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史密斯,是一個十分喜歡吃胡蘿蔔的人,雖然我外面看起來,似乎窮困潦倒,而且的確我生活在一棟,位於紐約貧民區附近廢棄的廠房當中,可實際上,我是一位殺手,還是一個槍法極好身手不錯的殺手……

只不過,我不像是外界認為的那種,有獨立的經紀人,或者加入到了某個組織當中的那種,特別是在紐約十分有名的大陸酒店,或者比大陸酒店更高一級的高臺桌體系當中的殺手。

這是因為,我不喜歡被某些人制定的規則或者說規矩所束縛,也不希望自己完全成為一個,眼裡只有錢,而漠視一切,特別是生命的人。

所以,雖然我是一個殺手,但實際上,我混的很不怎麼樣,每天吃飯都挺困難。

不過好在,在紐約這座城市,倒也不會把自己餓死。

至少一旦手上沒錢的時候,我就會特意獨自去某些陰暗的小巷子轉一轉,一般情況下,都會有傻瓜自己送上門來。

我不是去搶劫!

相反,我才是被搶劫的那個!

但誰也不能指責我在遭遇到搶劫的時候奮起反抗,最終制服了企圖搶劫我的壞人,然後順手從這個壞人那裡,得到一點,支付給我自己,用來向我進行‘心理賠償’的費用吧?

但是,最近一段時間很奇怪,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又或者是真的有什麼危險在臨近,但是我沒有能夠找出來?

我總有一種,自己似乎正在被人監視的感受,可是仔細搜尋之後卻又完全找不出來?

特別是今天發生的事情,更是讓我覺得,似乎有什麼事情要發生了。

之前就說過,我是一個混的不怎麼樣的殺手,主要是因為,我對於任務目標十分挑剔,不希望肆意的濫殺無辜,所以我沒有加入任何組織,也沒有自己的專屬經紀人。

可是今天上午,我卻接到了一位,在紐約的自由殺手當中,十分有名的中介的電話。

他在電話裡面告訴我,讓我晚上十點之後,能夠到他的‘辦公室’去一趟。

他說有個活兒,或許可以介紹給我,而我在知道任務目標之後,大機率也不會拒絕?

這個傢伙曾經在以前,跟我合作過幾次。

信任他?

當然不!

殺手不會相信,除了自己的任何一個人。

自己篤定對方不敢陷害自己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對方很清楚我的身手和實力,要是敢耍我,他一定會死。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這個電話,會讓我陷入到某些麻煩當中。

問題是,我身上已經沒有多少錢了,上一次被人搶劫,還是五天之前,當時也只不過從那個倒黴蛋的身上,找出了三十刀都不到的零錢,用來安慰我遭受到驚嚇的心靈。

而那個試圖搶劫自己的蠢貨,甚至沒有帶一把,能夠讓自己繳獲之後,去當鋪賣掉的手槍。

而僅僅只是拿著一把破水果刀,就打算讓自己舉手投降?

說實話,當時自己真的是想把那個,身上居然還帶著三十來塊現金,卻打算搶劫自己的蠢貨,扔進哈德遜河的。

真的,當時要不是自己的肚子餓,急著去吃點東西,填飽肚子的話,那個試圖搶劫我的蠢貨已經在河裡了!

而自己身上,現在一共還有不到一百一十塊,要不?去看看?”

這是混的慘的一比,但仍舊一直堅持自己的原則的史密斯先生的內心獨白。

實際上,這位大哥之所以會混成現在這個樣子,大部分原因,都是因為他自己的信念造成的。

這種內心有著自己獨特的堅持的人,在全世界哪兒都有。

不過像是這位大哥這樣,有著超絕的身手,卻混成現在這幅德行的,也確實很少見。

即便是當初的宙斯,在改名金凱德之後,雖然也有不殺好人,也不接殺好人的單子的原則,可這個老傢伙畢竟當初曾經在紐約的黑人街區,開五金店那麼多年,有著十分靈活的道德底線,更是十分精通與人打交道。

而史密斯先生,就完全不一樣了!

光是論槍法和身手,他可以把金凱德這個老傢伙,甩出五條街,不管是手槍運動中速射,還是步槍射擊,又或者是格鬥跳傘,又或者是敢玩命,史密斯先生都要遠遠超過半路出家,但是在殺手這一行當裡面,卻意外的乾的很不錯的金凱德。

史密斯先生屬於那種肚子裡有貨,但卻是茶壺煮湯圓,倒不出來的那種人,在語言表達,和與人交往當中,十分不善於表達自己的真實感受和想法。

說白了,他就是屬於那種,能動手就不逼逼,幹就完事兒的那種人。

而我們都知道,現在這個社會,不是你殺人的技術很好,就能過得好的。

你得會說,會表達,能夠把一分吹成十分,才有可能起飛。

射擊技術再好,格鬥能力再強,有個屁用?

