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豔靜靜地觀察著面前蔣肖鳳英的手。它很粗糙,看起來像一個粗製濫造的工人。

“你的身份證呢?”楊豔問。

身份證也是過去兩年才出現的東西。

但是,這可以用作身份證明。

蔣肖鳳英一臉困惑,好像不知道楊豔在說什麼。

“那麼,你的身份證呢?你家在哪裡?”楊豔繼續說道。

她剛開口,蔣小花就跪在她面前說:“姐姐,我不會一直在這裡的。我會工作三個月,然後存錢。我馬上就走。”

楊豔說:“對不起,你拿不出證據。我不能收留你!”

規則就是規則。楊豔不能打破他們。

“大姐,求你了,我真的沒辦法。如果我拿了這些東西,我的幫手就不讓我走了,大姐……”

楊豔同情地聽著。

但她不知道誰在她面前,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很窮,以防發生意外

“這樣,我借給你十塊錢,你自己去找工作吧!”我們有自己的規矩,不能為你破例!”

楊豔說完後,蔣小花的臉色一變再變。

她覺得自己已經做得很好了,但是

在這種情況下,蔣小花只能離開。

“姐姐,你是個好人。十塊錢只能讓我過這個月。如果我下個月找不到工作,我還是會餓死的。我認為……算了吧!”

蔣肖鳳英一步一步走出服裝店。

她只是離開前腳,每天跟著豐言的女員工沈紅。“你為什麼不離開她呢?”她說她只工作三個月!”

“只要她沒有身份證,我就沒有身份證。前者很好。畢竟,很多人還沒有做過,但後者呢?即使在她所在的地方,我也不想說,我必須冒險!”

“這倒是真的,但她看起來不像個壞人,而且她看起來很好!在店裡賣衣服很合適。”

“缺席總比不加區分要好!”我選擇了這麼長時間來尋找一個人品好,業務水平高的人?等一下,我相信會有人來的!”

蔣小花沒有從楊豔那裡得到任何好處,去了許海霞開的第一家服裝店,周愛蘭是店長。

與楊豔的謹慎相比,周愛蘭就差多了。看到蔣肖鳳英的美貌,說她美得可憐,就把她留下了。

周愛蘭:“沒錯!我在1號店,2號店在另一條街上,3號店在……”

周愛蘭認為大家都在一個地方,未來可能會有人事變動,補充道:“2號店的店長薛萍萍是楊豔!”

蔣肖鳳英拉著嘴笑了。

薛萍萍,那個女人很幸運,沒有死在錢大寶和錢小雅手裡。

蔣肖鳳英,更準確地說,是蔣秋月。

她被程永利傷得很重。

不管你去哪裡,住在青年旅社,因為你有錢和證據。

然而,程永利故意把自己的姓寫錯,導致她被拒絕進入青年旅社,火車票也買不到。

汪海娜吃了很多苦,從這麼偏遠的農村來到B城。

程永利把錢都給了她。

如果她不記得許海霞開了一家服裝店,她就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了。

汪海娜發誓,她這幾年所受的苦,一定會讓許海霞和汪家的人付出百倍的代價!

不僅是他們,還有程永利和薛萍萍。

“你還記得我剛才跟你說的話嗎?”周愛蘭問薛萍萍。

“是的……”

“我先給你買一套衣服。你去洗個澡換件衣服!我們店裡的員工不能髒或不整潔。我們代表整個服裝店。我們穿的是我們服裝店的衣服。顧客一眼看到的就是我們衣服的樣子,你知道嗎?”

“我明白了,姐姐!”

“不要叫我姐姐,叫我店長!”周愛蘭說。

“商店經理?”

“沒錯!趙…這是老闆開的處方!總之,我教你什麼,你就能學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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