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戰書

李尋歡覺得這個事情值得糾結一下,不過一時間他也不知道該糾結些什麼。畢竟有當初快活王的例子擺在那裡,可問題是,如果快活王最後沒有成為壞人,而是僅僅還是那個義薄雲天幫助所有江湖人收屍的好心人,那這事還有問題嗎?

沒有,因為這個行為本身是沒有問題的!

無論哪個世界,總有一些中二少年夢想著闖蕩江湖,然後快意恩仇,可是所有的中二少年也或多或少的有些牽掛。他們自己也許可以做到無悔,但他們對於那些牽掛卻總想留下些什麼,也許是為了證明自己存在過吧。

有時候你不服不行,這些在尋常人看來明明是自己找死的存在,偏偏他們手中還都挺富裕,錢啊兵器啊秘籍啊什麼的都不缺。如果讓他們給一個陌生人,尤其是有快活王的事情在前面,那他們肯定不樂意。

但李尋歡就是不一樣,一來他在官府掛了號,二來他成名已久,不需要靠這種事情積累名聲。三來他如今已經是兵器譜第三了,前面一個老頭,一個是金錢幫幫主,你就算挑戰也沒用。畢竟一個有偷襲老同志不講武德之嫌,一個要面對好大的勢力。

所以李尋歡的名望幾乎升無可升了,除非他現在被皇帝選中當了駙馬,或者登高一呼敢教日月換新天,否則如今的江湖已經沒有什麼他需要去貪圖的了?也學快活王做一個大惡人?”

阿飛也同樣好奇的望過來,說起來快活王,其實他記得小時候孃親曾經跟他說起過,但也僅僅是隨口提了一句,就感覺對母親來說,那快活王是個很特殊的存在,可是又沒有那麼的重要。

如今突然間碰到又一個很可能成為快活王的存在,他就覺得有種特殊的緣分。

端木香好笑的看著李尋歡,“你覺得,做快活王對我來說有什麼好處?”

李尋歡有些不明白,武林中人追求的不都是那些嗎?

金錢、權勢、美人、強大,難道不就是這些嗎?

李尋歡雖然沒有明說,可端木香從他眼中看出了答案,笑道:“想要金錢和權勢,最該做的不是混江湖,而是去造反。招兵買馬製造武器,而這些跟一盤散沙的江湖人可不是一個圈子。想要美人的話……”端木香伸手指傅青苗,“伱覺得她比起你的表妹,曾經的江湖第一美人如何?”

李尋歡愣住了,第一次認真的打量起傅青苗,之前以為對方是端木香的紅顏知己,所以出於禮貌不會多看。如今仔細觀察卻有些驚為天人,“容貌傾城,單論長相的話與我表妹各有千秋。但其清冷氣質中卻多了一絲高傲的貴氣,給我感覺像是曾經在皇宮見到的那幾位公主。可是她卻比那些公主們更多了一點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彷彿……像皇帝!”

這話說出來連李尋歡自己都有點嚇到了,雖然說過去有過女皇出現,可放到現在依舊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更離奇的是,皇傢什麼教育模式李尋歡可太清楚了,那種教育下誕生的公主怎麼可能會去想做皇帝呢?

端木香沒說什麼,傅青苗卻驚訝了,這個李尋歡不愧是高手,光憑氣質已經將她身份猜對了九成,若非來自於另一個世界這種事太過匪夷所思,恐怕自己在這人面前是沒有秘密的。

端木香毫不意外,到了這種精神境界的人,對於氣質可太敏感了,“就在一天之前,我剛剛拒絕了她的表白,你就說吧,我是那種在乎美人的好色之徒嗎?”

傅青苗瞪眼卻是沒反駁,雖然真相是一回事,但該死的,他這麼說還真沒什麼錯!

“嗯,我信,你不是那種在乎美人的好色之徒,你是那種不知好歹的蠢貨!哈哈哈哈哈!”阿飛將長劍杵在地上仰頭大笑。

李尋歡也跟著低頭輕笑,“端木兄,有花堪折直須折啊,人生難得一紅顏知己。”

端木香眼皮一跳,我就裝個逼,你倆不用捧場的,這要是再說會不會惹惱了傅青苗?人家有權有勢又哥哥,我惹不起的!

“咳咳,再說武功,李兄你是瞭解我的,你覺得如今還有什麼絕學是能令我在意的嗎?”

李尋歡想到他昨夜為自己療傷的那一套流程,能夠將自身真氣和寒毒統統絞殺的意,能夠遊走五臟六腑卻不會傷害的烈陽內力,似乎他真的不用再追求這些了,於是道:“不錯,你確實不需要再追求別的了。”

“那我還做什麼快活王呢?”

“好吧,我相信你不會成為一個大惡人,但是,你一直在逃避我的問題,我是問你最後究竟要做什麼!”

傅青苗笑,端木香瞪大眼睛,這貨好像沒有喬峰那麼好忽悠,“我不告訴你!”

李尋歡:“……”

世上總有些人是會讓你沒轍的,李尋歡最終也問不出什麼,而傅青苗的人陸續到了這裡,又陸陸續續的去了府衙。

大約過了晌午,最後一批人由小富帶著去了府衙,而端木香卻沒有著急過去,而是拉著傅青苗上街了。

俊男美女的回頭率自然是極高的,不過除了很多的百姓之外,大多數江湖人卻不敢多看他們。

昨夜端木香在酒鋪大戰至尊寶的事情已經傳開,雖然沒人看到全過程,但知道誰是最後勝利者就已經夠了。

“你昨天一夜的時間,似乎幹了很多大事啊。”傅青苗歪著腦袋直視他雙眼。

端木香則十分高傲,“是啊,幹掉了一個非常醜惡的壞人,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細節的話,我只能說,我與李尋歡合作,天下無敵!”

傅青苗冷若冰霜的臉上多了一絲微弱的笑容,如果換成別人這麼臭美,她肯定懶得搭理,不過換成端木香就下意識的想要槓一槓。

只是可惜,這個想法被前面的一個人打斷了。

原本熱鬧的大街猛的冷清下來,百姓們十分懂事的躲遠,那個一身黑色皮衣的劍客就站在距離他們二十米遠的地方。

“我主人給李尋歡的戰書。”

咻,他將一個信封扔出了掀桌般的氣勢,如刀如劍的氣勁旋轉著朝兩人射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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