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鄭公子都被難住了
第一頁還沒有看完,他就被劇情深深的吸引了。
混跡於丙級業餘足球聯賽的主角,因為一次比賽的失利丟掉了工作。
孤家寡人,事業慘淡。
在丟掉工作之後,只能去做各種有損尊嚴的工作。
這種場景對於剛海外留學歸來的貴公子而言,並不熟悉。
但是在第一頁的末尾,劇情發展到了一個頗為荒誕的轉折。
正處於人生低谷階段的主角,因為血緣關係突然接到了財團的一個任務。
在一個月內花光十個億的華國幣。
只要能完成任務,就可以繼承自己遠房親戚的上百億資產。
從一個窮光蛋,一躍成為頂級大富豪,從此走上人生巔峰。
看到這裡,鄭鍾基微微皺了下眉頭。
花光十個億?這也太簡單了吧!別說一個月了,以鄭鍾基自己的眼界來看,恐怕三五天就能做到。
開個風險投資公司,然後將這些錢砸出去不就行了?這有什麼難的?鄭鍾基一邊想著,一邊翻開了劇本的第二頁。
很快,他就發現自己的想法錯誤了。
因為財團明確規定了,對於這十個億華國幣的資產不能夠贈送,不能夠做慈善。
每一筆錢都必須要花在自己身上!只可以僱傭不超過一百人,甚至不能給他們開出很高的薪水,只能接受他們的平價服務。
最關鍵的是,鄭鍾基發現開公司完全行不通。
因為想要在一個月內,符合規則地拋棄掉公司所有的股權,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
就算是在工商部門走程式,都需要不止一個月的時間,才能將公司的股權合法出手。
而在規則中,股權也是屬於資產的一部分。
如果在一個月後還擁有股權,那就自動視為挑戰失敗。
看到這裡,鄭鍾基突然感受到了一種挑戰。
就算是以他的眼界。
一時間也想不出什麼方式,可以在一個月內花光這十億華國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