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茫然地看了他一眼,睫毛纖長濃密,向上翹起了一個完美的弧度,眼睛下面有點紅,像是被主人揉過,粉粉的。

齊景覺得自己一顆心被一雙小手揉得稀巴爛。

“謝謝景哥哥。”

少女小小聲,垂著眸子,小心翼翼地坐到了軟墊上。

齊景一愣。

小姑娘以前從來不會跟他說謝謝。

男人蹲下身,摸了摸她的頭,問道:“卿卿以前從來不會跟我說謝謝,今天是怎麼了呢?”

林卿歌沉默了好久,久到齊景以為她不想說,才聽到細弱的聲音帶著不易察覺的顫抖,傳到他耳膜裡——

“我……我怕景哥哥嫌棄我脾氣不好,沒有用,不要我了……先前是我太任性,這次又拖累了大家,對……對不起。”女孩聲音裡帶著細微的哽咽,看樣子像是被這次的事刺激到了。

齊景忍不住一把將小姑娘摟到了懷裡,抱著她微微顫抖的肩膀,不住地安撫著:“不是卿卿的錯……是喪屍壞,卿卿已經做得很好很好了……”

他是她男朋友,竟然連小姑娘的心情都忽略了,真是不該。

林卿歌把臉埋在他懷裡,聞著他身上溫暖乾淨的氣息,略有些嘲諷地勾起了唇,但眼睛還是在盡職盡責地流著淚——這副樣子莫名有一股古怪的吸引力。

先前可沒見齊景這麼溫柔地安慰過原主,他對原主永遠只有不耐煩,就連後期原主主動示弱他也置之不理,袖手旁觀。

男人開始保姆似的伺候林卿歌。小姑娘大方地分給了每個人一桶泡麵、一根火腿腸,由沈琪負責加水,陳萌萌負責加熱,齊景跑東跑西地為小姑娘服務。

當泡麵的香氣散發到整個工廠裡,那個叫張銘的瘦小男人竟然感動地落下淚來:“好久沒吃過一頓熱乎飯了啊……”

大家沒說話,只是狼吞虎嚥地把麵條送進嘴裡。

誰都知道在這個時候能享受一桶泡麵有多麼不易,在末世,食物放哪裡也沒有放自己肚子裡安全。

只有林卿歌還在一口一口地細嚼慢嚥,吃得秀氣又斯文,眾人吃完後猛一抬頭看見她的樣子,恍惚間還以為又回到了末世之前,那和平快樂、能吃著泡麵刷短影片的日子。

沈城盯住小姑娘慢慢鼓動的腮幫子,舌尖抵住上顎,手指無意識地虛握了一下。

嘖,真是漂亮得勾人。

以前怎麼沒發現這位大小姐這麼漂亮。

到晚上休息的時候,小姑娘默默抱緊雙膝,但還是冷得打顫。末世降臨後氣候就十分異常,晝夜溫差很大,現在起碼零下了。他們都各自備了羽絨服,小姑娘雖然也穿了一件,但還是冷得睡不著,她閉緊眼睛,睫毛不住地顫抖著。

背上突然貼了一個溫暖的火爐,林卿歌睜開眼睛轉身看去,只見她男朋友悄悄坐到她身後,抱住了她。

男人小聲道:“你把羽絨服蓋在身上,然後我把羽絨服開啟,你縮到我懷裡來,這樣就不冷了。”

他確實很暖和,小姑娘凍得有點神志不清了,就想著:拿他當一個人形火爐算了。

然後就心安理得地縮到了他衣服裡。

火光會吸引來喪屍,所以現在工廠裡漆黑一片,大家各自窩在角落裡,不知是誰的鼾聲輕輕傳來。

齊景抱著懷裡的小姑娘,彼此的氣息糾纏在一起,兩具冰冷的身體漸漸暖了起來。藉著月光,他能看見她柔和的側臉、翹起的睫毛和微微嘟起的紅唇。

突然有點熱。

懷裡的人似乎察覺到了他內心的躁動,轉過身吻了吻他的下巴,夢囈般地道:“哥哥,睡吧。”

齊景心跳落了一拍,平復心情,閉上眼睛,強迫自己入睡。

他本來以為自己睡不著的,可沒想到,一夜無夢,這一覺意外地香甜。

第二天早上他看見眾人戲謔的目光,就知道他們都看見了。

看見又如何?他摟他女朋友怎麼了?

至於沈琪略帶幽怨和隱隱委屈的眼神……齊景選擇忽視。

林卿歌是他女朋友,又是他從小看到大的小青梅,那麼可愛那麼乖的小姑娘,他怎麼能辜負她呢?

他現在都想把以前三心二意的自己給揍一頓,吃著碗裡的想著鍋裡的,你咋臉那麼大?

但他又暗自鬆口氣,還好他沒有真的付出什麼行動,沒傷了小姑娘的心……一切都還來得及。

……

他們就這樣連續趕了三天路,每天晚上齊景都抱著林卿歌睡,白天也寸步不離地跟著她保護她,遇到喪屍先把她護到身後,還會主動給林卿歌找衣服找食物,噓寒問暖,整一個男保姆。

——至少林卿歌是這麼定位他的。

估計在別人眼裡和他自己眼裡,他是個絕世好男友呢。

其實吧,齊景對自己能做這些事不僅不覺得麻煩丟面兒,反而還甘之如飴。誰懂看見小姑娘鼓著腮幫子,一口一口吃下他餵給她的巧克力,那種甜蜜幸福又滿足的感覺啊!

而且近來林卿歌變得越來越漂亮了。

有時候他乍一看見她的臉,都要愣上好半天才能回過神來。其他人看林卿歌的眼神也漸漸變得不同了,尤其是隊伍裡的兩個男人。

有一次,沈城穿著跟齊景差不多的灰色大衣走過來,林卿歌還認錯人了,坐在墊子上撒嬌地張開雙臂讓他抱她起來。

男人紅著耳尖照做了。

好像還趁機捏了捏她的臉。

後來林卿歌又看見一個穿灰色大衣的高大男人,愣了愣,才明白是怎麼回事。

好在沈城抱她起來的時候沒人看見,她尷尬了一會兒,也就讓這件事過去了。

倒是男人若有所思。

其實齊景和沈城是兩個完全不同型別的男人。

齊景家世好,長得帥,一路順風順水被人追捧,末世來臨後還覺醒了異能。他是有點風流有點痞帥的那種長相,輪廓秀美,鼻樑高挺,桃花眼裡永遠帶著漫不經心的笑意,一看就是矜貴公子哥。即使是在末世,那種被世家大族培養出來的氣質也是掩蓋不住的。

而沈城不同。

他眉眼鋒利,輪廓硬朗,一雙狹長的單眼皮眼睛永遠是冷靜而銳利的。他和沈琪是單親家庭,因此他從小就擔負起了照顧母親和妹妹的責任,不過二十歲,他就已經像是在社會上摸爬滾打過十幾年的成熟男人一樣,開車、修車、開鎖、認路……他都會。

兩個人氣質、長相乃至於性格,都截然不同。

但這對林卿歌完全沒有幫助……因為兩人身材像啊。都是寬肩窄腰大長腿,細摸下去也許會發現沈城更硬挺,但到能細摸的時候一切就都晚了呀。

末世裡物資又短缺,男人的衣服都差不多,林卿歌認錯人著實不是什麼稀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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