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周大哥這麼說的,不過我們要留下來,你想回自己回吧。”

其他幾個人轉過頭不去看顧寒那張面孔,就看了那張面孔,讓他們有些厭惡。

到了這個關鍵時刻,不是想著救人,這個女人居然想著帶著他們趕緊回去。

顧寒被眾人的態度一下子傷到了,可是她也知道。

這回去的列車如果僅僅自己一個人,她能遇到第一次小偷,就能遇到第二次小偷。

沒有周正安和其他的人憑自己說不準,身上的錢沒等回到上京就一分不剩。

只好咬牙,

“我也沒說不幫著找,我是看周正安這樣說,是怕他覺得我們是累贅。”

“我這不是怕耽誤事兒嗎?”

其他人裡頭沒有搭理他,周正安看到列車的笛聲響起。

看了看這陌生的車站,他們現在是異國他鄉,而且除了身上的護照。

還真的是人生地不熟,兩眼一摸黑。

周正安去找站臺上的列車員借了一個電話,雖然語言不通,但是比比劃劃,對方總算是明白他的意思。

掏出兜裡的美金,這個時候錢算什麼?雖然打電話的費用貴,但是他現在必須找外援。

在這裡語言不通,地理不熟。

想要找到那些人,就必須回到當初的老毛子的首都。

他相信那家旅館的老闆肯定認識這些人。

在這種情況之下,除了他身邊的這五個人以外,他必須另找一批人。

電話打出去鬆了一口氣。

他們暫時花錢借留在這些工作人員的值班室,裡面有熱乎乎的暖爐,還有香噴噴的咖啡。

三個小時之後,有人出現在站臺。

見到對方的時候,周正安上去兩個男人擁抱。

姜一凡握緊了周正安的手說。

“你不給我打電話,我還以為你都忘了我了。”

自己走後,姜一凡居然調到了東北區,而且在這裡職務不低。

要不然周正安還真一時半會兒想不出誰能幫到自己。

更重要的是姜一凡會一口流利的老毛子語。

自己已經走了有兩年,這裡自然是姜一凡的天下。

…………

夏至是走到一半兒的時候才醒了過來,醒過來的時候頭還暈暈乎乎,沉甸甸的眼皮子重的像是上面壓了塊石頭。

耳邊能聽到有人說話的聲音,說的並不是外國語。

說的是夏語,所以能聽懂。

“把這麼一個女人弄回去,到底圖啥?”

“你說圖啥?那幾個人害得咱們大哥的弟弟丟了那麼大的臉。

而且據說他們身上可是有很多錢,這肯定沒沒跑,那幾個人的身手就能看出來,不像是一般人。”

“你見過咱大哥什麼時候吃虧,就那樣咬牙忍下來?”

“那倒是!你說這女人長得挺漂亮的,要是落到大哥手裡,那可沒好下場。

聽說咱大哥跟那些老毛子的場所的人都認識,搞不好這女人得賣到那地方去。”

“倒是可憐了,你說他做生意就做生意吧,幹嘛惹了咱大哥?”

“你可別顧著可憐這女人了,顧著可憐咱倆吧。大老遠的還得開著車帶著這女人回去,光是路上就幾百裡地呢。

這天氣太冷了。”

“得得得,咱們還是早點兒走吧,早點兒走,能早點兒回去。”

夏至頭疼的厲害,躺在那裡穩了半天才算是睜開眼睛。

睜開眼睛看到的是車棚的頂,然後聞到了刺鼻的汽油味兒。

終於明白過了,自己也是在一輛車上,而且是那種沃爾沃。

車子裡溫度倒是挺暖和的,不過搖搖晃晃,路況並不好。

微微側過頭,從他的這個位置能夠看出來前座有兩個大男人。

一個是司機,另外一個就是跟司機說話的人,而自己被扔在後座上。

顯然兩個人都沒有發覺她醒了,要不然就是夏至體質特殊,對於麻醉藥有抗藥性,所以很快能夠醒來,要不然就是對方大意。

大概是因為她是一個弱女子,所以沒有捆綁,就那麼大刺刺的扔在後座。

從這裡能夠看到前排,可是夏至腦子裡飛快的思索該怎麼辦?

這一陣兒有點兒暈,只能又閉上眼睛。

他們現在在國境線以外,對方是夏國人,證明和住旅館的那些人是一夥兒。

對方很明顯是衝著他們來的,周正安如果發現自己不在,肯定會第一時間下車。

按照規則來說,自己必須儘量待在周正安容易找到的地方。

所以這些人如果把自己帶回紅場的那個旅館,恐怕周正安也會想到。

可是自己如果被這些人帶回去,恐怕想自救就難。

因為那裡肯定有更多的人,現在路上只有兩個人。

要不然就是冒險一試從路上逃脫,要不然就很可能落在那幫人手裡,下場恐怕不會怎麼好。

想來也知道,這幫人手裡沒幹過好事兒,一個漂亮女人落在他們手裡能有什麼好下場。

夏至咬了咬牙,外面冰天雪地,如果從車上逃下去很可能迷路的同時會凍死。

要想逃走,啥也甭說,那就必須搶奪對方的汽車,可是搶汽車哪有那麼容易。

夏至想到這裡,想想自己身上有什麼可以利用的,悄悄的摸了摸自己身上。衣服什麼很整齊,顯然對方沒有搜過。

手碰到了旁邊的挎包,那個挎包是自己一路上帶著挎包,裡面有飯盒兒,有亂七八糟的一些東西。

飯盒兒根本不具備攻擊能力,哪怕打人十下八下都不會打出問題。

揹包裡還有什麼?

手悄悄的伸進了揹包,這樣摸了摸揹包裡面。

略過了飯盒,摸到了毛巾,猛然想起來毛巾裡面有牙刷,還有牙膏,那個牙刷當做武器勉強算是。

可是對付兩個人就這麼一個牙刷,顯然是異想天開,要不了對方的命,恐怕能要了自己的命。

可是還有什麼東西呢?

心裡也略微有些著急,猛然之間摸到了一個瓶子。

心裡一動想起來這是他們在住賓館的時候,大家出去吃飯正好品嚐當地的特色。

買的這玩意兒伏特加。

這玩意兒他們買了好幾個度數,結果最高度數的一人喝一口就受不了。

這酒最終是帶了回來,而自己就裝在挎包裡。

這相當於一瓶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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