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從來沒有哪一刻, 徐朝宗像現在這般痛恨過自己。

現在他只知道對方的姓名,其他的一無所知。他暗自悔恨自己當年那幼稚可笑的嫉妒心,竟然迴避開她跟她初戀的種種過去, 還以為自己大方得不得了。

想到前世說不定這個人背地裡不知道做了多少小動作, 他還沾沾自喜, 以為自己跟聽雨的感情和婚姻固若金湯,他就想穿回到前世,狠狠地抽自己幾耳光。

三個室友面面相覷,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還是殷明扯下了耳機, 語氣誇張地說:“老徐,不是吧, 人家院花不就是跟一個追求她的老同學吃頓飯麼,你跟韜哥怎麼搞得跟要打仗一樣。犯得著啊?”

在殷明看來,孟聽雨這樣級別的美女, 別說是空窗期了, 即便是戀愛了也多得是人等著前仆後繼。

仁兄既然決定死磕到底, 就得接受這個事實。

要是來一個追求者就這樣如臨大敵一回, 別到時候沒追到院花,把自己給累死了哦!

“你知道什麼。”

徐朝宗放緩腳步, 冷眼看他。

王遠博無奈之下,收拾好舊衣服,拍了拍褲腿上的灰, 語重心長地勸道:“殷明這話也沒說錯,徐朝宗,這種事以後也不會少, 你還不如想想看, 你該怎麼辦。冷靜, 冷靜!”

在愛情中是否也適用呢?物競天擇、弱肉強食。弱的那一方自然該出局,只有撐到最後的那一方才可稱為強者。

他擔心,他還未將通話的頻率拉長時,她身邊已經有了別的人。

如果這是一場戰爭,那麼他現在要做的是速戰速決。

她就是這樣一個勇敢且無畏的人。

發瘋如果有用,那這個世界就被神經病佔領了。

比如,他可以賭一把。馬上她也要放假了,想起她捧著那本週刊時眼裡的光,那麼,他可不可以推測出,她暑假是很有可能去繁錦社實習兼職?

徐朝宗的心情也逐漸平復。s

拖過一張椅子坐下。

他沉穩地翻了一頁書,垂下眼簾,首先,他要做的是探探對方的路子,只有知道了這個人跟孟聽雨之間的過往,他才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什麼。

而現在,她對他的那點耐心也被他揮霍得所剩無幾。就好像他原本有一百塊的存款,生生地被他用到只剩十塊。再這樣瘋下去,存款用光的那一天,他就再無半點希望,所以從現在開始,他要不動聲色地存錢。

他實在不應該跟一個註定要走的人發生衝突。

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該怎麼做。

這是一個優勝劣汰的時代,無論在什麼事情上,都可以套用叢林法則。

某個房間裡,方以恆開了電腦,上網搜尋跟繁錦社有關的種種。

現在回憶一下重生後的種種,他深知他也犯了大忌,錯過了最好的機會。

幾番回合之下,徐朝宗終於真正地平靜下來了。

是的,她會。

高考已經結束,他沒辦法再以“幫忙找資料”這件事為藉口再去頻繁地聯絡,甚至出現在她的生活中,可一個半星期一次的聯絡?不夠,遠遠不夠。

如果那個時候他的頭腦是清醒的,那麼他完全可以裝作大方地祝福她。

思來想去,正好他得了空,他可以利用別的方式出現在她的生活中。

與此同時。

另一個不明所以的室友也直愣愣地點頭,舉起手來,“我也覺得……他們說得沒錯。”

方以恆在幾個網站耐心搜尋,找到繁錦社的地址後,重點在這附近看看有沒有他能應聘上的兼職。

做人最忌諱的便是沉不住氣。沒有耐心的人,是沒有資格如願以償的。

他要先研究一下地圖,看哪一家離繁錦社最近,哪一家又是她最可能常去光臨的店鋪。

董曼回國後沒幾天,跟孟聽雨約了吃飯。

一見面,孟聽雨先將自己親手做的胸針送給了她,語氣羞澀地說,“曼姐,我特別感謝你的指點,我也不知道你喜歡什麼,就……自己做了點小東西送給你。”

董曼詫異又驚喜地接了過來。

她一眼就看出來這個胸針是費了很大的心血,上面鑲嵌的珍珠圓潤且光滑,周圍的點綴更是繁複多彩。毫不誇張地說,即便出席重要的場合,這個胸針都不會壓不住場合。

誠如她猜測的那樣,孟聽雨是個很認真的人,她如果想做好什麼事,必定是全力以赴,即便只是一個胸針,她想做好,她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四處找影片學習,光是確定花樣都用了半個月,再去市場上淘原材料,最後再做好。每一個環節她都很用心。j

沒有人不喜歡對自己用心的人。

董曼也不例外,她當初在年會上之所以會遞出邀約的名片,的確是看重了孟聽雨身上燕大學生的標籤。對她而言,不過是發一張名片而已,她也沒有付出什麼,所以對孟聽雨的一些指點,也不算多麼上心,畢竟她工作也是真的很忙。可幾次聊天包括這次見面,董曼對孟聽雨的好感就是實打實的了。

她覺得這個女孩子特別好。

有想法,有幹勁,也能吃苦,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顆剔透的心。

誰會不喜歡這樣的女孩子呢?

