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好!”

時間大概是十點半到十一點,太陽已經升得很高,一點情面不留地只靠著大地,走在田埂子上覺得很熱,進入山腳後便感受到了清涼。

有樹蔭遮擋,林子裡的露水還沒完全蒸發,小路草皮溼滑,司寧寧穿的布鞋,好幾次都差點滑成了一字馬。

霍朗看不過去,從腰側的竹簍裡摸出一根二十多公分長的木棒,那木棒光滑得像擀麵杖一樣。

他自己捏一頭,另一頭探向司寧寧,示意司寧寧抓好。

司寧寧遲鈍照做,小手抓住了木棍的另一端。

整根木棍不過二十公分,一人握著一端,兩隻手之間的距離不過三四公分,兩隻手任意一隻稍微往前一點,就會碰到對方的手。

這種感覺很微妙。

司寧寧垂眼打量跟前的木棍。

忽然木棍那邊傳來一陣拉拽力量,她趔趄了一下,反應過來後及時跟上霍朗的速度。

“這次去的地方很遠嗎?”她盯著霍朗肩上的銃問道。

之前兩次上山,霍朗都沒有帶銃。

“不算遠。但要越過上回的小溪。”

“哦!”

盛夏的深山,遠比前兩回過來時還要熱鬧,道路兩側開滿了或粉或白的野薔薇,四面八方不光有鳥雀和知了的叫聲傳來,還有其他動物的聲音。

什麼“歐歐歐”,“啾啾啾”的叫聲,那些聲音很遠,彷彿是隔著幾個山頭傳過來。

司寧寧聽後覺得熟悉,隱約記得應該在哪裡聽過,可就是想不起是什麼動物。

她擰眉又噘嘴地側耳認真聽,霍朗回頭一眼看得好笑,低聲為她解答疑惑:“是猴子和鹿。”

“猴子和鹿?這裡還有猴子和鹿?”司寧寧震驚不已。

野生的鹿和猴子,該說這裡生態環境好嗎?

“嗯。”霍朗頷首,手指往西邊一指,“不過不在這邊,他們不往這邊來,一般在幾個山頭的那邊活動。”

司寧寧點點頭。

野生動物大多敏感,察覺到有人類活動痕跡的地方,警惕不願靠近也是正常。

來到上回來過的小溪,小溪最寬的地方一米二,最窄的地方只有六十來公分。

說寬不寬,說窄也不算,不過要是攥起一股勁,司寧寧也能跨過去,可霍朗卻非要讓她在一旁等候。

司寧寧抿著唇茫然等候,卻見霍朗錯開幾步,一躬身,肩膀處寬鬆的褂子倏地被撐得鼓鼓囊囊,“錚錚喳喳”的幾聲,直接把她上回摘蘑菇的橫木提起。

這還不算完,霍朗接著又將橫木丟擲,便聽“啪”的一下,那橫木穩穩架在小溪之上。

司寧寧瞬間明白了霍朗的用意,她嘴巴張了張,感謝的話還沒說出口,又是“嘩啦”的一聲,霍朗雙腿已經踩進溪裡。

霍朗旋過身,那雙深邃的桃花眸直直地望著她,“還傻站著做什麼?過來。”

他衝司寧寧招手。

老實說,司寧寧整個人都傻了。

直到被霍朗護著過了小溪,雙腳踩上實地,司寧寧都沒有回過神來。

是,霍朗很細心。

被人關照也很受用,但是……

這是不是有點兒太過了?

她應該,不至於那麼沒用吧?

霍朗倒不是覺得司寧寧沒用,實在是司寧寧就長了一張清純嬌氣的臉,給人的感覺就是嬌氣柔弱需要被關照的型別。

而且那小溪臨水兩側,並不如司寧寧想的那麼結實,很多地方僅是表面看起來是實質地面,實則往下五到十公分的地方,都是傾斜向下的中空。

司寧寧若一個助跑,幸運的話,當然能跨過去,要是倒黴,那就是直接踩踏表層土壤,土壤連人一起摔進水裡。

為了以防萬一,霍朗但求妥帖。

霍朗上岸,撿起剛才放到地上的兩個竹簍,剛越過小溪就聽司寧寧道:“我其實自己能行。”

小姑娘聲音不輕不重,聽著像是抱怨和抗議,偏一張好看的瓜子臉皺著,又像是怨懟撒嬌。

霍朗嗓音低啞揶揄笑了聲,順毛安撫道:“這樣更快。”

