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你的酒?這是我的。”于娜驚慌失措道。

“你的?”

“誰能證明這是你的酒?”

“我……”

于娜支吾著,硬著頭皮給“11”使眼色,可惜“11”根本不賣她人情。

“擠眉弄眼的幹啥?你跟她一夥的?”

“11”眉頭緊蹙,所答非所問道,“我們是不是認識?”

“我問你跟她是不是一夥的?你跟誰認識呢?”

“11”利索答道,“我不認識她,不能證明酒是不是她的。”

“11”緊盯著她,直覺告訴他,自己肯定認識抱著孩子的女人,就是想不起來她叫什麼名字。

可是這個女人顯然不認識他。

會是在哪裡見過呢?

“買不起酒就偷別人的,你可真行啊,害我錯怪我家小滿。”宋文君氣憤說道。

林子大了,真是什麼鳥都有,門上那麼大的數字她都能看錯,現在又偷她的酒,這姑娘真是朵遺世而獨立的奇葩。

被羞辱,于娜氣的小臉通紅,她沒想到宋文君會出來,更沒想到被愛慕的物件看到這一切,而且還踩一腳,根本沒有幫她的意思。

若是在醫院,她早就給宋文君點顏色看看,現在卻什麼都做不了,氣的她緊緊握著拳頭。

“等一下,姑娘,我們是不是見過面?我覺得你很眼熟。”見宋文君要走,“11”急忙說道。

于娜徹底抓狂,“11”瘋了嗎?這麼老套的搭訕?還是對一位已婚婦女?他真該好好治一治眼睛。

“我不認識你,想套近乎,你找錯人了。”

說完她抱著陸小滿回到檯球廳,玩了一會兒見兩個孩子直打瞌睡,困的眼睛睜不開,便帶著他們回到招待所。

不管是三人間還是單人間,都得使用公共廁所和水房。

端著臉盆去水房洗漱,竟然又遇到剛才的男人。

“怎麼?搭訕不成就用跟蹤這一套?”

男人尷尬的笑笑,“我住這裡,401。”

“那又怎樣?”

“不、不怎樣,你先使用吧。”

“11”拿著盆出來,迎面碰到跟他一起工作的同事。

“11,聽說你定好回家的車票,怎麼樣?好久沒回家,心情是不是很激動?”

“近鄉情怯,每個人的反應都一樣。”

“祝你旅途順利,十天假期,可要好好利用才行。”

“謝謝。”

酒精果然助眠,很久沒有睡足八個小時的覺,可是六點鐘,宋文君還是準時醒。

多年養成的晨跑習慣,省城人生地不熟,她便將跑步改成散步。

附近有個早市特別熱鬧,宋文君屬於性格開朗的人,這種人間煙火氣是她最喜歡的狀態,從頭逛到尾,手裡拎著十來種早餐回來。

每樣只買了一點,李輝家明他們也起床,正要去樓上找她。

“宋老闆,你又不給我表現的機會。”

“哦,你賴床還怪起我嘍?”

“不不不,我哪敢啊,我的意思是說,買早餐這種活,以後交給我處理就好。”

“快吃吧,吃完我們要去醫院看看。”

“11”拎著皮箱下樓,某房間裡傳來一片歡歌笑語,口音很親切,應該是他的老鄉。

他又想起昨晚遇到的女人,很奇怪,有臉盲症的他,應該記不住只見過一次或者根本不在乎的人的臉,可是他唯獨那個女人有很強烈的熟悉感。

會不會是他的姐姐或者妹妹?好像他的資料裡,沒有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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