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韓悅、賈忠遙二人在會議室一來一往閒話幾句,不覺扯到北嶽市人民檢察院梅檢老公身上。賈忠遙捏著毛筆,詫異道:“韓悅,你怎麼突然提起梅檢老公呢?他叫什麼名字?”韓悅嘆口氣,遲疑一下,接著道:“他老公不就是北嶽市人民醫院副院長嗎?叫楊什麼來著——”忠遙聽罷,心中咯噔一下,暗暗思忖道:“幾日前,這北嶽市人民醫院前院長張霖透過自己舉報過幾人,不就有他們副院長嗎?眼下這韓悅跟自己聊天,是試探嗎?不管如何,這涉及線索的事情,自己一定要守口如瓶,這是工作紀律!否則,極容易禍及自身!”便佯裝不知情,默然無語,接著提筆寫起毛筆字來。

且說韓悅見忠遙不搭腔,心下自覺索然無味,又說幾句閒話,便離開會議室,回自己辦公室去了。卻說賈忠遙見韓悅走了,心中如同平靜的湖水中投入一塊巨石,久久不能平靜,一邊將毛筆擱在硯臺上,一邊思想道:“得去找這張霖核實一下!”想定了主意,便轉出門去,對著隔壁大喊一聲:“小沛,九點半跟我進監區談個話!”小沛大聲應道:“好的!”忠遙看看時間,距離九點半還有約莫半個小時,便返回會議室,走到自己辦公桌前,伸手摸起一本白色的薄薄的小冊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嘩啦啦幾響過後,便翻閱到第三百八十五條(受賄罪),一面踱步,一面捧著小冊子,大聲誦讀起來,但聽聲響如洪鐘道:

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取回扣、手續費,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受賄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處罰。索賄從重。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汙罪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汙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二)貪汙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貪汙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賈忠遙反覆吟誦幾遍,如同朗讀《道德經》一般,想從中悟出什麼。似有所悟,又沒有所悟!接下來,忠遙滑開手機,找到了這三條刑法條文所對應的司法解釋——2016年“兩高”《涉貪賄刑案司法解釋》,對其中所涉及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又進行溫習一遍。這或許就是論語開篇所謂的“學而時習之”吧!有話即長,無話即短。九點半光景,賈忠遙領著書記員小沛準時進入監區,找到管教幹部王言宗說明來意,便去往駐檢談話室坐等在押人員張霖的到來。

一支菸的功夫過後,門口便聽一陣窸窣,接著便是一響老年男子的嗓音:“報告”兩字直灌忠遙耳朵。忠遙一頭直起身子,一頭朗聲應道:“進來!”門開處,進來一人,但見:在押人員張霖一如既往地憔悴、惶恐,兩隻眼睛射出的目光,時暗時亮。賈忠遙等著管教民警將張霖固定在提訊椅子上離去後,便開門見山道:“張霖,你的舉報線索,我們市檢察院已經按照規定路徑,經過檢察長穆懷疆審批,移送北嶽市監察委員會。在此,特向你告知!”張霖聽罷,眼睛裡突然有了光亮,身子微微前傾,激動地說:“謝謝!”接著身子往後一靠,嘟囔道:“穆檢都看了,這線索核查起來就快了!”忠遙從張霖自言自語中,心頭不覺一震。欲知又有何事,且聽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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