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字號房只給官員、科學家、作家之類的住,而中的話是商人或者一些有錢人之類吧,而地的話就是普通老百姓,不過這裡一般老百姓不會住的,除非外地來的沒有辦法,又不想去旅館的話路過這裡會在寺廟這種偏僻的地方住一晚,這裡其實也還可以,起碼空氣清新,環境優雅,就是蚊蟲較多。”小和尚饒有興致地在我們面前介紹著。

我卻忍不住打斷他道:“那影片截圖的這個地方,你覺得是哪種房間?你在圓通寺內有看到過嗎?”

“這很難說啊,要知道截圖的廂房其實是比較普通的,一旦沒有什麼特徵的地方,你們警察不是喜歡說什麼甄別價值嗎?太普通就甄別不了的,就是這個道理,但如果用排除法,那這種類似地字號的房間,你們可以去看看,這地上不是好像有血跡嗎?你們用魯米諾……”

這小和尚還真是話癆,幸虧我們沒有繼續聽下去,而是直接找到了這裡的方丈,然後說明情況,方丈也就是寺廟的負責人了,他很配合我們的工作,沒有遲疑就帶我們來到了地字號房,不過他之前看了截圖後也跟我們表示那裡面的環境很像一些寺廟的地字號房。

這裡有十幾個地字號房,我們打算逐一排查,但我們使用了不少魯米諾,結果卻還是沒有找到任何潛血反應,也就是說,這些房間都可以排除了。

其實我們進去的時候也能看出環境的確是跟影片裡看到的環境一樣,不然我們也不會立馬著手去調查了,我們離開圓通寺的時候,黃可瑩就說道:“我本來還以為他們認出地方的,但之前我們去檢查地字號房的時候不是發現那房間的佈局很像嗎?”

“是的,牆壁和大門另外是窗戶的位置都一樣,你說啊,難道每個寺廟都是這樣的嗎?不然怎麼會那麼巧合?”

“那我就不清楚了,親愛的,我對寺廟不熟悉啊,你老婆我又不是尼姑……”

我們聊著,又來到了另一個寺廟,當時這裡是劉雨寧和高明強在檢查的,我們進去的時候他們還沒出來,但發現我們來了,高明強就說道:“我們在這裡找到了地子號房,但沒有發現潛血反應!”

“看來你們跟我們調查的方式一樣。”我說。

“你們檢查完了啊?那麼快,不過我們這邊也差不多完事了,這裡也有十幾個地字號房間的,難搞!”

本來我也不想加入,但看他們的進度有點慢,我和黃可瑩對視一眼只好也趕快幫忙,可是我們把十幾個房間都查了依然和之前的一樣。

出來的時候,劉雨寧就說道:“難道全部都不是嗎?現在只有最後一個寺廟了。”

她的話音剛落,我的手機響了起來,我拿起一看,是夏侯打來的,之前她和夏小靈去了第三個寺廟,第竹寺。

“第竹寺我們調查過了,沒什麼發現,你們是不是剛才也查了廂房?”

“是地字號廂房?”我問。

“對,我們倆也查了第竹寺的廂房,但沒用啊,本來我們看到截圖那麼像還以為找對地方了,誰知道空歡喜一場……你說啊,何組長,那裡會不會根本不是寺廟,只是被人設計成是那種寺廟廂房的模樣而已,所以兇手之所以選擇在這裡作案就是利用這種障眼法來混淆我們的視線,他知道我們看到這種截圖後肯定會去那些寺廟到處查的。”

我沒回答,腦袋正在不斷轉動,旁邊的黃可瑩也在思考,還沒等我說話,她就突然打了個響指道:“這不對啊,你們想想,如果記憶體卡是兇手故意夾在死者手指上的話……”

當時高明強和劉雨寧都沒有反應過來,我卻好像是黃可瑩肚裡的蟲子一般,明白了她的意思,接著我嘆息道:“可瑩啊,如果真是這樣,那兇手會不會有點多此一舉了?”

“不啊,你們看,我們現在不是浪費了許多時間在調查寺廟上面了嗎?他的目的已經達成了,這絕對不是多此一舉。”黃可瑩說著,頓了頓,雙手攥緊捏了捏拳頭似乎在思考,片刻後她才說道:“假設記憶體卡是兇手故意留下的,那他當時拋屍的時候就肯定要先完成這個動作,那記憶體卡夾在死者的手指上,即便從高處拋落水中也很難和死者分開的,但看起來又好像是死者自己因為跟兇手發生爭執而無意中在兇手身上抓到的一般,記憶體卡之所以在兇手手裡也很容易解釋,他應該是拿到了能證明自己的證據瞭然後想銷燬它,他殺了女受害者後,肯定會把那記憶體卡銷燬的,如果按照這種思路,他發現拋屍後記憶體卡不見了,坑會產生懷疑的,所以他這個時候就會回去找,但按照現場的痕跡分析,他是沒有這樣做的,因此這記憶體卡肯定是他放的!”

本來這好像是一種詭計,兇手還以為可以利用這種方式來製造一種煙幕,混淆我們警方的視線,卻因為他的這種自作聰明,給黃可瑩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從而抓住了調查的關鍵線索。

“按照你的思路,那我們真的全部錯了,我們被這個兇手擺了一道?”劉雨寧疑惑道。

黃可瑩堅定地說道:“不然呢,我們調查寺廟沒有任何進展這就是最好的證明了,現在我是兇手的話,估計已經不知道逃到哪裡去了,一般兇手這樣做都是為了拖延時間為主,不過這也證明了,這個兇手應該不會再殺人了。”

“為什麼不會?按照我們現在的調查結果,左手食指的主人都沒有找到呢,這起碼有2條人命了。”高明強質疑道。

“我的高科長,你想想吧,之前在湯粉店那手指為什麼沒有留下什麼特殊物證呢?這一次的手臂卻有,也就是說,他這一次要拖延時間,第一次的時候卻沒有!”

“那我們怎麼辦?本來以為爆炸案結束後,那手指的案子都會被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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