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楊暖曦。在這之前,我有個糟糕的名字——楊招娣。
我不想再做楊招娣了,於是我逃離了那個勉強能稱之為“家”的地方。
這都要多謝文老師,她是唯一一個關心我的人。也是她讓我堅定了做楊暖曦的決心。
文若雲,多麼美的名字,她的父母一定很愛她吧。
我帶著文老師給我的兩千塊錢逃到了城裡,但我卻無處可去。
我想找個能掙錢的活,但是沒有人僱傭我,他們說不能僱傭童工。
“有困難找警察。”我想起文老師對我說的話,打聽到了警察局的位置。
那個警察叔叔姓張,他和文老師一樣,也很關心我。他問我是不是和家裡鬧矛盾了,我搖搖頭,將我的遭遇告訴了他。
他思量了很久,才做出了決定,他讓我先暫時住在他家。
張叔叔家裡還有他的妻子,張阿姨很和善,她也很心疼我,她給我買了許多好吃的和新衣服。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家的溫暖。
我以為可以一直這樣,但我知道會有夢醒的一天。
我看見了楊招財。
他給一家餐館送牛肉。
我害怕極了,怕被他認出來,但我卻又主動去打探他的一舉一動。
我聽見他炫耀說,他也快要有媳婦了,他爸已經讓人幫他找媳婦了。
村裡的媳婦從哪兒來的,其實大家都心照不宣。
正好當晚張叔叔回來,有些苦惱,他叮囑我不要晚上出門,也不要一個人去偏僻的地方,最近人販子比較猖狂。
我忽然生出一個大膽的想法。
我把這個想法告訴張叔叔,但他堅決不同意。我似乎是大家口中的那種叛逆者,我在晚上一個人出去了,並如我所願,碰上了人販子。更幸運的是,我被定為楊招財的媳婦。
我被關了起來,但我相信,張叔叔一定會來救我的。
我不知道他用了什麼原因留下了楊招財,但我知道,他會配合我的。
我看見白雲了。它竟然出現在楊招財的家裡。
白雲幫我逃了出來,但它要帶我去哪兒?那不是楊澤明的家嗎?
我在楊澤明的家裡看見了文老師,不會說話、不會笑、也不會動的文老師。
她死了。
楊澤明發現了我,也許我也快要死了。
張叔叔及時趕過來救下了我,死的人不是我,是楊澤明。但是文老師卻再也不會回來了,我甚至不敢想象她經歷了怎樣的絕望。
楊天福一家有罪,買賣人口罪。
那村長呢?
我的“父母”呢?
村裡的人呢?
誰來審判他們?
也許這些都不是我該考慮的,我只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我能做得了什麼呢?
我成為了張叔叔的女兒,他正式收養了我。他對我很好,就像是親生女兒一樣。我成為了張暖曦。
我會在早上醒來後吃到熱乎乎、香噴噴的早餐,我會迎著朝陽去上學,我會被人叫作“張暖曦同學”。
對不起,文老師,我不想當老師了,因為老師懲罰不了壞人。
還有,白雲不見了,我沒有幫你照顧好它。
我叫張暖曦,我會好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