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徐朝宗沒有回包廂,繞過門口下樓離開。

這場生日聚會對他而言成為了一種煎熬,多呆一秒鐘他的理智就流失一分。實際年齡三十多歲的他,可以輕易地分辨他此刻黯然的心情是因為誰,跟坐在包廂裡那個一無所知的十八歲孟聽雨無關。

曾經孟聽雨抱著手機盤坐在地毯上,語氣天真,“徐朝宗,網上說,我們的身體每七年就會完全替換每一個細胞,大概意思就是七年後的我跟現在的我,可能不是同一個我。那個時候你還會愛我嗎?”

那會兒他在床上補眠,眼睛都沒睜開,懶洋洋地回她,“那七年後的我也不是現在的我。七年後的我應該還是會對七年後的你一見鍾情。”

他這求生欲滿滿的回答,顯然答到了她的心坎上。

她滿足地笑了。

實際上,他內心深處對這種無厘頭的事情嗤之以鼻。可現在再回想起從前的種種,三十七歲的徐朝宗,跟十九歲的徐朝宗,徹底不再是同一個人了,他的腦子裡逐漸被工作佔滿,原本她該有的空間也一點點擠壓。

那個回答,似乎也是出自於他本心。

彼時,七年後的他還是喜歡七年後的她。然而現在的情況是,他遇到了十八年前的她。

他喜歡這個她嗎?

當然不。他已經不再是十九歲的他,自然也無法喜歡上現在的她。

王遠博拉長音調,“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大忙人,有事先走了。”

包廂裡,王遠博收到訊息,第一反應就是看向正跟盛韜咬耳朵說悄悄話的孟聽雨。

那時候她是真的愛他,愛到願意體諒包容。

會抽出時間陪她看電影,但他太忙,一個月可能就只能看一次,並且看電影的時候還不專心,一場下來總會出去兩三次接電話打電話。

男生宿舍的友情也就那麼一回事,他們宿舍就更一般了,說白了就只是同住一寢室的普通同學,不管是殷明盛韜還是他跟徐朝宗,都不是能為室友兩肋插刀的人。真喜歡上一個女孩,即便對方是室友的女朋友,好像也不會有任何的心理障礙。

徐朝宗太反常了,反常到了,他甚至覺得這廝以後絕對會挖牆角。

徐朝宗的離場,三個男生包括同班同學葉思思都沒訝異。在他們印象中,徐朝宗大部分時間都獨來獨往,且來去匆匆,他好像有做不完的事,一年多處下來,他好像也沒跟什麼同學成為好友。他幾乎不參加同學聚會,今天能來,他們已經很詫異了,這會兒沒打招呼就離開,好像也很符合他的行事作風。

他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不過是可笑的佔有慾在作祟。

不過,她已經很滿意了。

她從小就生得好,不管到哪都被人捧著,跟徐朝宗的戀愛讓她委屈壞了,積攢夠了,她爆發出來,沒能免俗的以分手威脅他。

太沒節操了他們。

從那以後,他慢慢改變。

徐朝宗一步一步走下樓梯,沒有再回頭,走出百味軒,冷空氣撲面而來,他低頭給王遠博發了訊息:【臨時有事我先走了。】

不過徐朝宗如果繼續待下去並且跟他們一起唱歌,她才會驚掉下巴呢。

王遠博不禁在心裡搖頭。

孟聽雨不由得長吁一口氣。

盛韜才注意到只有王遠博回來,環顧一圈,問道:“徐朝宗呢?”

他總是這樣,不懂得享受生活,就像一匹永不知疲倦的駿馬,他們剛談戀愛那會兒,他根本抽不出什麼時間陪她逛街看電影,一個月能一起去餐廳吃兩頓飯,那都特別罕見。後來相處久了,她也有脾氣,她不願意將他跟別人比較,可碰上重要的節日她總是一個人,這戀愛談了跟沒談一樣時,她也會抱怨,她的初戀可不像這樣,成天的神龍見首不見尾。

盛韜嗯了聲,“那我們去唱歌?”

還好走了。

走出包廂,盛韜買單時,她站在大廳的大魚缸前,悄悄地伸出手,手掌心多了幾個指甲掐出來的印子。

百味軒附近就有ktv,一行人跟著盛韜過去,他定了中包,葉思思跟邵靈湊錢給他買了生日蛋糕作為禮物。氣氛很好,可孟聽雨還是無法集中精神,盛韜一顆心都在她身上,自然看出了她的心不在焉,在他們唱歌時,他坐在她身旁,湊在她耳畔問道:“怎麼感覺你不開心?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

孟聽雨搖了搖頭,“有一點不舒服。”

她說得含糊。

盛韜卻不是全沒戀愛經驗的愣頭小子,一聽這話,便以為她是生理期來了身體不適。包廂光線較暗,他的臉紅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前女友每次生理期時都會跟他撒嬌,畢竟性別不同,他根本沒辦法體會所謂“一把刀在肚子裡攪來攪去”的可怕體驗是什麼感覺,每次也只會說,多喝熱水。

