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人多膽子大
老大爺把三輪車往攤前一停,跳下車,動作麻利地搬起一箱蘋果就往車上運。
一箱,兩箱,三箱。
小三輪車很快裝滿,老大爺騎上車,兩腿有力地蹬動踏板,虎虎生風地一溜煙跑了。
路過的人群中,有不少人注意到他沒付錢,紛紛駐足觀望。
“剛才那老頭兒是不是沒給錢?”
“這蘋果攤子好像沒人看守……”
“什麼蘋果188一斤?我們也去看看。”
越來越多的人聚集到攤位前,有人開啟箱子,看到個頭賽排球的世界一號蘋果,一個個瞪大眼睛。
“哇!好大的蘋果!”
“昨天免費髮香蕉的地方好像也是這兒?”
“免費發蘋果了!大家快搶啊!”
不知哪位大媽一腳將寫有價格的紙板踢飛,圍成一堆的人群彷彿運動員聽到了發令槍響,瞬間一擁而上,瘋搶起來。
“我的!這箱是我的!”
“別擠啊!”
“誰他媽踩我腳了!”
現場一片混亂,滿地都是翻倒的紙箱、泡沫板,搶不到塑膠兜的人就脫下外套用衣服包著,三十箱蘋果,不到五分鐘就被哄搶一空,只剩一地狼藉。
看著這一幕,旁邊攤位的中年大媽急得直跺腳,扭頭四下張望。
“哎呦!那小夥子哪裡去了?怎麼還不來!這不得虧死!”
人群四散一空之後,隨著一陣“嘎吱”“嘎吱”聲臨近,那位騎三輪車的老大爺又來了。
看到攤位上已經空空如也,老大爺眼神中閃過不甘的光芒,捶胸頓足:“怎麼這麼快就沒了!”
說完,調轉車頭離開。
……
……
奶茶店裡,江夏收回目光,放下手中空了的杯子,嘴角噙著一絲微笑,起身向外面走去。
魚餌已經撒下,該動手收網了。
剛走到離攤位還有十幾步的地方,那位眼尖的中年大媽就發現了江夏的身影,急不可耐地迎上來。
“哎呦!小夥子,你這是上哪去了?怎麼離開之前也不跟我們打聲招呼?你看,這下好,東西全被人搶光了吧!”
大媽痛心疾首地數落一通,頗有些怒其不爭的意味。
“老楊昨天剛在這被搶了一車香蕉,你又來白送一車蘋果,你說說你,我都不知道你這個腦子是怎麼想的!……你,你怎麼還笑呢你?”
江夏臉上掛著從容的微笑,沒有表現出絲毫東西被搶後該有的憤怒和悔恨,讓大媽不禁直犯嘀咕,這小夥子該不會是打擊太大,被嚇傻了吧?
信步走到攤位邊,江夏彎腰撿起被踩了好幾個腳印的紙板,撣了撣上面的泥土,語氣輕鬆道:“大媽您先別急,不就是蘋果被搶了嘛,多大點事兒,我報警不就行了?”
明明被搶的不是自己的東西,大媽卻比他還著急。
“報警有什麼用?昨天老楊報警,警察都說了管不了,難道你報警就能不一樣?”
江夏眨眨眼睛,“我報警,肯定管用。”
說著,掏出手機,撥通報警電話。
“喂?派出所嗎?我要報案,有人大白天搶我東西,地點就在匯陽道市場這塊兒,你們快來吧!”
結束通話電話,見大媽一臉“你這孩子咋就聽不進話”的表情,江夏哈哈一笑,“行了,別擔心了,您就瞧好吧,看我怎麼把那些人一個個抓回來!”
大媽把嘴一撇,又是生氣又是無奈地搖頭道:“唉!你呀,還是太年輕!沒有捱過社會的毒打,不知道人心險惡。要是什麼事報警都有用的話,老百姓的日子就不會這麼難過了。”
江夏笑而不語,沒有反駁。
過了十幾分鍾,伴隨著一陣警鈴逼近,一輛警車從遠處駛來。
江夏舉起雙臂用力揮手,警車在他面前停下,下來兩個警察。
“咦,怎麼是你?”
看清江夏面容,兩名警察均是一愣。
江夏也笑了,真巧,來的兩名警察,正好是那天晚上銬住何曉曼和陳偉的那兩位,緣分啊!
“不好意思,警察同志,這次又要麻煩你們,兩位怎麼稱呼?”
之前遞給江夏手機、還捱了陳偉一拳的那名高高瘦瘦的警察道:“我姓趙,他姓杜,剛才你報的警?怎麼回事兒?說說吧。”
江夏指向身後狼藉的攤子,“警察同志您看,我這幾天不是閒嘛,就幫鄰居一位大爺照看水果攤子,我就離開了一小會兒,攤子上賣的蘋果就全被人搶完了!”
“蘋果被搶了?”
趙警官和同伴對視一眼,後者鬆了口氣,“呼,我還以為什麼值錢東西被搶了呢……怎麼又是搶水果,昨天不是就有人報警說在這裡被搶了一車香蕉嗎?”
江夏笑道:“對,昨天被搶的那個是我鄰居。”
兩名民警皆是一愣。
“……”
“不是,等會兒……昨天你鄰居在這兒被人搶了,今天你又被搶了,咋地,你們就是不長記性唄?”
江夏兩手一攤,“這哪能怪我,人有三急嘛。”
不遠處,正支著耳朵偷聽的幾位攤主在心中直吐口水,呸!什麼三急,你這小子一消失就是三個多鐘頭,便秘都沒這麼久的!
趙警官瞥了一眼攤位的情況,無奈道:“小夥子,你聽著……不是我們不管,這種幾塊錢、幾十塊錢的東西,金額太小,構不成犯罪,參與的人數又多,我們也沒辦法解決啊。”
“沒錯,你要說讓我們為了十幾塊錢的東西,挨個去進行人臉比對、上門抓人,這也不現實是不?”另一名杜警官也附和道。
“就算找到了人,人家不承認怎麼辦?蘋果已經吃了怎麼辦?那麼多人,一個個掰扯過去,一個月你都不一定能弄完。”
不等江夏說話,趙警官拍拍他的肩膀,“吃一塹長一智,下次擺攤時注意留個人看著東西,這麼說雖然不好聽,但這回你也只能自認倒黴了。”
眼看兩名警察你一言我一語地說著說著轉身就要離開,江夏急忙拉住他們。
“慢著!是不是隻要涉案金額足夠大,這事兒就能定性成聚眾搶劫,值得你們上門抓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