美帝每年那麼多從戰場上回來,經歷過實戰,身手高強的大兵,最終能過的好的,有幾個?

而真正能夠過得好的,身手高強或者槍法精準這種因素,又佔有多少?

不說別人,卡塞爾自己身邊,就有這樣的典型例子——前海軍陸戰隊槍炮軍士,超級狙擊手鮑勃·李·斯瓦格!

可以說,要不是這位,能夠在一兩公里之外,都能輕鬆打爆狙擊目標的退伍大兵運氣好,遇上了卡塞爾,光是那個中情局的約翰遜上校,當時給他挖的那個坑,就能讓這位沉默寡言的大兵,吃足了苦頭。

而這位就是一個,十分典型的,不擅長於跟人打交道的人。

可是,他卻擁有著常人根本做不到的,頂級的狙擊技能。

但是在遇上卡塞爾,或者說卡塞爾主動伸手,對其實施幫助之前,他還不是隻能一個人,孤獨的帶著他那條,叫做山姆的狗子,看似閒雲野鶴,實際被逼無奈的,獨自一個人,生活在蒙大拿的山區裡面?

反過來看,金凱德這個老傢伙,也就是原來叫做宙斯的,紐約黑人區五金店老闆,就是因為前半生一直生活在,龍蛇混雜的黑人街區做生意,時不時的還收點贓物,與人打交道的技能,點到了滿級。

所以,在紐約大劫案當中,因為卡塞爾和約翰·麥克雷恩警官,睜隻眼閉隻眼的,得到了好幾塊聯邦儲備銀行當中的金磚,打算換個城市,換個身份開始新生活,最終卻陰差陽錯的,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

雖然和自己青梅竹馬的貝爾分手了,但是幹上了獨立殺手這一行的這個老傢伙,卻在最短的時間之內,不但在南美的獨立殺手行業當中,乾的風生水起,更是找到了一個身材火辣,性格火爆的妹子,跟自己共度餘生。

雖然還有這樣那樣的不如意,甚至直到現在,這傢伙都還因為之前在海牙國際法庭,參加指證那個屠夫的庭審的時候,幹掉了想要逃跑的杜霍維奇這傢伙,而被關押在了國際刑警的拘留所,但是這傢伙,卻成功的用自己,換回了那個妹子的自由。

而他現在甘願被關押,只是還沒有找到逃走的機會而已。

一旦機會來臨,這傢伙會毫不猶豫的,逃離國際刑警關押他的地方,然後出去,跟等著他的索妮婭享受人生。

簡直堪稱人生贏家!

而鮑勃跟金凱德的人生際遇的對比,其實就是自身性格,導致的差異!

話題回到史密斯先生身上,這位就跟那個,曾經在中情局當中叱吒風雲,可是後來一離開中情局之後,卻混的窮困潦倒,只能當流浪漢,最終卻被芬奇這個有錢,但是卻無聊的億萬富翁,撿回去當助手,一起當義警的裡瑟差不多,都是身懷絕技,可是由於與人溝通的能力實在欠缺,才會混的實在悽慘。

但這樣的人,卻是屬於那種一旦爆發,就能夠毀天滅地的終極牛逼人物——美帝流浪漢!

美帝流浪漢這個神奇的群體,到底有多可怕,各種影視作品當中,已經充分的展示過了,不巧的是,史密斯先生雖然是一個獨行殺手,但是平日裡,他卻更多的是身處在這個群體當中。

所以藝高人膽大,再加上兜裡的美刀已經不多的他,雖然在接到那個紐約地下世界當中十分有名的中介的電話之後,總有種詭異的預感,這個電話或許會給自己找上不少的事兒,但最終還是因為最近一段時間,都沒有不長眼的來搶劫自己,為了吃飯,也為了時不時的,能夠去某個被裝修成了某種宗教場所的地方,找那些不喜歡穿衣服的小姐姐‘懺悔’,史密斯先生還是選擇了在當晚十點,來到了位於紐約市當中的某個酒吧,見到了那個,在電話當中,說有生意要介紹給自己的中介。

實際上,這個中介也很迷糊,他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接到一個神秘兮兮的傢伙打來的電話,要求自己一定要在今晚上十點之後,約見在紐約獨立殺手界,出了名挑剔的史密斯先生。

但是看在那個藏頭露尾的傢伙,毫不猶豫的向自己的賬戶上面,打了一萬美刀的定金的面子上,他還是按照電話當中那人的要求,找到了史密斯。

“你說什麼?有人想要僱傭我,去南美洲當一段時間的保鏢?

這人有病吧?我又不是幹這一行的,完全不懂啊!

我只會拿槍打爆人的頭,根本就不懂如何保護別人……”

聽完中介對於新工作的介紹之後,史密斯先生一頭黑線。

雖然不知道僱主為什麼要找自己當保鏢,可是自己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的史密斯先生,卻根本就不願意答應下來。

這不是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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