可現在,多喝熱水這句話,他說不出口。

包廂裡也沒熱水,下意識地,他也不想說。其實他心裡都明白,很多時候,多喝熱水就是一種“知道了知道了別來煩我”的敷衍式回答。

“我出去一會兒。”

盛韜看了會兒手機後,離開了包廂。

在寒風中奔跑,終於找到了便利店,買了粉色的保溫杯,在店裡借了熱水沖洗杯子,又買了紅糖,裝了滿滿一杯滾燙的紅糖水,他將保溫杯揣在羽絨服衣服裡包著回了ktv包廂。

盛韜見孟聽雨對唱歌也沒什麼興趣,提前跟王遠博他們說了聲後,便帶著孟聽雨離開。

等在門口等車時,盛韜才像是獻寶一樣,將保溫杯遞給她,“聽說喝這個會舒服很多。”

因為孟聽雨的“不太舒服”,盛韜猶豫了很久,還是決定將告白計劃往後挪一挪,他總覺得,告白應該放在他跟她心情都很好的時候。

孟聽雨擰開保溫杯蓋子,垂眸一看,也愣住了,再抬起頭看向他,心裡有異樣的情緒流淌著。

大概是很久很久沒被人這樣關心了。

很久沒有人會因為她隨口的一句話,而努力地想讓她開心一點。

與其說她不愛徐朝宗,更不如說,她沒了養分。

養分可以是她的愛,也可以是他的愛。

他的愛消失時,她還可以堅持,因為她還在愛,可當她也不愛了,曾經甜蜜的婚姻便成為了墓穴,人呆在其中總有一天會窒息。

也許她應該對盛韜好一點,再好一點。

畢竟他是她離婚後,第一個喜歡的人。

熱氣直衝她的眼睛,她笑得溫柔,想了想,從包裡拿出小盒子遞給他,柔聲道:“盛韜,生日快樂。”

這是今天最為真心,也最為放鬆時說的一句話。

她感到抱歉。

明明今天是他的生日,她卻讓另一個“陌生人”佔據了她的心思,影響了心情,甚至差點忘記了眼前這個男生。

盛韜驚喜不已,沒想到還會有禮物,他很興奮,想要馬上拆開看看是什麼,卻意識到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耳根微紅的看她。

“沒事,拆吧。”孟聽雨笑,“我也不知道送什麼禮物才好,你看看喜不喜歡,先說好,不是什麼貴重的禮物。”

盛韜迫不及待地拆開,盒子裡躺著的是鑰匙扣。

這是孟聽雨送的生日禮物他自然很喜歡,但他端量著,有些不確定地問道:“這是一隻手,一個地球儀嗎?”

“是,這是老闆自己設計自己做的,算得上是獨一無二吧。”

“有什麼意義嗎?”盛韜問。

這個問題可難倒孟聽雨了,她剛想脫口而出“世界將在你手中轉動”,又咽了回去。

之前這個鑰匙扣是送給徐朝宗的,現在送給盛韜……意義是不是應該變一變呢?

她腦子轉得也快,竟然說道:“嗯,我在你手中轉動……大概是這個意思,嗯,我也不知道,這話是老闆說的!”

當然,說完後,孟聽雨被自己肉麻到了= =

盛韜相當吃這一套,眼睛迸發出光彩,激動得語無倫次,如果現在他手裡有戒指的話,只怕是要單膝下跪求婚了。

如果這是一個遊戲,盛韜這個人物的好感度,也是從這一刻飆升至90.

孟聽雨看著盛韜的眼睛,心裡直念罪過罪過。

還不如說世界將在你手中轉動,總比冒出尬出天際的土味情話要強太多。

盛韜當時就將自己宿舍還有家裡的鑰匙都掛了上去,就差拍胸脯保證從現在開始,他會用這個鑰匙扣到他斷氣閉眼掛牆上的那一天。

孟聽雨:“……”

不必如此。

盛韜飄飄然回了寢室。

還想大力炫耀孟聽雨送的寶貴禮物時,卻發現寢室裡只有他跟王遠博。

盛韜問:“人呢?”j

王遠博正在玩電腦,頭都沒回,“殷明在網咖,徐朝宗不知道,反正還沒回。”

盛韜也沒在意,一邊去刷牙一邊喜滋滋的第一百次欣賞他的新鑰匙扣。

與此同時,徐朝宗去網咖前臺買了幾瓶啤酒後回到座位,網咖裡煙霧繚繞,燻得人眼睛疼。

那一排顯示屏,其他的都在遊戲廝殺,只有徐朝宗開了機,卻一直停留在桌面,他出神地看著,偶爾喝一口冰涼的啤酒。

這些年,他有個習慣,想事情的時候會下意識地去轉動自己無名指上的婚戒。

低頭一看,左手無名指光禿禿的,什麼痕跡都沒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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