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什麼書呢,原來是這本啊!”

李耀還沒反應,餘新先撇起了嘴,“這本什麼鬼《修真四萬年》我前段時間就掃過幾眼啦,分明又白又水的大毒草來著,情節套路,人物簡陋,文筆粗糙,嘖嘖嘖嘖,通篇都是粗製濫造,胡說八道嘛,趙凱你的品位不是下降這麼快,連這種貨色都拿出來推薦吧?”

趙凱被餘新說得滿臉通紅,啐了一口道:“哪兒就‘大毒草’了,我覺得還行,湊湊活活還能看啊,網文麼,人物文筆什麼的要求不要太高,過得去就可以了,關鍵看創意,創意懂不懂?”

“要求不太高,不是沒要求,就算是網文,也不能一頁出現三個‘目瞪口呆’,五個‘飆至極限’,七個‘碩大無朋’啊!”

餘新頓了一頓,“等等,先確認一下,你說的這本《修真四萬年》,是有好多‘目瞪口呆、飆至極限、碩大無朋、天文數字’的那本麼,每天掃的書太多,有點兒忘記名字了。”

“哪有你說的這麼誇張!”

趙凱自己也笑起來,摸著腦袋道,“好吧,這本書的用詞是單調了點,文筆有點兒像是中學生作文,但也沒有一頁三五個‘目瞪口呆’好不好!”

“是啊是啊。”

餘新說,“作者不但會用‘目瞪口呆’,還會用‘瞠目結舌’呢!”

“都說了,別在意這些細節!”

趙凱被餘新一頓搶白,有些下不來臺,揮舞著手機道,“難道你不覺得,修真加科技的寫法,很有創意麼?”

“不覺得,修真就是修真,科技就是科技,並不是什麼東西都能混在一起,混在一起都能算創意的啊,麻辣燙加義大利麵算什麼創意?”

餘新聳了聳肩道,“更何況,就算是把原本完全沒關係的元素糅合到一起就是創意,這個作者也根本沒能力糅合好嘛,表面上看,什麼維修法寶啊,宗派上市啊,亂七八糟的還蠻有意思,但往後面看下去就知道,還是新瓶裝舊酒,換湯不換藥,走的小白裝逼打臉那一套,而且,用的還是最古老,最拙劣的寫法,別瞪眼,我記得前面有個反派,叫什麼烈,什麼烈來著?”

“赫連烈?”

趙凱道。

“沒錯,就是他們班長還是學生會主席來著,為了一個班花,主動湊上來找主角的麻煩,最後被主角狠狠揍了一頓。”

餘新道,“哇,我都有多少年沒見過這麼白痴的反派,這麼白痴的橋段,這麼白痴的作者了,當時看到這個赫連烈被主角暴打的時候,我就忍不住棄書了——估計後面也是類似的套路,裝逼打臉,收服班花校花喇叭花,成為宇宙之王,總之,沒必要在這種垃圾書上浪費時間啦!”

“好吧,我承認,這本書前期是幼稚了一點點,我本來也是實在沒書可看,才隨便翻翻的。”

趙凱的臉漲得通紅,不過餘新說得有理有據,推測相當合理,他也無話可說,只能道,“不過你看下去就知道了,後面還可以——拿遊戲打比方,這本書是走大後期發育的路子,大不了你前面跳過去嘛!”

“跳過去?”

餘新道,“跳多少?”

“嗯……”

趙凱想了想,“其實我覺得前面也可以看,但你實在沒耐心,跳個四百來章也就差不多了,但這樣就看不到主角的成長,或許會影響後面的精彩。”

“什麼,四百章?三千字一章那就是一百多萬字了大哥!”

餘新哭笑不得,“這本破書一共才寫了多少字,跳到一百多萬字後面還看什麼啊!”

“相信我,是真的!”

趙凱的臉都快憋紫了,看得出來是真心實意想把《修真四萬年》推薦給舍友,“作者自己都說了,這本書會寫得很長很長,一百多萬字才出新手村呢!”

“一百多萬字才出新手村?那全篇完結豈不是要突破一千萬字了?現在這些無良寫手啊,為了騙錢,灌水湊字數真是越來越沒有底線了!”

餘新不屑道,“趙凱,你給兄弟們推薦這種大水文、大毒草,良心真的不會痛嗎?”

趙凱被餘新噎得無話可說。

李耀在旁邊樂呵呵地看著,隔岸觀火。

他倒不覺得餘新說話太尖酸刻薄,老二和老三之間的相處模式就是這樣的,老二是小說迷,老三是漫畫迷,兩個人經常互相推薦自己喜歡的作品給對方,偏偏他們的審美趣味相差有點兒大,每次推薦的東西都會被對方夾槍帶棍一通褒貶,鬧個不可開交,第二天又完全忘了這茬兒,繼續吃痛不記打,再次興致勃勃給對方推薦。

今天這個事兒,也是有前因的——前幾天餘新剛剛推薦了一部據說“好看到不得了”的漫畫給趙凱,結果趙凱看了之後,批了個千瘡百孔,把餘新氣得七竅生煙,今天輪到趙凱推薦自己心愛的小說,餘新嘴裡哪有好話?

