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開學後沒幾天, 孟聽雨接到了趙鈴秘書打來的電話,跟她確定好了時間地點,孟聽雨便約上李虹君準備去參加馨鈴公司的年會了。

她好像也沒有太多時間去傷感什麼, 嚴格來說, 她並沒有什麼大事要去操心, 但生活中瑣碎小事太多,多到她在收到盛韜訊息時,也只能沉默良久後回覆一句“一路平安,祝叔叔早日恢復健康”。

盛韜的心思, 她不是不知道。

他明明不捨,卻還是裝作坦然大方的樣子, 不過是希望她記住的都是他好的一面,甚至於他留下相機這一舉動背後的意思是什麼,她也知道。

盛韜現在是很喜歡她的, 可是也有一句話叫做物是人非。盛韜會不會回來, 誰也不知道, 他回來後對她還有沒有感情, 誰也不知道,真到了那個時候她身邊說不定也有人了, 一切都是未知數。

她沒辦法給盛韜什麼承諾,同樣,現在盛韜給她的承諾, 她會聽進去,但她不會太當真。

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記得許下承諾時的心情就好。

這一段感情, 她無法用“失敗”作為結尾。因為她跟盛韜沒有發生過爭吵, 兩人對彼此的感覺停留在最恰當最濃烈時分開, 如果非要用一個詞來形容,大概是無疾而終。

李虹君知道她分手,很貼心的沒提起盛韜。年會是晚上七點準時開始,她們下午都沒課,孟聽雨帶著李虹君在外面理髮店洗了個頭,特意讓理髮師給吹了很好看也很適合她們這個年齡的髮型。

接下來李虹君也傻眼了。

孟聽雨現在更適合直髮。

知道這件事後,孟聽雨也終於理解為什麼趙鈴會跟她籤合同了。

孟聽雨抬手,將頭髮捋在耳後,淺淺一笑,“沒有,不過暫時還不需要前輩們給我介紹男朋友,太忙了,沒空談。”

她聽孟聽雨跟店員姐姐交流化妝心得,感覺自己是在聽天書的傻子。

臨走前,兩個店員姐姐都掏出手機要加孟聽雨好友,大概是一見如故。

桌上其他人看了過來,露出意味深長的神情。

從理髮店出來,兩人又跟趕場子一樣來了家美容店。李虹君簡直歎為觀止,她覺得為了這次年會買一套新衣服已經是她想象到的極限了,然而,孟聽雨又是帶著她洗頭做造型,又是帶她來……化妝??

此話一出,另一個同部門的年輕男人目光炯炯地盯著她,很大膽地詢問,“所以,孟小姐現在沒有男朋友?”

孟聽雨跟李虹君只是學生,並不起眼,宴會廳特別熱鬧,在行政人員的帶領之下,兩人入座,趙鈴的秘書將她們兩個人安排在了設計部這幾桌上。

孟聽雨抿唇笑,“謝謝你,不過我暫時還不想談戀愛。”

馨鈴公司的年會就在這裡的宴會廳舉辦。

馨鈴公司基本上都是年輕員工居多,孟聽雨也關注過他們這兩年的服裝風格,看得出來高層領導想要改革,前幾年馨鈴更像是代加工廠,這兩年她們聘請了很多年輕員工,就是想為公司注入新鮮血液,打造自己的服裝品牌。

跟孟聽雨對接的同事叫劉琪,劉琪之前都是跟孟聽雨在手機上聯絡,這是兩人頭一回見面,劉琪驚歎不已,“蘇秘沒說你是大美女啊!怎麼辦,我還說給你介紹男朋友,好糗!”

李虹君的臉型則適合髮尾內卷。

設計部除了兩個領導,其他員工都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沒一會兒她們就打成一片。

趙鈴現在是不想放棄任何打造品牌的機會,聽劉琪說,她跟另一個大老闆是痛下決心,花了很高的工資從別的公司挖到了設計人才。那麼,趙鈴看上了她一點點點小小的創意要籤一份合同,就一點兒都不奇怪了。

從店裡出來時天已經黑了,孟聽雨重生以來,絕大多數時候都是習慣了坐公交擠地鐵,這一次她沒吝嗇,打了個車帶著李虹君去了君庭酒店。

年輕男人卻好似不在乎她的婉拒,“那以後我們部門活動,孟小姐有空也一起來玩,我們也可以交流一下設計心得。”

不過了解越多,孟聽雨反而越鎮定。

酒店的宴會廳都有好幾個,馨鈴訂的是最大的那個,可容納幾百人。

她可以賺點小錢,但要想走這條路,很難很難。

正在孟聽雨思索未來時,有人來了她身邊,主動跟她打了招呼。

扭頭一看,是一個年輕短髮女人,整個人看起來很乾練。

“孟小姐是吧?”女人笑意盈盈地跟她碰了一杯,“我去年也來參加過年會,看到了很多生面孔,有點好奇,問了蘇秘,蘇秘說你還是學生呢。”

孟聽雨沒敢在這樣的場合喝酒,杯子裡也是柳丁汁,但還是跟她碰杯,抿了一小口,算是回應。

“忘記自我介紹了,我叫董曼,是繁錦社人物週刊副主編,嗯……你也可以叫我mandy。”

孟聽雨對這樣的交際也算是遊刃有餘,她曾經陪著徐朝宗出席了很多應酬聚會,她也因為工作跟很多人打過交道,此刻也不會露怯。

跟董曼聊過幾個回合後,董曼終於說明了來意,“孟小姐,我剛聽蘇秘說你是燕大的學生,還是新傳專業的,既然你想找兼職的話,不如來找我。”

孟聽雨聞言微微一頓。

其實以後要走什麼樣的路,她只有個大致的思路。

像前世他們同學中,有一畢業就去考公的,也有去電視臺的,她當時選擇的是去電視臺,從實習到轉正,再從轉正到升職,這條路看著很光鮮,但如今回憶起來已經是身心俱疲,現在既然重生了,是不是該走一條她之前從未走過的路呢?

