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等級:普通
判決機構:第三月庭
判決判官:修斯爾羅伯
記錄編號:4321007
記錄編年:萊茵阿特編年史
記錄時間:斯瓦藍.諾瓦曼爾九年
記錄事件:伊洛斯街反抗事件
事件起因
斯瓦藍九年初,因急需給聯合商會提供實驗區,斯瓦藍與落明德(萊因阿特聯合商會會長)在關於街道部署暨改造會議上同意了該會議對於伊洛斯街以及其附屬街道的相關改造政策,並頒佈了《伊洛斯街遷移計劃》
該計劃中提到,因伊洛斯街違背萊茵阿特第三項規定(即在沒有獲取諾瓦曼爾家族的同意時不可擅自修改關於居住地的任何事物)在此做出懲罰,所有居民遷移至隔壁的落明德街道,且諾瓦曼爾家爾族不會給予任何補償,遷移後諾瓦曼爾家族對該居民違背第三規定不會追究
事件爆發
在《伊洛斯街遷移計劃》頒佈後,伊洛斯街的居民大為不滿。原斯瓦藍員工愛霍羅德攜妻子彼羅門.莉爾帶領眾多居民舉行遊行
根據當時資料顯示,該事件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遊行大軍於萊茵阿特空下主街道進行遊行,造成十九場車禍,近百人身亡(後具諾瓦曼爾家族調查,背後黑手為落明德)
遊行第二天,斯瓦藍.諾瓦曼爾舉行了一些暴力防止,但遊行大軍無一人受傷,反而諾瓦曼軍重傷五人(此處有異)
遊行第三天,遊行到落明德街的遊行大軍忽然與該街道民眾發生暴力衝突,衝突中領頭者愛霍羅德左腿被融化,其妻子彼羅門.莉爾為保護愛霍羅德一隻手被砍下
後落明德民眾表示遊行大軍打擾了他們正常生活,因此進行了暴力制止(懷疑與落明德有關,但無直接證據)
遊行第四天,斯瓦藍.諾瓦曼爾對遊行大軍進行了大規模暴力鎮壓,並對伊洛斯街進行了基礎清理,在鎮壓中其領頭人愛霍羅德為掩護遊行大軍身亡。
遊行大軍名存實亡,暴力鎮壓事件後,伊洛斯街的大部分人全部進行了遷移,僅留下幾位老人
之後愛霍羅德妻子彼羅門.莉爾一人攜帶反抗牌遊走大街,並於幾天後在前往裁縫店時因車禍而死
至此,該事件基本結束,此次事件影響了萊茵阿特的基礎經濟運作,一些商人藉此機會開始對諾瓦曼家族施力,諾瓦曼家族礙於其他原因並未對伊洛斯街展開後續開發和遷移,伊洛斯街因此留存
(注:該事件存有大量疑點,有理由懷疑該事件為落明德與諾瓦曼爾家族進行實驗性鬥爭的意外產物,希望第三月庭檢查清楚後判決封存)
其他傳聞
據一些人士說,在該事件判決時,一位剛入職的判官直接當庭宣判結果不可服人,要求重新再審。但被當時的主判官以擾亂的罪名關在了諾瓦曼爾監獄中,不出三日就離奇死亡了
該事件後十餘年,有人說在浮空島的上空見到了一隻巨大的飛蛾,一時成為笑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