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高中沒有去當音樂生,她聽從父母的規劃選擇了理科。在高中那些日子裡,她再也沒有和父母提過有關於音樂的事情,她也沒有和自已的同學提起過自已喜歡唱歌,以後想要成為一名歌手。

就好像大多數叛逆的青少年浪子回頭,變得很懂事了一樣,她想要成為一名歌手,似乎只是小孩子注意力在某處短暫停留,曇花一現後,迴歸到現實生活中。

只有她自已知道,萌芽在心底已經盛開了花,不為人知的花。

那些日子裡,她按部就班的上課,寫卷子,去食堂吃飯,爭分奪秒的背書,刷題,放學回家,和同學一起週末去玩,節假日和父母一起出去旅遊。

高考她考了500多分,過了一本線,按照分數最大化原則,選擇了經管專業,去到省外一所211大學,離開了家。

父母一起送她去大學,開學的那天,她和父母揮別,轉身穿上了軍訓迷彩服,和所有大一新生一樣,軍訓是第一課。

站軍姿,稍息,立正,向左轉,向右轉,休息時唱軍歌,表演才藝,有可愛活潑的女孩子自告奮勇,唱鄧紫棋的《喜歡你》,陳亭鈺,林旭默唸著她的名字。

烈日下她的髮絲在發光,一半是金黃色,一半是黑色。迷彩帽子下是大大方方的笑容,唱到高潮時微微皺起眉頭,抬起下巴,讓氣息更順暢的流出。

林旭看著她,幾近失神。她自已沒有勇氣,去唱歌。

有時候也不是很喜歡自已,因為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勇敢,也沒有想象中那麼一往無前,碰到任何困難都能迎難而上,成為某種傳奇。

哦,她想成為具有反抗精神,傳奇色彩的英雄。她不是。她為著這不是,暗自傷神,看著那些閃閃發亮的人,蠢蠢欲動,又絕對剋制,不流露分毫。

蘇琬看著前排的林旭,驚訝於這女生眼中濃到化不開的豔羨。那眼神目不轉睛,一眨不眨,像欣賞藝術品一樣欣賞班級前方操場上唱歌的女生,再細看,似乎有光在那眼睛裡。

那些自已也無法察覺的時刻,那些自已也沒有辦法言明的時刻,真相似乎就在其中。每個人看到了自已想看到的一面,每個人困在自已的想象與膽怯中。

何時能夠認清自已,何時又能衝破束縛去做自已要做的事情呢?

又或者,做自已要做的事情,不必刀光劍影,不必頭破血流,有更加溫和的方式。是到了哪種地步,哪種程度呢?

《死亡詩社》裡那熱愛戲劇的少年,是否可以再耐心等待,再忍耐時日,過剛易折。林旭想往前走,走到燈火通明,康莊大道上。她不願意讓父母傷心,她也不願意讓自已遺憾,總在尋找著平衡的道路,可以平衡自已與周遭環境的方法。

她們三個成為了朋友。蘇琬和林旭是舍友,兩個人住在同一排的上鋪上,兩個人的床中間隔了一個木製踏板樓梯。陳亭鈺住在同一層轉角處的宿舍裡。

命運的神奇之處在此,你會和誰成為朋友,你一無所知,只得等命運,將你和她們,帶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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