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的客廳是敞亮的,自從於招娣住進來後,客廳就成了她的臥室。
她中午或晚上睡覺,我儘量都是不出臥室的門,畢竟男女有別,我倒沒什麼,對她肯定不怎麼好。
沒想到,她現在拿這事開我的玩笑!
家裡就我一個男人嘛,她所說的不安全因素,自然是指我咯。
於招娣見我急了,捂住嘴嗤嗤的笑,這丫頭近些時間,話雖然還是少,但看得出個性開朗了不少。
“不怕,等我再回家,我讓旭旭住客廳,到時候我成了大歌星,他不敢不聽我的。”薛子晴也笑了,對於招娣說。
聽她說話的這口吻,彷彿忘了我們在酒吧裡說的物是人非,喝的那杯‘桃花依舊’。
讓我有一種錯覺,真的等她再回來,我、林虹還有於招娣,依然住在這裡。
其實我又何嘗不希望,這樣的日子能一直延續下去。
跟她們在一起,我感覺自己的人生都變得不一樣了,只是,未來的事,誰知道呢,等薛子晴從這出租房走出去,再回來,是哪年哪天?
我心裡一點底都沒有。
一星期後,薛子晴踏上了去廣東的征程。
她買的是綠皮火車票,說是要坐十來個小時。
她是凌晨三點多,從湘南火車站走的,我、林虹和於招娣去送的她,還特意買了站臺票。
但她進了火車站,藉口上衛生間,就消失了。
於招娣急壞了,還特意跑女衛生間去找她,結果自然是沒找到。
我拿了手機給薛子晴打電話,她也沒有接聽。
只有林虹比較淡定,在月臺上站著,看著火車出神。
等到火車轟隆隆的開動,我們都沒再見到薛子晴。
“林姐,薛子晴不是臨陣脫逃回出租房去了吧?”我心裡亂糟糟的,什麼情緒都有。
“她如果回去了,你是不是還挺開心的?”林虹笑著問我。
“怎麼會,我肯定會很生氣,一是那麼好的機會就這麼捨棄了,二是咱們還特意大半夜的來給她送行……呵呵,林姐,你也覺得她是不走了嗎?”我佯裝怒容,但最終實在沒忍住,笑出了聲。
她要真不走了,我當然挺開心。
待在湘南多好,一個年輕女孩子,跑到人生地不熟的廣東去做什麼,要遇到壞人,該怎麼辦。
之前我是不忍心潑她的冷水,掃她的興,但她自己突然想通,不去了,那也不錯。
“她只是不忍心跟我們揮手告別吧。”林虹輕輕吐口氣,“或許,此刻她已經在火車上,默默流眼淚了。”
聽林虹這麼一說,我忍不住再次看向遠去的綠皮火車,長長的列車如同一條蛇,擠進了黑暗裡。
軌道蜿蜿蜒蜒,卻有一個固定的終點。
薛子晴,在那列車上。
是啊,林虹說得沒錯,以薛子晴的個性,傷心事只會自己扛,哭的時候,不會想讓我們看到。
列車最終完全消失在了黑夜裡,跟我們一道,買了站臺票,在月臺上送行的人,也陸陸續續的離去。
不知道多久以後,只剩下我、林虹和於招娣,還站在月臺上。
手機抖動了下,我連忙拿起。
剛準備翻看,我聽到林虹的手機也響了,她拿出來,低頭看。
我看到自己手機螢幕上,是薛子晴發來的簡訊,想必,林虹那邊,也是薛子晴發來的。
【旭旭,這條簡訊,我早就編輯好了,上車後才發給你。我知道你們會來送行,而我卻是最怕離別的人,所以一定會想辦法,偷偷的走掉,不然,我看到你們,會捨不得上火車。
自從媽媽過世後,在這個世上,我一直覺得自己已經沒了親人,但租進你的房子,認識了林虹姐姐,招娣,還有你,卻讓我收穫了三個親人。
不是親人,比親人還親。
我一閉上眼,眼前就能浮現起跟你們在一起的點點滴滴。
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走,就這樣蝸居在出租房裡,哪怕過一輩子,我覺得都可以。
只是,我必須去參加比賽。
並非為了所謂的夢想,其實,唱歌也好,要成為大歌星也好,一開始就不是我真心喜歡的事情。
我生活的家庭,是一個完全沒有感情的地方。
我媽媽為了得到爸爸的愛情,利用我做籌碼,嫁給了我爸爸,但我爸爸從來沒有給過她一點愛。
我爸爸也從來沒給過我一點愛,因為他是一個不懂愛是什麼的人,我長這麼大,他出現在我面前的次數,十根手指頭都數得過來,而且出現一次,扔下生活費就走,甚至不會蹲下來跟我說上半句話。
有一次,他喊我的名字,讓我叫他爸爸,我剛要開口,他接了一個電話,轉身就走,渾然沒有看到,我朝他伸出了雙臂,想撲進他懷抱。
那一刻我知道,我對他是不能有任何指望的。
他在我心裡跟死掉了沒什麼兩樣。
後來,媽媽自殺了,我也就離家出走了。
我一直找尋不到活著的意義。
學吉他彈唱,只是我覺得無聊,隨意找點消遣而已,對別人說我立志要成為大歌星,也只是想讓自己看起來是個正常人。
終歸,正常人都是有夢想的,對吧。
萬一我說自己沒夢想,豈不是會被人當成怪物。
在跟你和林虹姐姐第一次吃飯,談到這個虛偽的夢想時,我內心裡其實覺得你們好搞笑,竟然還信了我瞎扯的鬼話。
可是後來呢,我發現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真的愛上了唱歌,也真的想成為大歌星了。
我至今想不明白是什麼時候開始的,也不知道是源於什麼契機。
我只確認一點,那是從住進有你,有林虹姐姐的出租房後,才發生的事。
所以我要繼續唱歌,要實現當大歌星的夢想,也許我在實現夢想的那一天,我會知道自己,是因為什麼,讓我有了這樣的轉變,讓我找尋到了活著的意義。
說了這麼多,我都有點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了,也不知道你能不能聽懂我在說什麼。
總之,再見。
別忘了我。】
薛子晴的這段留言,用了十幾條簡訊才發完,我看了好大一會兒才看完。
看完後,我拿著手機想了幾分鐘,才編輯了一條簡訊發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