不過李耀是無所謂的,他有自己的異夢就可以了,不會為了一本小說或者一部漫畫和人爭辯。

“算了,你不看就不看,我又不是推薦給你看!”

兩名舍友的爭論已經進入白熱化,都有些面紅耳赤,嘴角吐白沫的意思,趙凱怒道,“活該你書荒,找不到好書看,這本書我是推薦給李耀看的!”

“找不到好書看,也沒必要逼自己去吞一百多萬字的大毒草啊!”

餘新道,“李耀,你也沒必要浪費時間——隨便用腳趾頭想想就知道,一本書寫了一百多萬字,無論文筆、思路、人物都定型了,作者有多少水準也都在這裡啦,後面再好看能好看到哪兒去?狗改不了吃屎,難道這個‘臥牛真人’,後面能改掉動不動就‘目瞪口呆’的毛病?”

“呃……”

趙凱被噎得一愣一愣,喘了半天粗氣,看著李耀道,“反正,你一定要去看看,道理很簡單,這本書的主角就叫‘李耀’!”

“哎?”

李耀微微一怔。

說起來,這倒不是多麼奇怪的事情。

畢竟“李耀”這個名字太普通,光是他從小到大身邊就遇到過三五個同名的,和“張三李四”差不多。

就連以前看書的時候,都遇到過書裡有一個反派叫李耀,結果沒出來囂張幾章就被主角擊殺了,這種事,也就是一笑了之。

如果他叫“西門大壯”,結果有本書的主角也叫“西門大壯”,那似乎才足夠奇怪吧?

不過,趙凱這麼眼巴巴看著他,盛情難卻,他也不忍落了趙凱的面子。

李耀對宿舍裡三個哥們兒其實都挺感激的,因為他有經常發異夢這個習慣,很多次都從夢中驚醒,鬧出不小的動靜,換成脾氣臭點兒的舍友,估計早就鬧矛盾了,結果趙凱和餘新他們無論嘴裡怎麼調侃,日常生活中都不在意,還挺關心他,大家都處得不錯。

李耀點了點頭,道,“行,修真加科技,聽上去蠻有意思,我待會兒去看看。”

“嗯,一定要耐心啊,前面也沒那麼糟糕,不帶腦子還是可以看下去的,然後到一百章出頭就會有變化,整個主題都昇華了,然後咬牙堅持到四五百章,就是一馬平川,越看越帶勁了!”

“好。”

李耀忍不住笑起來。

其實他也是更相信餘新的說法,雖然現在的網路小說越來越長,三五百萬字司空見慣,但一百萬字無論如何也能看出作者的功力了。

連趙凱這麼喜歡看,都不敢說前面有多好看,還叫他“咬牙堅持”,看來,這本《修真四萬年》的確是乏善可陳。

李耀不太相信這樣一部平庸之作,到一百萬字之後會脫胎換骨,奇峰迭起。

除非是換了作者,或者作者忽然被雷劈了,大腦變異了,腦子裡鑽進去幾個小人幫他寫。

無論如何,《修真四萬年》是裹著狗屎的黃金,還是裹著狗屎的狗屎,都是小事,剛才算是鬧著玩,再說下去就要傷兄弟和氣了。

“對了,你還不知道嗎?”

李耀換了個話題,“吉爾森心臟病發作,死掉了——就是寫《血與沙》,拍成《深淵之歌》的那個作者。”

李耀沒說高屋義博的事情,因為他知道趙凱對扶桑漫畫並不太感興趣,或許不知道高屋義博是誰——事實上,李耀也不太知道,為什麼有不少網友都在高屋義博死訊的新聞下面“撒花慶祝”。

但他曾經看到過趙凱用手機看《深淵之歌》,就算沒興趣,說出來也是個新聞。

至於那名網路小說家的死,本來就不算是個事兒,這會兒吵吵鬧鬧,就更沒人在乎了。

果然,趙凱來了興趣,又從被窩裡鑽出來一點:“什麼什麼,哪個哪個,說說,怎麼回事?”

“我和你說……這麼大個胖子……咔嚓一聲……心臟病發作……一下子就死掉了……比他書裡的人物還脆!”

餘新也忘了兩人剛剛還唇槍舌劍,卻是興致勃勃、繪聲繪色給趙凱講著今天的見聞。

見兩人都是屬狗熊的,撂爪就忘,李耀笑了笑,不想參與他們的八卦,往宿舍最裡面的陽臺走去。

不知為何,他的心跳得越來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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