董曼真心實意地表達了自己的喜歡,立即就試戴起來,“親愛的,你怎麼知道我現在就很想要一個胸針?我跟你說,太及時了,下個月我還要參加一個晚宴,正好就可以戴這枚胸針出席!”j

孟聽雨抿唇一笑,見她是真的喜歡,心裡也悄悄地鬆了一口氣。

不是所有人都喜歡手工類的禮物。

“曼姐,你喜歡就好。以後有機會,我再送你這樣的小禮物,只要你別嫌棄就好。”

“怎麼會!”董曼感慨,“這可是我這兩年收到的最棒的禮物了。”

想起什麼,她一拍額頭,“瞧我這記性,差點忘了,來,這是給你帶的禮物。”

她從托特包裡拿出一個小禮盒出來,推送到孟聽雨的手邊,笑盈盈地說:“逛免稅店時看到的,覺得還蠻合適,這是個口紅套裝,好像有三支吧,我看顏色都不錯,粉粉嫩嫩就很適合你這樣的年輕小女生。”

孟聽雨當然也抗拒不了這樣的禮物。

交換禮物這一出,令兩個人的心情都很好。

輕鬆之下,董曼談話間,也更親密了些,“我對口紅有很特殊的感情,你知道嗎,我像你現在這麼大的時候被學姐介紹來到繁錦實習,那時候就是個跑腿的,給前輩們買買咖啡,送送資料,有時候也覺得很累啊,然後有一回吧,有個編輯的工作出了紕漏,被上司劈頭蓋臉的罵,我當時在洗手間,聽到有人在哭,悄悄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哭了一會兒後,就擦乾了眼淚,拿出口紅對著鏡子補妝——”

董曼眼裡迸發出崇拜的光彩來,“好神奇,她補了口紅後,氣場立馬就不一樣了,又雄赳赳氣昂昂地出去。”

孟聽雨認真地傾聽著。

她是一個很好的傾聽者,不管說什麼話題,她都會用澄澈的目光專注地看著對方。

眼眸裡沒有一絲不耐與不專心,很輕易地便會虜獲對方的信任跟傾訴欲。

下一秒,董曼喝了口茶,笑道:“那個編輯現在成為了我的頂頭上司。”

孟聽雨由衷地讚歎,“好厲害!”

可能只有內行人才知道,像這種極具代表的傳統紙媒,內裡的職場關係並不會比電視臺更簡單。

年紀輕輕就能成為社裡一個週刊的主編,可想而知工作能力有多強悍。

“她是我見過的最厲害的人。”董曼盯著孟聽雨,坦誠道,“其實每年我都會發出好多張名片給你們這樣的學生,但很奇怪,不知道為什麼,我對你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我常常有一種,你跟我是同齡人的錯覺。”

孟聽雨心想:的確是錯覺。

她實際年齡還要比董曼大好幾歲呢。

不過就在事業野心跟衝勁方面,她真的比不上董曼。

前世等她畢業時,徐朝宗在別人眼裡已經是一支優質股了。他們兩個人方方面面都不同步,他披荊斬棘,為了他的事業奮鬥,要為她打造一個夢幻莊園,時間長了,好像所有的人都會有這樣一種想法:你還那麼拼做什麼呢?你老公都這麼厲害了。

所以當別人開始羨慕她的好眼光,認為她找了這個世界上最有潛力的男人時,她是有一點點排斥的。

就好像……

她以後會一點一點的失去她的名字,最後大家想起來她時,她是徐太太,是徐朝宗的妻子,而不再是孟聽雨。

孟聽雨有著十八年的閱歷跟見聞,跟董曼聊起來也不會露怯,所以兩人越聊越高興,大有一副成為知己的架勢。

董曼還招呼孟聽雨坐她旁邊來,她開了膝上型電腦,興奮地說,“這次出差我拍了好多照片,真的,以後如果你有機會,就去威尼斯看看,那裡真的值得一去!”

看電腦時,孟聽雨注意到了董曼的屏保是一個她記憶中……早就被封殺了的男藝人。

她微微一怔,竟然想起來一件記憶深處的小事。

是了。

她想起來了,繁錦社曾經也遭遇過重大信任危機事件。

起因就是這個男藝人,那一年繁錦社的人物週刊封面人物就是這位,然而沒多久後,封面上的男藝人爆出了令群眾難以忍受的醜聞。

繁錦社的口碑也被影響,網路群眾都在質疑,彼時的主流紙媒為什麼要用這樣一個劣跡斑斑的藝人作為週刊封面?如果不是醜聞被曝出來,難道這樣的人也配得上德藝雙馨這個詞?

現在孟聽雨對這一塊也算有所瞭解,當時只是看戲,現在想想,這件事其實給繁錦社帶來了空前的損失跟打擊,應該有很長一段時間都呈現出頹勢來。

孟聽雨看向董曼,一臉欲言又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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