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現實情況卻是,雙方父母之間非但沒有緩和矛盾達成一致,矛盾反倒還變得更為尖銳,原身母親要求必須儘快結婚,新房方面都可以適當放寬。

但她男朋友母親胡琳則得寸進尺。

直接嗤笑表示原身不知羞恥,未婚先孕,這等不要臉的,除了他們家還有誰家願意要,還表示新房沒有,彩禮也只出三五千塊,愛結不結,不結拉倒。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

不要說原身母親不同意了。

就是原身自己也不能接受啊。

原身是單純覺得自己被欺騙,受到羞辱之類的,而原身母親則是覺得這樣的人家簡直可怕,自己女兒要是嫁過去的話,還不得被吃的死死的,到時不知道得被人虐待成什麼樣子,為奴為婢。

兩家再一次鬧崩。

臨走前,胡琳還頗為戲謔的表示他們家一點都不著急,就是不知道朱欣的肚子等得起等不起,會不會被人笑話。

緊接著就是更為激烈的爭吵。

不僅是他們兩家之間的爭吵,更是原身跟她那個男朋友之間的爭吵,原身跟她親生母親之間的爭吵,她母親和她男朋友以及她男朋友母親之間的爭吵。

吵到最後,自然是徹底的崩了。

甚至還撕打了好一會。

就這樣,狼狽逃走的胡琳還不死心的嘴賤,空口造謠說她不檢點,肚子裡面的孩子都不知道是不是她兒子的種。

差點沒把原身跟她媽氣死。

之後,便是原身母親要她打胎,但原身不願意,一是說不想讓孩子都沒有出生睜眼見一見這個世界的機會,二是說要把孩子生下來,做一個親子鑑定。

洗刷胡琳的汙衊。

原身母親是苦口婆心的勸她,訴說單身未婚母親的不容易,說帶個孩子未來有多難找物件,又會有多辛苦之類。

但原身顯然依舊沒聽,畢竟她要是聽的話,也就不會有丁雲過來完願了。

這時候的原身母親就覺得,如果不是她這些年一直妥協,在她這閨女剛畢業的時候,就把她閨女想方設法抓回來考公務員的話,哪會有後面這些爛事。

所以她是真的徹底發了狠。

直接表示,要麼現在就把肚子裡的孩子打了,聽她的話,早點相親結婚。

要麼就滾出家門,再也不要回來。

他們家沒這麼丟人現眼的閨女。

而原身還是沒被社會毒打過,當即就毅然決然的離開家,回去上班去了。

而回去上班的原身沒上多久班,就因為顯懷以及同事議論紛紛的原因,實在受不了辭職了,至於同事們為什麼會議論紛紛,那當然是因為她都沒有請婚假或者辦婚禮發請柬就大起來的肚子。

未婚先孕如果立刻辦婚禮,那大家最多私底下滴咕一兩句先上船後買票。

表面上還是會說恭喜恭喜。

雙喜臨門之類的。

但如果肚子都那麼大了。

還沒有一點婚訊。

很難不被人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原身再生氣,再委屈,那也沒辦法堵住別人的嘴,也就好在她自己手裡還有一點存款,以及偶爾做些網路兼職。

所以辭職後日子還過得下去。

但是日子能過得下去,並不意味著她日子過得好,孕婦如果身體健康心情舒暢的話,懷孕過程自然會好受些,但原身顯然不是,她是既生氣過去,又擔心未來,同時還得操心著現在的生活。

為了預防生產時沒錢之類的。

甚至兼職都不敢斷。

種種壓力之下,各種令人不舒服的懷孕反應就都逐一出現在了她的身上。

比如孕吐浮腫,黃斑脫髮之類。

這是能明顯看出來的,其他腰痠背痛,失眠多夢盜汗之類就更不用說了。

總之這一胎她懷的很痛苦。

也讓她一直徘迴在後悔和繼續堅持下去的抉擇當中,直到月份大到不好流產,只能無奈的接受現實,並期待早點把孩子生下來,也許到時就能解脫了。

以前總有人說一個人做手術是最孤單的事。但也許一個人去生孩子是比一個人去做手術,更加孤單悲涼的事吧。

原身就是一個人生的。

沒有任何人陪伴。

然後她才知道生孩子並不是解脫。

而只是另一個困難的開始。

別的孕婦生完孩子之後是能好好歇歇,最多也就喂喂奶,其他諸如換尿布哄孩子之類的事,基本都會由親媽或者婆婆之類的幫忙,有的丈夫也會幫,總之大多數,還是會讓孕婦坐個月子的。

可原身身邊是真的沒人。

又僱不起保姆月嫂。

所以生完孩子什麼都得自己來。

剛開始身體實在太虛,實在沒有辦法照顧孩子的時候,還是邊上另一個孕婦家的親戚看她可憐,幫助了她幾天。

雖然私下可能沒少討論她。

但人家的確幫了忙。

後來出院回家就更痛苦了,因為她真的沒有辦法全心全意去照顧孩子,她還需要花很多時間去做兼職賺錢,不然一兩個月後,可能就會被房東攆出去等等,或者說買不起嬰兒紙尿布之類的。

總之她第一次知道帶孩子的痛苦。

同時她還覺得這種苦不能自己一個人都受了,所以偶爾也會帶著孩子去堵她那個前男友,要他做親子鑑定,並且支付撫養費之類的,過程那真的是丟了不知道多少人,爭吵了不知道多少次。

也是在這爭吵過程和旁人議論中。

原身才知道,他們不能成的根本原因壓根不是她母親要的十幾萬彩禮,而是在於她男朋友家看不上她這個外地小土妞,人家要找個本地戶口有房的獨生女,而且這是最低條件,上限的話當然是沒有上限,身家身份之類越高越好。

再者就是他確實買不起新房,原身母親要求的新房結婚的確難住了他家。

畢竟他們那的房價已經過千萬了。

不賣自住房都湊不起首付。

而如果娶個本地獨生女,就算只有一套房,那也是資產近千萬,上面岳父岳母一死,資產鐵定歸他家了呀,娶原身不但沒本地戶口房子,還有個弟弟。

鐵定是拿不到岳父岳母遺產的。

怎麼權衡都不划算。

所以胡琳在最開始,就沒有結親的想法,至於原身的那個前男朋友知不知情之類的,這方面其實已經不重要了。

瞭解到這些情況的原身。

自然是再一次崩潰。

同時也沒精力和時間,繼續跟他們家打官司扯皮之類,因為她一個人實在是鬥不過一家子沒皮沒臉的,而且再這麼鬧下去,她都快成區域網紅了,不論是被家裡父母長輩和親戚看到,還是被以前的同學朋友們看到,都挺丟臉的。

所以實在做不到沒皮沒臉豁出去的原身,最後只能放棄索要撫養費之類。

並且繼續獨自撫養孩子。

但是吧,她那個女兒本來就因為她懷孕期間不怎麼規律的生活作息,以及懷相不好等各方面影響,生出來稍微有些虛弱,特別難帶,再加上她還需要賺錢養家,所以她是真的很累,幾乎每天都在沒日沒夜的忙著,累著困了就喝咖啡,每天的睡眠時間都不足四個小時。

就這樣她都不願回家服軟。

說我錯了,後悔了之類的。

短期這樣都有可能身體要垮,更不用說長期這樣了,所以猝死幾乎沒什麼意外,只能算是一件早晚的事情罷了。

之後,自然就是丁雲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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