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培不知道去哪裡,許海江也不知道。

他來到縣城只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給他的妹妹彩霞買肉。

在他妹妹落水之前,每頓飯都必須是細糧。

他們最多每三天吃一頓肉。在那個時候,她真的像公主一樣被撫養長大。

現在彩霞已經改變了很多,吃的和其他人一樣。雖然母親每天早上還會給彩霞煮雞蛋,但許海江再也不會像過去那樣嫉妒妹妹能吃到好東西了。

這是彩霞應得的。作為哥哥,他很高興他的妹妹能吃得好!

“我們…再去購物嗎?對了,我們還沒去百貨商店呢!”許海江張開了嘴。

他記得他出門時,母親給了他幾尺的布票。也許……他可以給楊培買一塊布做衣服。

“百貨商店嗎?不要去那裡。它們比供銷合作社的成本更高。”

百貨公司的東西品種比供銷社的齊全,面料比供銷社的漂亮。還有鞋子、手錶、髮帶和其他東西可以賣,這些東西會比供銷所的稍微貴一點。

“沒什麼的。不一定會買。我們先去看看吧!”

許海江和楊培帶了十塊錢,買東西還不到兩塊錢,還剩八塊錢。只要他不買羊毛和燈芯絨,應該就夠了。

百貨公司裡,許海江帶楊培來到賣布的地方。

在這個時代,布藝的色彩比較保守,黑白、灰藍,以四色為主,黑白多用。

另外,衣服是自己做的,所以款式比較老。

當然,這很正常。人們在街上穿同樣的衣服,但他們並不感到尷尬。如果你穿不同的衣服,會很尷尬。

許海江給楊培選了一種帶小花的滌綸布。它是七毛五一尺。許海江一次買了六尺,把邊春蘭給她的布票都花光了。

付錢的時候,楊培很心疼。

六尺布,四元五角,在街市上要賣二十斤糧食還多。

許海江付了錢,布就歸他了。他把它遞給楊培。“拿著!”

“海江,要麼…或者把這塊布給彩霞。我還有衣服可穿。”楊培說。

雖然兩人一直在處物件,他們很可能會結婚。

但楊培還是不習慣用許海江的錢。

“不,沒有必要。彩霞的衣服太多了。我媽媽不會讓她這麼苛刻的!”

許彩霞是許家的寵兒。

毫不誇張地說,許彩霞一個月至少有一套半套的新衣服。

即使不是她母親寫的,也是她在城裡的老姨寄來的。

雖然很多衣服妹妹不能穿,但她現在瘦了,也許。小姨過去常寄衣服,可以慢慢地穿了。

相反,楊培總是穿半舊的而不是新衣服。除了白襯衫、黑工裝褲等他只在來這個城市時才穿的衣服,他已經可以用補丁描述它們了。

“可你是她的哥哥啊。”楊培猶豫了一會兒才開口。

她覺得許海江對她比對彩霞好。

楊培雖然很感動,但並不開心。

許海江是許彩霞的大哥。當然,他應該想到他的妹妹為一切,不是一句話“媽媽負責妹妹一切”。

邊春蘭是彩霞的母親,許海江也是彩霞的哥哥。

許海江的臉一下子紅了,“我……我有一斤糖券,六兩糧券。去給彩霞買吃的吧!”

“我還有四兩糧票,可以湊一斤給彩霞買!”楊培說。

之後,楊培又說:“現在,她也是我的妹妹了!”

“好吧!”

兩人高高興興地去給許彩霞買吃的。買完食物,他們覺得沒有地方可去,就回到了農村的生產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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