“是嗎?”司寧寧彎月眉皺起,跟在霍朗身後,輕哼一聲,聲音或多或少有點陰陽怪氣的韻味,“這樣更快?我沒讀過書,你可別騙我。”

“我從來不騙人。”霍朗彎弓眉揚起,司寧寧看不見地方,他笑意都快溢位眼眶,“下次再來,你就能踩著飛過去,而且還安全。”

下次再來……

“好吧。”

司寧寧捕捉到關鍵字眼,下耷拉的唇角勾起淺淺弧度,成功地被說服了。

霍朗見她不說話,以為她還氣著,便反手又把木棍遞了過去,“抓好了,這邊雖然沒有鹿和猴子,但是經常有野豬出門出沒。”

“要是走丟了,山連著山找到你得什麼時候?要是遇到野豬就不好了。”

話音落下,霍朗明顯感覺手裡木棍的另一頭被攥得更緊了。

他心下好笑,卻也沒在嚇唬司寧寧。

跨過小溪後的一段路,地勢雖然平坦,但林木卻肉眼可見地密集起來。

周圍光線暗下,司寧寧心裡有點緊張,生怕哪個犄角旮旯的角落真的會有野豬突然衝出來。

就這麼戰戰兢兢地又走了二三十分鐘的時間,司寧寧眼睛已經漸漸適應林中陰暗,頭頂突然傳過來低沉磁性的聲音:“到了。”

唔?

到了?

到哪兒?

這陰森森的地方……

隨著前面霍朗撥開枝葉糾纏一起的灌木叢,司寧寧跟在後面從中跨過,大片陽光頃刻間散落在身上,司寧寧被晃得睜不開眼。

她偏頭閉目躲避陽光,在這期間,陣陣涼風捲著不知名的花香,亦或者是某種果子的香味撲面而來。

她緊皺的眉稍稍鬆動,纖長睫毛顫了顫緩緩睜開雙眼,那瞬間而已,清亮黝黑的鹿眸中,瞳仁震驚輕顫。

“這裡……”

司寧寧吐不出完整的話。

因為……

實在是太美了。

跨過小溪後一路都是平地,可此時他們站的地方,卻是一處高坡。

往遠處眺望是在陽光下波光粼粼的廣闊湖面,傾斜的山坡上,樹木稀疏,各色不知名的野花叢叢簇簇,在百米開外湖面的彼端,甚至……

真的能看見了低頭吃草的鹿。

這是司寧寧從未設想過的畫面。

又或者說,任誰也想不到,在這窮鄉僻壤的地方,居然能看見不亞於4A級別景點的風光。

司寧寧鬆了手裡的木棍,情不自禁閉上雙眼,雙手攤開緩緩吸氣呼氣。

在這短短的瞬間,讓她有一種錯覺。

她腳下踩著的不是七十年代的土地,而是在短暫的假期中,一次隨意的旅行。

只是可惜,這不是旅行。

司寧寧忽然睜開眼,唇瓣掛上甜膩膩的笑容,輕輕喟嘆道:“真好啊。”

看過了周遭景色,她又偏頭看霍朗,像是調侃,又像是認真地問:“這是你討女孩子歡心的手段嗎?”

討女孩子歡心的手段?

霍朗認真想了一下,輕輕點頭,而後反問:“我成功了嗎?”

“嗯。”司寧寧輕輕頷首,目光再次眺望遠處,“這裡很美,我很喜歡。”

司寧寧臉上始終掛著燦然的笑容,眼底濃濃的柔光都化不開,可是不知道為什麼。

霍朗心裡有點不得勁兒,壓抑得慌。

明明對方看起來很開心,很滿意,他卻莫名地感受到一股落寞的氣息。

“你在透過這裡,看哪裡?”

嘴比腦子反應快,反應過來時,話已經問出了口。

霍朗的意思,其實是問司寧寧是不是聯想到了什麼不開心的事。

可這話落在司寧寧耳裡,就像是一道驚雷。

“什麼透過這裡看哪裡?你以為是玻璃啊!”司寧寧轉移話題,同時扭頭背對著霍朗,向開滿各類花朵的山坡走去,以此來遮掩慌亂的眼神。

鎮定,司寧寧!

你要時刻警惕!不要輕易露出這種會令人捕捉揣摩的神情!

