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袁崇沒有回來,奚然睡的依舊不安穩,朝不保夕的生活讓她的精神狀態出奇的差。

天剛矇矇亮時,奚然被窗簾縫隙中透出的點點光亮驚醒了。

被關了幾天,人有些僵硬麻木。她想出去走走。從空間裡取出一副柺棍,拄著拐出了房門。

走到樓梯口時,紅木質的樓梯蜿蜒曲折,她小心的伸出一根柺棍試探,一下沒踩穩,整個人摔在了第二階樓梯上。

她試圖拄著柺杖重新爬起來,過高的柺杖無法撐起她的手臂,沿著臺階邊緣咕嚕咕嚕滑了下去。

她長長撥出一口氣。將另外一根柺杖索性也扔了出去。木拐落地又彈起,聲音清脆。直直戳進了她的心裡。

向下望去,十八階紅木臺階,三米高,‘滾下去的話,會死嗎,死了之後,她還會有下一次機會嗎,

如果再給她一次機會,她發誓一定會小心翼翼的生活,

不對任何人報以任何希望,她會以最快的速度賣掉清源大廈的房子,用最隱蔽,最小心的方式生活,不會讓心懷不軌的人注意到她一點點’。

她在心裡這樣告訴自已,無法下樓,柺棍又丟了,她索性靠著樓梯扶手坐了下來。

袁崇回來時就看見樓梯口坐了一個瘦削的女孩,兩根柺杖一南一北的丟棄在臺階上。

他俯身將她抱了起來,輕的像片羽毛,沒什麼重量,他不由的屏住了呼吸,他怕風一吹,她就走了。

奚然將實驗室配發的白色裙子換了下來,換了一身長褲長袖,渾身包裹的嚴嚴實實。

這樣的衣服會壓著她的傷口。她也不在乎,這點痛對她來說已經稀鬆平常。

在這之前她還是個怕痛怕累的嬌氣小姑娘而已,這樣的改變是現實帶給她的,也是袁崇帶給她的,她將終身銘記這些傷痛。

袁崇淡淡的掃了一眼她包的嚴嚴實實的領口。

身後跟進來幾個穿著工作裝的實驗員,她早就已經習慣了流程,自顧自的靠坐在枕頭上,將散亂的頭髮梳起,

幻系異能者兩手搭在她的太陽穴處,她伸手對準實驗員擺放在眼前的大瓶子。

雙眼緊閉,玻璃瓶子被她手中滴落的綠色液體慢慢填滿,當瓶子中的液體升高至三分之二時,

她的鼻子和耳朵處滲出了鮮血,鮮血順著耳際和下巴灌進了脖子裡。

她卻沒有任何停下的意思,無知無覺的繼續工作。

血液剛開始只是小股細流,到最後甚至呈噴射狀。血滴濺了身後的異能者一臉,他依舊面不改色的繼續施加幻術。

指尖的綠色液體裡也摻雜著絲絲血色。再這樣下去,奚然很快就會撐不住。

他們在用幻覺逼迫奚然超越人體極限,製造出大量的治療劑,這是殺雞取卵。

“夠了,到此為止”。

袁崇揮手開啟了幻系異能者的手,斷開了異能的連線。

實驗員收回了手,躊躇著對袁崇說道:‘小袁先生,城主的意思是,要儲存大量的治療劑,不夠的話,我們會被罰的“。

袁崇瞥了一眼說話的男子:”我說夠了,沒聽懂嗎?”

男子低下頭不敢在言語。

奚然早就已經陷入了昏迷,在幻境中透過本能驅使,不自覺的釋放異能。

實驗員走後,袁崇浸溼了毛巾擦乾了她身上的血跡,毛巾擦到脖頸時,立領的運動服擋住了他的動作。

他毫不在意的伸手扯開拉鍊,沿著鎖骨處細細向下描摹。眼神愈發幽深。

奚然忽的呢喃了一聲,他俯身湊到她耳邊,聽到她說“柏歸洲,你在這啊”。

說完還發出兩聲哈哈的笑聲。

他臉色瞬間沉了下來。

冷笑著重複道:“柏歸洲,那個吃軟飯的窩囊廢,他就這麼讓你開心嗎”。

他不知怎麼就想起了那張奚然笑著和柏歸洲在一起的合影,扎著馬尾的女孩倚靠的開朗帥氣的男孩肩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很般配嗎,可惜現在你是我的了。就算只是玩物,也不允許他人染指半分。

袁崇扔掉毛巾,毫不憐惜的搖醒了昏迷中的奚然。

奚然半眯著眼睛,剛看見一個影子,就被高大的身影猛的壓了下來,啃咬著她的唇,乾澀的嘴唇上還帶著血腥味。

動物的本能讓袁崇變得更加興奮。奚然下意識的咬住了牙齒,雙手用力推拒,卻不能撼動他半分,

袁崇單手將她的手攬至身後,用力的吮著她的唇,輕輕叩開了她的緊咬貝齒。

他的眼神漸漸迷濛,想要把懷裡的人揉進身體裡。卻未曾瞧見,眼前女孩眼中的清明和恨意。

在最後一次換氣的間歇,奚然將身體縮回了被褥中,躲開了他的吻。

“我有點難受,可以讓我休息一會嘛”。語氣透著幾分謙和討好。

長吻之後的饜足感讓袁崇大方的放了她一馬,

他看了一眼被他丟在一旁的高領運動服,再看看用被子將自已重新裹的嚴嚴實實的奚然。

總要慢慢來的,是他的總歸逃不掉的。

被子裡,奚然用力扯下被吻過的嘴唇外層的死皮,胡亂的抹了幾下唇,沒有一絲留戀,沒有一絲繾綣。

她頭蒙在被子裡,眼睛在漆黑一片中亮的嚇人。

她握緊拳頭,暗暗下定決心。

地下城的議事廳內,一瓶還未裝滿的綠色液體正擺放在袁崇面前。

桌子前還有個被人砍掉了兩根手指的實驗員,正癱坐在議事廳中央,他努力垂著頭,降低自已的存在感,

斷指處還流著血,他卻一聲不吭,他甚至不敢讓血跡流到地面上,用自已的上衣衣襬兜住了流下來的鮮血。

袁崇瞥了他一眼,就轉過了目光。似乎是什麼路邊的垃圾一般,毫不在意。

“說說吧,怎麼回事“。一個渾厚的男低音,聲音不疾不徐,質問的話,聲調卻很平和。卻讓袁崇下意識攥了攥掌心。

眼前的人是個四十來歲的男子,一身筆挺的西裝,濃眉大眼,帶了一副平光的金絲眼鏡,一副紳士儒雅的學士風範。

正是男人最出色的年紀,歲月對他只有加冕,沒有侵蝕,舉手投足間莊嚴得體,一絲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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