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典史的計策夠狠,可暮四依舊不放心:

“仵作說了,那具屍體成色太差,用來破案估計夠嗆,我們真能瞞天過海,逼那繡女就範嗎?”

苟典史輕輕晃動酒杯,自信地抿了一口酒:“暮四啊,咱們做官的,能走到今日,靠的可不是運氣。做事最要緊,是做一步看十步,一招出手,也上中下三步走,各備有應對之策。

先論中策,便是那繡娘頑固不化,不肯就範。但只要能咬死她殺人藏屍的罪名,她勢必得坐牢,屆時那鋪子願不願意,都得充公,落到我手裡。

若殺人證據不足,無法定罪,最後無奈放人。可從繡娘鋪子裡搜出屍體,總是鐵板釘釘的事實。你想想,此事一旦傳開,鄰里客商知道後,誰還敢同她交往,同她買賣?這鋪子也淪為凶宅,賣不出一成價,兩邊都不得利,這便是下策。

然而最妙的,還是上策。繡娘蕙質蘭心,我們只需將此中利害分析給她聽,她如此聰慧之人,自會明白,硬抗到底,只會越陷越深,越輸越慘;主動服軟,求和保命,才是明智之舉。”

暮四聽後,大為折服:“殺人誅心,這繡娘越機靈,越痛苦,便越好拿捏。大人真是策略精妙,佩服佩服!”

苟典史頗為得意,又感慨拍了拍暮四的肩膀:“暮四啊,官場之路崎嶇難行,行差踏錯,便是滅頂之災。尤其在這刑部司裡,多是些空有武力但沒腦子的傻帽,我也是寂寞如雪。

難得你我如此投緣,志趣相近。今後咱倆可得攜手並進,互相扶持。而且你儘管放心,我也不是小氣之人,只要你安心同我做事,以後有苟某人一口肉吃,也絕不會讓你僅止於喝湯。”

暮四點頭應承,隨後給典史斟滿酒杯,虛心請教:“可是典史,卑職尚還有一事不明,懇請典史指點迷津。”

苟典史仰頭飲盡杯中酒:“但說無妨!”

暮四略一沉吟,小心翼翼開口:“苟典史,卑職雖只是一吏,但對於朝堂上的風雲變幻,也略知一二。聽聞工部尚書年事已高,即將卸任尚書之職。尚書之位空缺,魏右侍郎與汪左侍郎二人無疑是熱門人選,但究竟由誰接任,目前局勢尚不明朗——

今日見典史您宴請款待,跟魏家人如此親近,似乎是有意押注魏右侍郎,站了他這邊。典史難道不擔心,此事若被汪家知曉,恐會引來汪家針對。還是說,典史心中已有定數,看準了汪左侍郎在這場尚書之位爭奪中,已然毫無勝算?”

苟典史不知是喝到位了,還是真的看暮四臭味相投得很,竟然當著她面就毫不避諱地大放厥詞:“哼,汪家那些鼠目寸光,胸無大志之輩,只顧眼前蠅頭小利,哪裡懂得朝堂大事。與咱們魏右侍郎相較,汪氏之流不過是跳樑小醜,宵小之徒,囂張不得幾時,我苟某人向來行事磊落,坦坦蕩蕩,又何足為懼!”

暮四拱手稱讚:“典史英明,卑職這就去把那屍體妥善埋好,確保不留一絲錯位。之後就等著跟典史飛黃騰達,一飛沖天!”

