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刺竹交叉處有一根橫竹固定,鹿砦的三腳架是有固定作用的,所以它這樣子是不可能推翻的,只能往側面推移開去。

但是這隻棕熊顯然還沒有想到那個辦法。

將來也不會有機會想到這個辦法了,我的槍口對準它憨憨的腦袋,直接就是一槍。

棕熊笨重的身體一下子就倒了下去,連掙扎抽搐的機會都沒有,如果我用手槍的話,肯定是一槍打不起它,要麼嚇跑它,要麼就是激怒它,導致它不顧一切要攻擊我。

顯然我不會讓它有任何傷害我的機會。

哪怕只是被它充滿倒勾刺的舌頭舔一下,那也是不得了的傷害!

這種大型雜食動物,它們的舌頭能把骨頭上的粘肉舔得乾乾淨淨,就是得益於它那根滿是倒勾刺的舌頭,人類脆弱的面板被它舔一下,誇張點說,差不多就是被刨子刨一下。

要是沒槍,憑我的戰鬥力,再加上一把匕首也很難勝出,只要一不小心被它碰一下我基本就失去戰鬥力了。

而且跑也很難跑得過的,它奔跑的速度能達到五十六公里每小時。

在野外要是沒有武器,面對這種皮粗肉厚的巨型動物,能避就避,千萬別主動招惹。

棕熊的血液順著小溪流進了瀑布下的水潭,如果是白天,肯定能看見一條血河。

這些血腥味肯定會引來更多嗜血的動物,我又不可能將它拖到石洞裡去,它註定會成為那些野獸的美食。

但是這叫我怎麼甘心?

且不說那營養豐富的獸肉對於環境惡劣的我們來說是多麼的難得,光是那張獸皮就叫人不捨了,冬天可以取暖,雨天我還能當雨衣用,與敵人夜間作戰時,我披上它還能起到偽裝的效果。

天氣潮溼時,鋪在洞內就別說有多幹爽了。

我將狙擊槍擺到了一邊去,狙擊槍的子彈非常有限,在武器庫裡我也只看到三盒,一盒只有五十枚,當時我就帶走的那一盒只有二十發,裡面只剩下兩盒了,對付怒海號狙擊槍是能起到最關鍵的作用的。

讓悲觀的是,就算我百分百中,打光所有的狙擊子彈,也是沒辦法殺光那些海盜的。

到時如果不能劫持船長或大副,我與布恩渾身長滿獠牙也只有死路一條。

而我猜,布恩手裡的子彈最多也就只有二十七八發了。

所以狙擊槍子彈對於我們來說已經無比珍貴!

放下狙擊槍後,我將兩支格洛克手槍拿在了手裡,因為經過長期的射擊訓練,我左右手的射擊能力是相差無幾的,

狼的嚎叫聲越來越大,今晚我顯然不能有一個安穩的覺睡了。

也不知道會有多少狼過來,我兩把手槍都已填實,每一個彈夾只有十七發,也只有三十四發。

超過這個數目的狼群,我恐怕就不好應付了。

據我的經驗,叢林中的狼群一般不會超過十隻,當然大的狼群會有三四十隻左右,這取決於地域的食物分配。

半個小時之後,小溪兩邊的竹林突然安靜了下來,那種蟲鳴聲就像突然間被抹除了一樣,十幾頭狼在林子裡左右走動,沉住氣息,視察敵情,沒有再發出聲響,而是在等待著狼王的嚎叫命令。

狼是非常兇殘而聰明的動物。

它們有著社會團體意識,捕獵策略,生性多疑,善奔跑,耐力強,如果我不能殺死了它們,它們可以這樣跟我消耗一整夜。

如果一個人在野外遇到狼群,狼群因為多疑的性格,不會輕易發起襲擊,此時手裡拿著一根火把,或者木棒,至少能跟狼群對持到天黑,他們只有在確定目標的攻擊性降到最低時才群起而攻之。

但是如果天黑還沒有找到出路或者等來支援,那麼便危險了。

我顯然不用擔心這些問題,因為我手裡有著人類社會先進的槍械,加上我的槍法,這些狼不會是我的對手。

我只擔心它們咬壞我的棕熊皮。

狼群觀察了一會兒後,有三四隻狼試探性地走出了竹林,步入溪流之中,它們的目光顯然是注意到我了,很快就認知到這頭棕熊是我的獵物,但是它們又不認識我這種兩手兩腿的生物,完全不知道我這樣的生物有多大的殺傷力。

它們見我沒有鋒利的獠牙,粗壯的手臂以及利爪,甚至在懷疑這頭棕熊是不是自己從上面摔下來摔死的。

但是它們卻沒放鬆警惕,從它們機警直立的耳朵便能看得出來,它們時刻都在準備著攻擊或逃跑,打算摸清我的底細,再用迂迴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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