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指導性檔案,為娛樂圈立規矩
這一天,星期四。
陸誠和文耀華主持召開文娛圈專項整治小組全體大會。
除組長和賀副組長外,其餘人員全部到齊。
幾十個人整整齊齊,看起來威風凜凜不凡。
大家都很有精神,本以為來專項整治小組是得罪人的地方,是養老,或是受原單位排擠才被派過來的。
但是,當一連串的整治辦下來,案子一件接一件處理完畢。
這就是一波接一波的功勞,說不定憑藉這些功勞還能更進一步。
這之後,等文娛圈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後,他們回到原單位也能昂首挺身,誰也不敢小覷。
遇到晉升時,他們就是繞不開的坎兒。
“各位同志,這一兩個星期來,大家穩打穩紮繼續做好娛樂圈整治工作,我與文組長都是有目共睹的……”
陸誠發表重要講話,強調繼續紮實推進娛樂圈的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懲查力度等等。
會議進行到中途時,他便拿出一疊列印好的檔案,“同志們,基於當前我國國情,在當今的娛樂圈大環境渲染下,立足於人民才是根本。
因此,我與文組長一起琢磨了一下,決定拿出一份規範性的檔案出來,又專項整治小組聯合各部門一起釋出。
這份規範性檔案叫做《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目前只是版本,但是我希望還有,甚至是版本的出現。
今天大家要討論的內容就是這份《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是否還有需要增減的地方,逐一進行討論與商議,進行民主建言獻策。
接下來,會每人發一份,大家都討論一下,如果有意見的可以直接說出來。”
這一次會議,主要是要討論並透過《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
就連文耀華也發表言論,“諸位同志,以前的娛樂圈屬於野蠻之地,不僅鑽法律的空子,還會鑽道德的空子,有人一攪動渾水,就想搞錢。
我們出臺相關檔案政策的原因,就是要制止以往的那種野蠻生長的模式,就是要讓娛樂圈生存在陽光下,讓圈內從業人員的行為能夠得到一個規範。
爭取做到有法可依,有政策可以參照。
這樣我們的行動才不會受限,才不會有束手束腳的感覺。
所以,希望大家能積極的獻言獻策,為我們的《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添磚加瓦,不斷的豐富和完善……”
目前,專項整治小組裡的人員幾十位。
因為功勞和陸誠的個人魅力的緣故,倒是讓他們過得還不錯,這一個個也願意提出建議。
一些陸誠和文耀華沒有想到的地方,他們一起商議著,討論著。
一天不夠,就接連開了三天的會議。
基本上,已經讓每一個小組的成員都有參與。
一旦這份《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釋出成功的話,這都有他們的一份功勞。
這就是陸誠想要達到的效果,有功勞大家一起掙就行了。
並且是他主導的,屬於他的那份功勞自然不會被貪墨或是稀釋掉。
這一日,星期一。
全新修訂的《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版本正式新鮮出爐。
經各部門蓋章確認後,便由專項整治小組出面來發布。
主導者是專項整治小組和政務院。
後者是主要者。
前者則是代表主推的單位是誰。
再後面則跟了一大堆部門單位,比如廣電、稅務、工商、紀委、政協、人大等等。
這代表著他們都認同《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版。
只不過,當天一經發布通告後,就被許多人關注到。
政務院的官網早已更新通知,專項整治小組的官微還直接艾特了。
這樣一來,知曉者如雲者之多,幾分鐘後就讓這條訊息衝上熱搜。
“哇,專項整治小組又開始搞事情了。”
“嘿嘿,這回整得好啊,居然整出大新聞來了。”
“有沒有大神來解讀一下《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到底是一個什麼東西啊?”
“坐著看,我們吃瓜就好了。”
“又是娛樂圈的事情,最近關於娛樂圈的事情可真是多啊。”
一個又一個地說著,網路上的熱議不斷。
陸誠在主導釋出《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後,就打算讓宣傳的部門通知娛樂圈裡的那些人,加強學習。
這份《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檔案裡寫明的具體行為準則,詳細規定了哪些東西能碰,哪些東西不能碰。
甚至如同法律一般具體到某一條,某一些可能性。
這樣一來整個娛樂圈都炸開鍋了。
其中的規範性事項,別人沒看清楚,可圈內的人還能看不清楚嘛。
僅僅是看一眼就明白了。
這一刻,娛樂圈裡的所有從業人員,包括那些公司的員工、經紀人等等都包含在內。
他們的行為將會受到《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版檔案的約束。
一旦被舉報,或者被專項整治小組查處到,其後果自然難以預料到。
一切問題自然就不是問題,一些害怕出問題的人就會不自覺地規範自己的行為。
這也是《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釋出出臺的目的與意義。
只不過這樣一來的話,就相當於是在所有娛樂圈的從業人員身上套上一層枷鎖。
特別是那些明星藝人,《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的出臺對他們的影響最大。
普通的員工、經紀人或許還影響不大,畢竟他們不是走在鋼絲上。
可對於明星藝人,對於那些導演們來說,這份檔案的出臺對他們的影響就相當的大了。
這可不是好事啊。
“完了,又有好多事情不能做了。”
“這個檔案規範的內容怎麼這麼詳細啊?”
“還有啊,以後若是有人舉報的話,可能就要根據這份檔案來執行了。”
某些行為可能不至於犯罪,但一定會違反檔案規定的條款內容。
而上面也說了。
一般不涉及犯罪的行為,情節較輕的只會罰款,再嚴重一些的會進行行政拘留,如果再嚴重的則會移送公安機關調查。
這是處罰的強弱程度,以及每一個等級上對應的措施。
只是,這份檔案相對於整個偌大的娛樂圈來說,就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一樣震撼。
還相當的驚悚,“娛樂圈可能要變天了,並且就在當下。”
而專項整治小組的大名再次出現在眾人面前,大家意識到這一回整治小組不是搞虛的,來搞實的了。
娛樂圈這缸渾水,看來是真的要被攪動一番了。
京都。
某間地下室裡,一位滿身邋遢的年輕男子正啃著麵包,他看到網路上的《娛樂圈從業人員指導標準》後大笑不已。
特別是專項整治小組已經開通線上投訴渠道了。
他暗道一聲,“網上投訴到專項整治小組那裡倒是會方便一些,就是不知道有沒有效果啊。”
呵呵!
這些年來,自己可過得相當的慘。
混娛樂圈啊。
可事實上,這種魚龍混雜,甚至是人吃人的地方壓根就不是人能混的。
累!
自己相當的累!
但是,自己內心還有深深的不公平壓抑在心裡。
不吐不快。
不舉報不痛快。
他望著網上投訴的渠道資訊,心道:“這一次,我要你們都身敗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