夜幕降臨,暮四從鋪子歸來後,便前往牢中探望繡娘,還給她順帶打包了些衣物與巾帕之類的生活用品。早前,她有注意到繡娘下堂時,輕捂小腹,所以這次連月事布都給她捎來了。

繡娘開啟包袱,看到裡面的物品,感激不已:“幸好刑部司有暮四大人這般女子,還如此良善心細。不然,這閨閣私密之事,我真是不知如何啟齒。”

言罷,繡娘從包袱中取出一對親手繡制的護腕,雙手呈上,要贈與暮四。

暮四想要拒絕,然而,繡女也態度堅決,不容分說地將護腕塞她懷中:“昔日我孤苦無依,多次鳴冤擊鼓,不僅無人理會,還遭人驅趕,心中絕望,幾欲放棄。幸逢暮四大人與苟典史接待,願坐下來聽我一言。這世道雖艱,但見有你和苟典史這樣為民做事的好官在,便也覺得不算太糟。”

暮四揣著護腕,看著昏暗漏風的牢房,心中不禁迷茫起來,她也不知道,自已到底想做個堅守正義、為民除害的好人,還是隨波逐流、明哲保身的庸吏?

抬頭望向窗外,那輪明亮的月亮高懸天際,不知怎的,暮四又想到謝洵大人了,還想到他身處的街道司官廨——那個三處破瓦,兩個牆洞,比這刑部司的牢房還更寒酸簡陋的地方,還有那比自已的錢袋還清貧的庫房,心中五味雜陳。

凌暮四啊凌暮四,做好人代價太大了,真的沒必要,你說是吧。

苟典史是有點子迷信在身上的,還特意找人算了個良辰吉日,定了三日後讓翁鞏與繡娘雙方進行“調解”,完成鋪子的過戶手續。令人意外的是,也不知道凌暮四跟繡娘說了啥,她這幾日都老老實實,不哭不鬧,很是認命。

到了吉日那天,一大早,刑部司清點鋪子內設施,裡面有什麼物件,潛在隱患,繡娘都盡心盡責,交代了個乾乾淨淨。

柴房是新搭的,料子粗糙,還尚未穩固,大風大雨時務必加留意;至於水井那塊地,原本不在地契中,乃是跟隔壁布行置換過來的,布行老闆心知肚明,但老闆娘還不知道,日後來往之時別說漏了嘴,免得老闆藏私房錢被發現;後院屋簷下,有鳥兒自行築巢,別有一番生機,如無特別緣由,可以繼續留存……

繡娘交代了一個下午,期間還倒了三回茶,生生是過了這苟典史算好的良辰。儘管賣家繡娘沒說累,買家翁鞏也都聽煩了,說剩下的情況自已看著辦,催促著她趕緊在砧基簿上簽字畫押。

忽然“噔噔噔”,門口那鼓又響了起來,苟典史聽得頭都痛了,暗自埋怨,說王捕風早嚷嚷要換鼓皮,怎麼到現在還沒換。

他倒忘了,當初是他自已不讓人家換的。

幸好暮四還算機靈,迅速將那敲鼓之人帶了進來。但又不足夠機靈,怎麼就直接將人帶到了正在進行房契交易的偏廳裡?

苟典史悄悄給暮四使眼色,讓她趕緊把人帶走。

暮四卻裝作未解其意,還指著帶進來的大娘及其丫環,隆重介紹:“苟典史,這位大娘,告的也是房契買賣之事。稱那南街的繡娘苗薇不久前將鋪子賣給她,結果拿了銀兩,還沒過戶,人就跑了。”

繡娘立刻站出來澄清:“大人明鑑,我並未跑,只是下獄了。”

翁鞏則有些惋惜:“哎呀,你手裡有兩間鋪子,為何不早說,一併賣給我多省事。”

眾人隨即核對房契,驚訝地發現,賣給大娘的鋪子,和賣給翁鞏的鋪子,面積、結構、位置皆相同,分明就是一家鋪面。且售價都是一百兩,就連繡娘在房契上簽名的“薇”字,尾部翹起的兩個圈也都是一樣一樣的,做不得偽。

大娘生氣質問繡娘,怎麼能一鋪兩賣!繡娘急忙解釋,自已只將鋪子賣給了大娘,另一份房契是被脅迫簽字,所以如今人才在刑部。

矛盾頓時轉移到購置鋪子的兩位買家之間。

不,頭疼的是苟典史,他被兩個買家盯著,只覺一個頭兩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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