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習題糾錯三十五
1、簡述GATT與GATS國民待遇條款的不同。
(1)GATT國民待遇條款的保護物件僅限於“物”(外國產品),不包括“人”(產品的銷售商);但GATS 項下,國民待遇對“物”和“人”是一體適用的,外國服務以及服務提供者都是受益者。
(2)在 GATT 體制中, 國民待遇是各締約方承擔的普遍性義務;而在服務貿易領域,國民待遇義務的承擔水平則由各成員自行決定可在多大程度上承擔的。
2、簡述公平互利原則。
公平互利原則 ,是國際經濟關係中的基本原則。
(1)公平不僅要求形式上的平等,而且要求實現實質上的平等;
(2)互利指要照顧到有關各方的利益,不能為謀求單方利益而無視甚至損害他方利益;
(3)在經濟實力懸殊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經濟關係中,必須對發展中國家實行非對等的優惠待遇,謀求實質上的平等。
3、簡述國際合作以謀發展原則。
國際合作以謀發展原則 ,國際合作以謀發展是所有國家的一致目標和共同義務,每個國家都應該對發展中國家的努力給予合作,提供有利的外界條件,並給予符合其發展需要和發展目標的積極協助,要求嚴格尊重各國的主權平等,不附帶任何有損它們主權的條件,以加速它們的經濟和社會發展。
(必須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 為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必須加強國際合作。)
4、單獨關稅區是由GATT創設的。
5、國際經濟組織的表決制中“並行多數”是指集團表決制。
6、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中國是其創始國。
7、石油輸出國組織,是專業性的國際基金組織。
8、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一般是依其屬人法確定的。
9、一個人作為某一國家的成員而隸屬於該國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是國籍。
10、對於國籍的積極衝突,若自然人所具有的多重國籍有一個是內國國籍時,國際通行的是內國國籍優先。
11、沒有采取限制豁免權的國家是俄羅斯。
12、世貿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部長會議。
13、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行為直接負責任。
14、國際經濟組織根據其宗旨、職能、成員構成等因素可分成幾類,包括:
(1)普遍性國際經濟組織,指那些成員資格對世界各國開放,調整國際經濟重要事務的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集團、世界貿易組織等。)
(2)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指那些由同一區域若干國家組成的國際經濟組織。(歐洲聯盟、北美自由貿易區、東南亞國家聯盟等)
(3)專業性國際經濟組織,主要指初級產品出口國和國際商品組織。
(前者包括石油輸出國組織、銅礦出口國政府聯合委員會、天然橡膠生產國聯盟、香蕉輸出國聯盟等;
後者是指某種商品的出口國與消費國就該商品的購銷和穩定價格等問題締結的政府間多邊貿易協定及據此建立的國際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