繁錦社現在比起獨佔鰲頭的那幾家紙媒,在知名度上,的確稍微遜色一些,但由於社長跟總主編的犀利眼光,後來也是風生水起。

“孟小姐?”董曼見孟聽雨沒接話,又叫了她一聲,微微一笑,“你覺得我的提議怎麼樣?”

孟聽雨當然欣然應允,兩人交換了聯絡方式。

李虹君在年會上也有意外的收穫,她也加了幾個法務部員工的聯絡方式,一臉雀躍。

董曼在知道李虹君是法學院的學生後,又很積極地跟她交換了電話號碼,她還眨了眨眼,自我調侃,“說不定以後還要請李律幫我打官司的。”

年會結束時剛好九點半。

其他部門都有自己的活動,孟聽雨跟李虹君也都婉拒了邀約。李虹君聽他們說要去酒吧就連忙擺手,她連ktv都很少去,更別說去這樣鬧騰的場所,孟聽雨則是有任務在身。

姑媽跟姑父開的店生意蒸蒸日上,竟然有津市人想要來加盟,夫妻倆也不太瞭解這一塊,怕被人坑,特地跑去津市出差。

兩人都不放心章一鳴一個人在家,索性就把孩子丟到哥嫂那邊去了。

孟聽雨今天上午就收到了章一鳴發來的訊息,他非要她去接他。姐弟倆感情很好,以前還常在一塊兒玩,自從孟聽雨上大學住校後,一個月也就見那麼兩回,孟聽雨直接答應了,誰知道章一鳴順杆子往上爬,接到他後,他又嚷嚷著要去學校附近的地下美食廣場吃宵夜。

看著如今還是大孩子的一鳴,孟聽雨感慨卻也頭疼。

後來一鳴越來越像一個大人,畢業後參加工作,又談戀愛結婚生子,但他們之間的感情一直沒變,在聽說她跟徐朝宗要離婚時,家裡長輩都來勸她,只有一鳴找到她,聲音沙啞地問,是不是徐朝宗對不起她了。

他大有一副,如果她點頭,他就要提刀去砍了徐朝宗的架勢。

明明徐朝宗那時候還是他的大老闆。

現在想想,她之所以能果斷離婚,逃離她不想要的生活,大概就是她親人們給的勇氣了。

孟聽雨雖然很想打章一鳴,但想起過往的種種,還是無奈地點頭答應了。

姐弟倆來到地下美食廣場。

這一片有好幾所高中,到了放學這個點,根本就不愁生意。

章一鳴坐在炸串攤眼巴巴地望著,孟聽雨實在沒什麼胃口,起身,拿起錢包瞥了他一眼,“你在這等著,我去買點喝的。”

章一鳴現在所有的注意力都在炸串師傅上,聞言也只是嗯嗯嗯了幾聲。

太香了。

上完晚自習來這麼一頓,靈魂都得到了滿足。

孟聽雨的母校也在這附近,明明去年冬天她還經常路過這邊,但現在走在這中間,總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她循著記憶找到了一家手工酸奶店。

在攤位前猶豫了一分鐘之久,終於確定了自己要吃什麼口味,“藍莓酸奶吧,多少錢?”

她其實很多年沒來這邊的美食廣場了,但也依稀記得,在她高中那三年裡,對這裡的藍莓酸奶可謂是情有獨鍾。

她低頭開啟錢包要掏錢。

突然,骨指分明又幹淨修長的手出現在她的視野中,有人將錢放在攤位上。

還沒等她回頭,她聽到了熟悉而又陌生的聲音。

那人聲音有幾分低緩清冽,“我來付,老闆,麻煩多放點藍莓果醬,謝謝。”

她怔住,再抬眸時,總算看清了他的面龐。

“聽雨,好久不見。”男生穿著校服,碎髮清爽,身上有種少年獨有的清瘦感,乾淨又出眾。

周圍人來人往,聲音嘈雜,這一刻彷彿成為了電影裡的背景音。

正上演著一出久別重逢的戲碼。

孟聽雨看著他,彎了下唇,輕聲道:“方以恆,好久不見。”

其實也沒有很久,在重生前她就見過他。j

這個世界說起來很大,但也很小,她上大學後很少會跟他有見面的機會,大概隔幾年會碰到一次,都是在他們共同的同學朋友的結婚宴上。後來,她跟徐朝宗結婚時,她還收到了他託人送來的紅包,紅包背面是瀟灑凌厲的字跡——祝你幸福。

是什麼時候又見面的呢?

在她離婚前一年,她媽因病住院,當時彩超結果不是很理想,醫生建議穿刺,她嚇壞了,也不敢在父母面前表現出來,只是給徐朝宗打電話,徐朝宗在外地出差,他在電話裡安慰她,他買了第二天最早一班的飛機,馬上就趕回來。

掛了電話後,她呆呆地坐在醫院某一層樓的長椅上。

她什麼都沒想,大腦一片空白,突然有人站在她面前,擋住了頭上的光。

抬起頭來,竟然是穿著白大褂的方以恆。

彼時他們已經有近十年沒見了。

他有些驚訝,低低問她,“怎麼在醫院,生病了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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