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我該怎麼辦?”艾米耷拉著腦袋,沮喪地捧著茶杯喝兩口紅茶,“父親不准我出門,也不准我插手家族事務...”

程輕雲握緊女兒的手,鼓勵她:“孩子,你是托馬斯家族唯一的繼承人。媽媽相信,總有一天整個托馬斯家族都是你的,你要韜光養晦,讓家族的長輩們喜歡你。”

“可父親好像不喜歡我...”艾米委屈道,“爺爺奶奶叔叔伯伯們,都很喜歡艾米。可父親,我感覺他一點也不喜歡我,為什麼呀?”

程輕雲當然知道原因。

艾米不是托馬斯的孩子,他當然不會喜歡這個女兒。

可程輕雲不能把真相告訴艾米,程輕雲道:“因為我是個替身,你父親他愛的是那個叫顧曼昔的女人,他不愛我,自然也不會愛我的孩子...艾米,你是媽媽的希望,知道嗎?”

艾米似懂非懂點頭,拉著程輕雲枯瘦的手:“母親您放心,我一定不辜負你。”說著,艾米偷偷摸摸往程輕雲手裡塞了一張銀行卡,“母親,這是我這個月的零花錢,你拿去用吧。”

程輕雲感動地落淚:“媽媽的好孩子。”

程輕雲將女兒抱在懷裡,充滿野心的目光望向窗外。

程輕雲知道,孩子還小,很容易掌控。

要讓艾米迅速成為托馬斯家族的繼承人,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送托馬斯早日上路。

托馬斯家族的規定,子女滿十四歲即可擁有財產的繼承權。

今年艾米已經十四歲了,程輕雲苦苦煎熬十多年,就是為了等孩子長大...她這些年吃過的苦,受過的傷,要讓托馬斯用命來抵!

她永遠不會屈服這醜陋不堪的命運,哪怕被踩進深淵裡,她也要奮力爬起來!

忍辱負重十幾年,就是為了等待這一天,她要重新爬上巔峰!欺她、辱她、害她的人,她總有一天會報復回去!

————

紐約醫院。

顧初趴在病床邊打瞌睡,顧曼昔半坐在床上翻看劇本,房間裡安安靜靜的。

忽的,病房門被砰地撞開。

宋琛風風火火衝進來:“曼昔!”

顧曼昔嚇了一跳,嗔怪道:“多大個人了,還冒冒失失的。”

宋琛當然著急,在來的路上聯絡到醫院的醫生,瞭解到基本的情況。顧曼昔這次的腳踝被砸地特別嚴重,有一定的機率會落下問題,這意味著顧曼昔後半輩子可能會變成跛子。

宋琛望向顧曼昔打著石膏的腳,心疼不已。

“放心,我一定會治好你的病,無論付出多大的代價。”宋琛攥緊顧曼昔的手,想要抱住她,“造成這次事故的人,我會追責到底。”

顧曼昔臉色微紅,小聲提醒:“孩子還在這裡。”

宋琛這才注意到旁邊的顧初。

宋琛:...

顧初:...狗爹,我這麼大個人在病房裡,你從進屋就沒注意到我?

顧初起身,伸了個懶腰:“你們繼續聊,我出去買點東西吃。”顧初才不願意當這顆巨大的電燈泡,特別自覺地離開了病房。顧曼昔和宋琛結婚多年,兩人還像是新婚一樣,總是膩歪地不行。

顧初差不多就是吃這倆狗糧長大的。

顧初出了病房,打算回公寓繼續進行任務。這次要抓捕的團隊人數不多,但個個精明透頂,大概知道有人在追捕他們,這幫人作鳥獸狀四散開來,分散在紐約大大小小的地點。

要想抓捕,十分有難度。還不能注意追捕,很容易洩露風聲,其他人聞訊逃跑。

顧初打算先按兵不動,等待他們匯聚,再收網抓捕。他們要瓜分鉅額的財產,肯定會找時間集合。

“滴滴——”

顧初在回去的路上,接到了程祁的電話。

顧初語氣不悅:“說?”

程祁:“過兩天我來美國一趟。”

熙熙攘攘的紐約街頭,顧初停下腳步:“你跑來這裡幹什麼?”顧初其實不太喜歡程祁來美國,最近她總感覺美國這片土地十分怪異,虐文原著裡的角色們來了一大半。

這讓她心裡莫名地不安。

就像暴風雨前的天空,匯聚了四面八方的烏雲,只等合適的時機電閃雷鳴,來一場令人聞風喪膽的雷暴。

程祁優雅靠在辦公室的長椅上,幽遠目光望向窗外:“初初,我想你了。”

顧初:...

“說人話。”顧初胳膊冒出一層雞皮疙瘩,聽這傢伙說情話咋總是這麼彆扭呢?

程祁嘆口氣:“最近公司在美國有個國家級別的大專案,我需要親自去一趟。”

顧初攥著手機,總覺得心裡不安。

程祁也要來美國了...

甩去心裡的負面情緒,顧初邊走邊問:“你傷怎麼樣?”

程祁咳嗽兩聲,裝得十分像:“最近半夜總是咳嗽,心肺部位疼得厲害。”

顧初微微皺眉:“我會盡快給你搞到特效藥。”

“謝謝初初。”程祁嘴角牽起若有若無的笑意,話裡有話,“你真關心我。”

顧初聽得耳根發麻,揉揉雞皮疙瘩,結束通話電話往公寓返回。在京都的大廈辦公室,程祁慢悠悠地放下手機,心裡美滋滋的。

今天和顧初的通話時間又超過了一分鐘,再接再厲!

還有,程祁嘴角止不住的上揚:初初還關心起我的身體狀況,她心疼我。

“安排飛機,去紐約。”程祁道。

助理王哥立刻開口:“好的,我這就去安排。”

————

顧曼昔還在住院,宋琛給她安排了最頂級的病房。這所醫院是全紐約治療水平最高的醫院,顧曼昔住在這裡,宋琛才比較放心。頂級的病房面積大,儼然就是個大套間。

宋琛隔天就讓人把行李和被褥搬進去,一邊陪著顧曼昔,一邊處理工作。

“初初這孩子,這兩天不知道在忙什麼。”顧曼昔翻看劇本,“給我倒杯水。”

宋琛倒了一杯溫度適宜的水,遞過去:“可能是到處去玩吧,初初才十九歲,正是愛玩的年齡。”

顧曼昔捧著水杯,皺著眉道:“我總覺得...這孩子在國外進修五年,初初好像有點不一樣,又說不出哪裡不一樣。”

這是當媽的直覺,顧初總是一副乖巧可愛、溫婉大方的模樣,但顧曼昔不太相信這是初初最真實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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