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田野面前,程墨強壓著怒火,問道:你們幾個過分了,這麼冷的天扒人家棉衣,搞不好要死人的。田野呲笑一聲,說:那傻子怎麼打都不吱聲,很能扛的樣子,我們就想看看他有多結實。程墨盯著他,也不說話,就像田野第一次見他那樣,望著程墨面無表情的樣子,田野心裡也沒底,他知道程墨學習好,是老師手心裡的寶,人又長得壯實,兩人的爹還是同事,他不敢,也不想招惹程墨,那可不是周圍村裡那些個窮小子能比的。

那你想怎麼樣嘛?田野語氣明顯軟了。程墨說:那套棉衣是我的,借給他穿而已,拿出來,這事就算了!他不想跟田野糾纏,趕緊拿回衣服讓那傻子穿上才是重點,在田野的交代下,程墨在學校大禮堂的角落找到了衣服,趕緊拿給鄒市明穿上。望了程墨一眼,鄒市明低頭抽泣,看著他那慫樣子,程墨也來氣,罵道:你踏馬的也有這麼大個子,怎麼就被欺負了不敢還手,不還手就算了,你叫喚一下,叫慘點,他們也就覺得沒意思了,偏你要犟著不吭聲,那他們不就覺得你不服嗎?

鄒市明答道:我爸媽說,家裡窮,當官的惹不起,如果被他們欺負了,就忍著,但我覺得男子漢大丈夫,捱打這點小事,我能扛住,所以就不吱聲。程墨氣不打一處來,指著他鼻子噴:男子漢?你算個球大丈夫,我看你是個沒卵的太監,還踏馬沒腦子,就那幾個慫貨,你越是軟弱,他們越欺負你,田野是領頭的,再打你,你就盯著他弄,拼命弄,他絕對會怕,其他幾個看你那拼命樣,我保證他們不敢動手。

鄒市明看著程墨,點點頭說道:長這麼大,我也沒什麼朋友,都嫌我窮,就你沒白眼看我,還給我衣服,我覺得你說的對,以後我都聽你的,你就是我哥!程墨看著他,覺得他是真傻,這麼一點小恩惠,就恨不得掏心掏肺,轉過頭想一下,也能理解,雪中送炭的恩情,確實能讓人記一輩子!

拍拍他肩膀,程墨沒說話,回座位準備上課,王以南突然過來對他說:程墨,我要走了!程墨一愣,問道:為什麼?王以南答道:早幾年我爸爸就調回京城,但不讓我和媽媽回去,說他工作性質很危險,怕我們被人惦記,前幾天來電報說可以回去了。程墨聽完,回想起這九年來關於王以南的一點一滴,她爸爸部隊上的,負責監獄安保,聽說在她剛上一年級那年,就調走了,這九年就只有她媽媽文靜帶著她依然在這裡生活,本就像個假小子性格,王以南覺得會上樹掏鳥,下河摸蝦的程墨很對胃口,不像其他子弟那樣弱不禁風,所以,兩同桌成了最好的朋友。

文靜第二天便來學校給王以南辦了轉學,她知道自已閨女沒幾個朋友,就唯獨和程墨合得來,便喊他下午放學去家裡吃飯,算是送行,程墨一放學便往家裡跑,他想著要送點什麼給王以南,翻箱倒櫃找了好久也沒覺得有什麼合心意的,吳春梅看著兒子猴急模樣,不經問道:要拆家嗎?這是找什麼?程墨也不回答,掉頭往外跑,邊跑邊回了句:晚上去王以南家吃飯,眨眼便沒了蹤影。

吳春梅見怪不怪,王家那丫頭和兒子關係好,來自已家吃飯也不是一次兩次,她很喜歡那丫頭,雖說她家裡父母都穿著皇家皮,據說其父早幾年還調到京城,那可不是自已家這條件能比的,但這姑娘一點都沒有嬌寶寶的樣子,從小跟著程墨野,暑假去水裡釣魚摸蝦,寒假往後面山上去做陷阱抓兔子,她媽媽叫文靜,人如其名,從來不說什麼,反倒也很喜歡程墨,閨女都十五六了,也沒說要跟自家小子保持距離,那是對程墨瞭解,也放心。自已前幾年好容易進了監獄後勤,但是個大集體編制,學歷不高,又不能報考轉幹,好在每個月都有工資,雖然不多,但家裡算是能攢點錢了,吳春梅邊想著這亂七八糟的事,邊往廚房走,兒子不在家吃,老程值夜班,那自已隨便對付一口得了。

