了,你也不吱聲,你還是個男人嗎?”

向紅英的這口氣,總得找一個人來出。

她習慣了發號施令,一時間無法面對權利的消退,所以,林輝這段時間以來,承受了她最多的火力。

林輝在來之前是有過預見的,林南的反應似乎與他預想的差不多。

他現在聽多了流言蜚語,也開始學會反思了,畢竟,如果沒有人在旁邊說,他似乎一直被向紅英影響著思維。

表面上,人家說他們是林家,其實,他們的這個家,姓向不姓林。

向紅英霸道的有點唯我獨尊,在家裡,所有人都順著她的意思,唯獨林南不是。

其實算起來,林南的脾氣似乎更像向紅英,而林海則更像林輝。

“算了,走吧,別在這裡丟人現眼了,翩翩說的對,你沒資格對她指手劃腳,若是你要對歐陽家開戰,我們先離完婚再說,別忘了,你那個國企馬上就要被收購了,而收購它的人正是歐陽建國。”

林輝這是在告訴向紅英一個事實,時代變了,你也不是那個高高在上,手下有著數千號人,一言可以摭天的國營大廠領導了。

退下來之後,誰又會聽你的?

“算了,回家,早晚有一天,林南會認識到自已的錯誤,他就賣個炒飯,還能堅持多久?”向紅英自顧自的說著,彷彿在堅定她自已的信念一樣。

……

林南心情很不好,雖然他表面上看起來風輕雲淡,但又怎麼會一點不在乎?

像是有一種東西,他明明很想要,卻似乎怎麼做也得不到,只能告訴自已,我不要,我不要。

十月七日一大早,大概是凌晨四點,白小芸就開車來到了林南原來的出租屋。

敲了半天門,開門出來一個穿著褲衩的老頭,滿口黑牙的對白小芸笑:“妹妹,多少錢啊?”

白小芸驚呼一聲,鑽上車就跑。

待逃離後,她撥通了林南的電話:“林南,你要死了啊?搬家了也不跟我說?”

林南將枕頭邊的手機離自已耳朵遠遠的,他覺得白小芸的聲音又尖又高,不由懷疑是不是每個過生日的人都會特別興奮?

“大姐,這才幾點,你起那麼早幹嘛?再說,你找我不會打電話啊?”

“快點報出你的位置……”

“金秋花園……”

林南剛報出位置,就聽見電話那邊傳來一聲尖叫,林南還以為白小芸出什麼事了,結果白小芸卻說:“你這頭豬,搬到金秋花園你都不跟我說!”

林南覺得白小芸管的有點多了,他幹嘛要跟她說啊?她又不會給他出房租,真是奇怪。

四點半,林南已經洗漱完畢下了樓,被白小芸一路載著向批發市場進發。

在白小芸的認識裡,買個菜哪來那麼多事?

放電子秤上一秤,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不就完了嗎?

可林南買肉,先是用鼻子聞,然後再用強光手電照著看,在買到羊排的時候,明明是一頭羊身上的排骨,他愣是這邊買一根,那邊再要一根。

別說店家了,就連白小芸都覺得林南好煩,買個東西比女人還要磨嘰……

可林南無視白小芸的不耐煩,依舊遵行著自已的購買方式。

“這個生蠔可以,帶著點澳洲悉尼的海味,又似乎來到了紐西蘭的布拉夫。老闆這隻怎麼賣?”

水產老闆:“一隻不賣……”

林南:“可是你這堆生蠔裡,只有這一隻最好啊!”

水產老闆:“小赤佬,儂再不走我用水滋你一身。”

林南:“別啊,我出雙倍的價格。”

白小芸上一趟菜場,差點要被林南搞出神經病了。

她就覺得,假如林南拉她去逛街,打死她都不會去,不,我特麼白小芸再陪林南來逛菜市場,我就不得好死!

一通菜買下來,時間已經是上午九點整。

約好了下午五點去白小芸家裡做飯,兩人各自分頭行動。

白小芸回家繼續補個美容覺,她就不該一時興起,非要帶著林南來菜場買菜。

林楠今天將員工都放了假,自然也相應的減少了營業額,下午二點就準備收工,將店裡的衛生全部打掃完畢以後,他才回到了家,洗了個澡後還稍帶著眯了一會。

林南雖然不知道白小芸宴請的是哪些人,但畢竟人家過生日,他還是決定重視一下,換上了他從白小芸那裡白嫖來的,也算是他衣櫃裡最貴的一套衣服,不算鞋子的話,這套衣服總價超過了三百之巨。

不過,身材好、長相英俊的人,即便穿個地攤貨也有種模特的高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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