潔白的野百合遍佈半座山坡,如一個個的小喇叭一般,在風裡前後晃盪。

司寧寧心裡不斷警告自己,兩隻手沒什麼自主意識,只在情緒的引導下,一連扯下好幾株野百合。

而後,一把捋去多餘的葉子,完全沒有顧忌根莖處的小絨刺,不多會兒右手掌心已經紅彤彤一片。

司寧寧坐在花叢裡,懷裡揣著一束野百合,一雙彎月眉心煩意亂地緊緊皺著,就在這時,面前忽然一暗,一團影子將她完全籠罩。

司寧寧微微回過神,仰頭看去,便對上了霍朗低頭深邃俯視的目光。

“司寧寧。”

霍朗深邃眉骨擰起,連帶桃花眼上方性感的歐式大平雙都被壓窄了,神情顯得很嚴肅。

“嗯?”司寧寧茫然應了一聲,光顧著看霍朗的神情了,完全沒注意到對方稱呼上的改變。

“怎麼了嗎?”

“我的提問,你可以拒絕回答。”

“但是,不要用逃避的方式。”

是的,逃避。

可是逃避什麼呢?

霍朗不知道。

畢竟兩個人非親非故,他不好多問,更沒有立場去做出任何承諾。

默了默,在司寧寧怔然的目光下,霍朗直起身,手裡木棍再次探向司寧寧。

他語氣軟和了一些:“現在太陽大,我們換個地方待。”

“……好。”司寧寧慢吞吞伸手,抓住木棍的一端。

原以為這次會像之前的幾次一樣,會被霍朗用力帶起,然而並沒有。

對方彷彿察覺到她此時低落的心情,因而動作和說話都十分輕柔。

有好幾個瞬間,司寧寧都覺得自己被霍朗看穿,可每次霍朗都是點到為止,從不多問,更別提深入。

司寧寧跟在霍朗身後走著,目光從手下的木棍一路往前、往上看,最後順著那條結實的手臂,落在了霍朗的背影上。

男人肩膀寬闊,背影結實,結合之前種種,莫名地讓司寧寧覺得很安心。

定定盯著霍朗後腦看了一會兒,司寧寧開口解釋:“我只是有點想家人了。”

姥姥是她的家人,她沒說假話。

霍朗步子慢下半拍,很快恢復自然,“等過了農忙我會去縣裡……如果你能抽出空閒出門,我可以幫你傳送電報。”

他以為司寧寧說的是京市的家人。

司寧寧點點頭,順勢坐實了霍朗的想法,不過意識到霍朗背對她,並看不見她的動作,遂才又開的口,“那我先謝謝你。”

霍朗沒有再說,牽引司寧寧繼續往前走。

三隊附近常見的花有很多,最常見的除了金銀花,就是野薔薇。

莫約又走了十幾分鍾,先是野百合花叢,而後又穿過薔薇小道,最終在樹林外圍邊緣的一處兩米多高的土坡前停下。

霸道的刺條生物拔地而起,所謂的土坡成了攀爬架,刺藤交織密密麻麻,除此之外,在刺藤的芽點、側枝部位,生長著一簇簇或橙紅或黑紫的小果子。

而那些小果子,司寧寧再熟悉不過。

“這個,不會就是你說的刺泡兒吧?”司寧寧腦袋輕晃,思索再三最終沒忍住開口問道。

霍朗望著她沒有說話,看那眼神顯然是了。

“好吧。”司寧寧一陣無言。

原來所謂的刺泡兒,是樹莓的一種。

只不過這樹莓比她穿越前吃的空運樹莓要小很多,區別大概就是大拇指和小拇指的區別。

這兒都是純天然野生的,不用擔心有農藥什麼的,而且這處又是山裡,灰塵汙垢更是少之又少。

想清楚這一點,司寧寧一步錯開霍朗,伸手小心翼翼避開枝條上的鉤刺,摘了兩粒黑紫的刺泡兒塞進嘴裡試試味兒。

原以為味道會不如以前吃過的,然而甘甜入口,比之從前吃的,竟然還有甜上許多。

司寧寧瞪大眼睛,瞬間從之前的情緒中抽離出來。

她偏頭看向身側,一臉淡然的霍朗,問道:“這兒離生產隊那麼遠,你是怎麼發現的?”

霍朗坐在一側的大石頭上,手裡揣著一個墨綠色老式軍用水壺,他剛喝了一口水,打算休息一下來著,聽見司寧寧問起,他沉默擰緊瓶蓋,把水壺丟進揹簍裡,“之前除四害,追野豬的時候誤打誤撞發現的。”

霍朗沒說的是,刺泡兒這種東西,在生產隊附近到處都是。

題外話:

阿謠碎碎念:

為啥會有人覺得去黑市倒賣東西“倒胃口”啊?

倒賣不是年代文常見劇情嗎?而且近代史中確實是某些的求生手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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