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哥眼皮一跳,不動聲色地一肘搗在李綱肚子上,李綱頓時捂著腹部蹲了下去。

見於海臉色不善,他急忙賠笑道:“於少別在意,他說著玩兒的。既然大家都是朋友,今天就權當是個誤會,我們這就走,改天再請於少吃飯賠罪。”

說著,轉身不由分說地一把摟住李綱脖子,挾著他向車上走去。

另外兩個年輕人不知道武哥為什麼突然態度大變,但從武哥的反應上也能猜出,這次是不小心踢到鐵板了,也跟著灰溜溜地轉身就走。

上了車,武哥急聲催促:“快開車快開車!他奶奶的,這次臉算是丟盡了!”

一名小弟忙不迭地發動引擎,一邊開車駛離,一邊從後視鏡裡看著武哥的臉色。

“武哥,那小子誰啊,讓你這麼害怕。”

武哥哼了一聲,臉上閃過一絲惱火,沒好氣道:“說了你們也不認識,知道他是南邊來的富二代就行了。”

“富二代?武哥你不也是富二代。”

“廢話!我能跟人家比麼?我爹就是個賣廣告的,人家家裡可是橫跨房地產、醫療、汽車好幾個領域的大鱷,根本不是一個層面,懂麼?!”

“懂懂……”

開車的年輕人縮了縮脖子,有些後怕,心中暗暗慶幸,還好剛才裝逼的時候還算剋制,沒有一上來就動手,不然現在都不知道該怎麼收場。

四人裡,只有坐在副駕駛的李綱一臉不忿,嘟囔道:“就算他是南邊的公子哥又怎樣,我們又不是針對他,怕他個毛……”

啪!

武哥探身過去給了他後腦勺一巴掌。

“你想死沒人攔著,可別坑了哥幾個!剛才那個姓於的,連張奇銳見了他都得叫聲哥,你算個屁!”

“別說抽你幾個嘴巴子,張奇銳就算當著所有人的面上了你女朋友,你敢吭一聲麼?”

“沒點眼力勁兒的東西,人家管你是不是針對他,你在他面前一晃,讓他不爽了,他只要放出句話,圈子裡有的是人出來搞你、去找他邀功!”

武哥越說越氣,啪啪又給了幾巴掌,打得李綱敢怒不敢言,雙手抱頭使勁往車門上貼。

打完了,武哥狠狠地瞪他一眼。

“我告訴你,這件事到此為止!你要找那個江夏的麻煩,可以,跟我沒有一點關係。”

“李氏集團當年要是沒有被你爹敗光,你現在說不定還能有點底氣跟姓於的頂上兩句,現在……呵,要不是你說你爹有機會分到遺產,我都懶得搭理你!”

武哥話說得很難聽,當著另兩人的面,一點面子都不給李綱留。

李綱捂著後腦勺,深深地低下頭,眼神中透射出強烈的屈辱和憤恨之色,卻不敢有絲毫表露出來。

……

……

目送奧迪車遠去,江夏臉上的神情還帶著些錯愕。

……這就結束了?

他還打算拿這事做做文章呢,怎麼這幫人狠話還沒撂完,就突然裝起了孫子?

江夏扭頭看向於海,目光中帶著審視。

於海被他盯得不自在,“看我幹什麼,我不認識剛才那幾個人。”

江夏打趣道:“看起來,我們都低估於大少爺家裡的能量了,一個眼神就能把人嚇得屁滾尿流,厲害啊。”

於海翻了個白眼,“我家有個屁的能量,不過生意範圍廣了一點,正好在魔都有幾個合作伙伴而已。他們不是怕我,是怕我在魔都認識的幾個朋友。”

麻煩解決,三人回到車上。

江夏一邊開車,一邊隨口道:“於少在魔都都認識什麼朋友?剛才那人提到的張奇銳是誰?”

“張奇銳啊,他爹是做遠洋生意的,主要搞出口貿易,我和他其實不算很熟。你問這個幹什麼?還有,別老是於少於少的,我聽著彆扭。”

“沒什麼,就隨便問問……”

……

……

時間一天天過去,轉眼就到了江夏與徐濤等人開庭的日子。

起訴徐濤與起訴西寧機場是兩個案子,兩個案子開庭的日期之間差了一天。

江夏起訴徐濤的罪名一共有三條,非法經營、非法拘禁和恐嚇勒索。

法庭上,徐濤直呼冤枉,為自己辯解。

“我們有正規經營執照,怎麼就非法經營了?拉幾個客就算非法經營?這是汙衊!”

“非法拘禁更搞笑,他們坐了車不付車費,我總不能讓他們跑吧?一沒拿繩子捆住他們,二沒把他們關進什麼小黑屋,憑什麼說我非法拘禁?”

“還有恐嚇勒索,我讓他們交車費,這怎麼能算勒索!”

陳律師不慌不忙地站起來,針對徐濤的辯解一一予以反駁。

“法官閣下,被告人冒充其它酒店工作人員,謊稱提供價格低廉的房間升級服務,將受騙者帶至距機場數公里外的偏僻場所,到達目的地後,又抬高價格,強迫受騙者租房,若不租,則要求受騙者支付高昂車費。”

“這種行為並非一次兩次,我們蒐集了機場相關人員及鴻運賓館周圍部分村民的證詞,足以證明,從鴻運賓館開始經營,一直到現在,被告人團體從未停止過這種行為。”

“這種經營方式嚴重地擾亂了市場秩序,欺騙消費者,惡意抬高價格,提供與價格不符的服務,正是非法經營的體現。”

頓了一下,他繼續道。

“被告人為了迫使受欺騙的旅客乖乖交錢,支付昂貴車費和住宿費,派人堵住大門,不讓旅客離開,甚至為此動手傷人。”

“非法拘禁的實施方式,並不侷限於縛住手腳,限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把受害人堵在房間裡不讓離開,毫無疑問也是拘禁的一種方式。”

“當時被告人一方堵在賓館裡的,除了我的當事人,還有另外三名旅客。”

“同時堵住四個人不讓離開,已經滿足了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條件。”

“綜上所述,被告人否認自己非法經營、非法拘禁、恐嚇勒索,完全是一派胡言!他們仗著自己的所作所為難以被派出所管轄,認為只要不把事情鬧大、只要不動手打人,自己的手段就不違法,這是對法律的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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