程墨跑出家,朝王以南家走著,他不知道送點什麼禮物好,那丫頭不像別的女孩,她不愛紅裝愛武裝,平日裡跟自已玩,盡拿些刀槍棍棒和自已比劃,跟著自已滿處跑也不嫌累,這監區周圍的山山水水,他倆摸索了個遍。回想起平時在一起時,王以南並沒有特別喜愛的東西,一時間他也犯愁,尋思半天,看到路邊一棵樹上,有根樹枝特別筆直,他一下子來了主意,不是喜歡刀槍棍棒嗎?嗯,我就送根棍子!

手裡拿著根棍子,程默敲響了王以南的家門,看到她笑眯眯的站在門口,程墨也笑了,一把遞過那根棍子,說,送給你的禮物!王以南明顯一愣,望著從廚房走出來的文靜,娘倆捧腹大笑,程墨有點尷尬,一向臉皮厚的他,此刻也受不住,只覺得臉上發燙,好在文靜及時收住了笑,但臉上還是藏不住的精彩,讓程墨趕緊就坐,馬上開飯,

王以南坐在他旁邊,捂著嘴,還是收不住笑意,問道:你怎麼想的,拿根棍子來,我又不是孫悟空!文靜端著最後一個菜上桌,笑著對女兒說:你還挑,禮輕情意重不知道嗎?程墨想了想,說:我也不知道你喜歡什麼,咱倆一起玩的時候,都是些男孩子的玩意,我看你特別喜歡拿根棍子打我,就想著你是不是對棍狀物有特別的愛好!所以。。。

王以南白了他一眼,埋頭吃飯,倒是文靜說道:四五歲的時候,她爸爸見她好動,正好認識一個武學大師,姓馬,說是一套閃電五連鞭很厲害,便帶著去學,哪知道這丫頭說馬大師那五連鞭像家裡的貓撓門,她不學!後來看了電視裡的黃蓉,看她會打狗棍,很厲害的樣子,自已就找了根棍子在家胡亂抽。程墨聽完低著頭笑,心想這丫頭真傻,平時看起來挺颯爽的人,電視裡那些能信嗎?

吃完飯,坐了一會,看天色不早,程墨起身告辭,王以南送到門口,滿臉傷感,這個男孩從六歲開始便在自已身邊,從孩童到少年,在省城這裡,除了母親文靜,他就是第二重要的人,平時自已大大咧咧,他都很包容,從來沒跟自已紅過臉,幾次抓魚摸蝦,差點掉水裡,都是他及時拉住了,說明他時刻都在關心自已,最危險的是去年暑假在後山掏兔子洞,不小心挖到了蛇窩,要不是程墨眼疾手快,一把推開自已,那大蛇可真咬在臉上了!眼看明天就要分別,此後還能不能見面都是未知,心裡難免失落。

程墨站在門口,愣了愣神,心裡也不舒坦,他比同齡人早熟,情竇初開的少年,知道自已是喜歡王以南的,但理智告訴他,這個時候不能也不該有出格的言語,分別在即,以後未知,何必婆婆媽媽,於是,他沒回頭,就只說了一句:到了京城,誰欺負你,就用那根棍子打他,我可幫不了你了!說完抬腿便跑,他不想讓王以南看到他流淚!

看到程墨跑開,腦子裡還回響著他最後一句話,王以南淚如泉湧,她知道他那故作硬氣的臨別之言,是為了掩飾無聲的流淚,

這世上哪有那麼多青梅竹馬,兩小無猜,最後還能終成眷屬呢?更多的是無限惆悵,天各一方,老死不得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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