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培華已死,玉芬想要拿回兒子的監護權,之所以還要起訴到法院,是因為公公婆婆不給她孩子。

公公婆婆在兒子死後,生活陷入困頓,身邊還帶著一個小孫子,而且小孫子馬上要上小學了,生活更加艱難。

這種情況之下,玉芬來要孩子,公公婆婆順水推舟把孩子還給兒媳婦,既能讓孩子回到媽媽身邊,又能給老夫妻減輕負擔,其實是兩全其美的事。

一開始玉芬是這麼想的。

但是沒想到,公公婆婆堅決不把孩子給她。

理由就是田玉芬早已經跟培華離婚,田玉芬不再是俞家的人,跟俞家沒有半點關係了。

孫子姓俞,是老俞家的傳後人,那是絕對不能給一個外人的。

本來,玉芬來要孩子的時候,還打算看在婆媳一場的份上,給公婆一點錢,接濟一下公婆。

因為俞培華還有兩個姐姐一個妹妹,日子都過得很差,也顧不過孃家這邊。

現在俞培華一死,沒留下什麼錢給父母,父母年紀大了,生活肯定是很艱難。

可是玉芬沒想到公婆如此無情,讓孩子跟自己這個當媽的劃清界限。

不但不把孩子給自己,連俞培華在世時候承諾的玉芬可以隨時探視孩子都給否了。

玉芬這才相信了那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她想的是公婆家古來窮,大半輩子都是在窮困中度過的,好容易兒子有出息過了幾年好日子,現在兒子又落得那個下場。

所以她才準備看在原來是一家人的份上接濟一下公婆。

可是公婆的表現讓她發現自己真的是過於好心了。

這一對老夫妻都這種情況了,做事還是那麼惡狠狠的,那麼決絕。

玉芬好話說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跟他們講道理,表示孩子馬上就該上小學了,不能讓他在農村上小學。

跟著自己的話,在縣城上學,條件會好很多。

其實不管是小縣城的人,還是農村人,現在基本都是這樣的思想。

認為孩子上幼兒園的時候在哪裡上都是一樣,不管城裡還是農村,反正幼兒園就是看孩子,不學什麼文化課。

但是從上小學就不行了,城裡的教學質量比農村強太多了,有條件在城裡上學,那是必須要在城裡邊上的。

可是公婆明顯不考慮這些。

老夫妻只考慮不能讓已經成為外人的兒媳婦把孫子帶走,一旦帶走,他們老俞家就絕後了。

玉芬承諾說絕對不會給孩子改姓,以後還會經常帶孩子來看爺爺奶奶。

反正什麼話都說盡了,怎麼說都不管用。

老夫妻聽得煩了,還把玉芬趕了出來。

玉芬沒辦法,只好訴諸法律。

這一下,孩子要回來了,玉芬準備接濟一下前公婆的想法也打消了。

因為打官司的過程中,俞培華的父母想盡一切辦法耍賴。

要麼就是不到庭,不簽字,要麼直接帶著孩子玩消失。

不得不說,老夫妻這種行為,真的不是為了孩子好。

既不能讓孩子得到好的文化教育,而且帶著孩子東躲西藏顛沛流離的,小小的孩子跟著受了不少罪。

玉芬心疼孩子,也看明白了前公婆到底有多自私,多狹隘。

這種情況下必須要當機立斷,拿出點手段來,儘快找到孩子,把孩子帶回身邊。

玉芬給英子打電話,把自己現在面臨的情況跟最好的閨蜜說了。

希望英子能影響一下東昌縣法院這邊,讓法院對自己的案子上點心,讓執法人員幫自己去找孩子。

說實話,對於這種家庭糾紛類的案子,只要當事人帶著孩子躲了,法院也是基本沒辦法。

最多就是讓原告自己去打聽孩子的下落,有了確切訊息,執法人員出動那麼幾個人,去勸說一下被告。

很少有強制執行的。

玉芬一次次跑法院,就是看明白了這個問題,知道這樣下去,也許三年兩年也未必能要回孩子。

那孩子遭罪可就大了。

所以她只能向英子求助。

希望英子給縣法院這邊來個電話,該強制還得強制執行。

英子從小在農村長大,對於一些老農民的狹隘,她也是很清楚的。

所謂的狹隘,用農村人的話來說,就是“聰明好說糊塗難纏”。

這類人從表面上看,無論身世還是生活狀況,其實挺可憐的。

但是在處理一些家庭糾紛方面,往往就是很沒道理地一根筋。

根本就分不清是非。

只是想當然地認死理。

而他們想當然自以為正確的那個死理,其實是既害人又害己的一種方式。

就像玉芬所面臨的這種情況,你要從表面上來看,俞培華的父母挺可憐。

本來就是過了大半輩子窮苦日子,好容易兒子有出息過了幾年好日子,現在兒子又死了。

老夫妻年齡大了沒什麼收入,生活困苦,唯一的孫子現在又要被人奪走。

逼得老夫妻帶著孫子只能東躲西藏。

夠可憐的。

可是,你要是可憐他們,覺得隨著他們高興就是為了他們好,其實是害了這種一根筋。

在老夫妻看來,只要能保住孫子在身邊,哪怕三口人一塊兒死了也是幸福的。

他們這樣想,也許還會這樣做,有一天老夫妻實在無力撫養這個孩子,生活過不下去的時候,他們帶著孩子一塊兒去跳河都有可能。

所以說玉芬希望乾脆利落地解決這件事的想法,也不算錯。

只要把孩子要回來,孩子回到媽媽身邊,對孩子的身心成長都有利。

而俞培華父母不用帶小孩了,也會相對輕鬆,也能喘口氣。

英子很清楚,只要自己一個電話打回東昌縣法院,東昌法院那邊肯定會上心去辦的。

也一定會很快就能辦結。

只不過對於俞培華一根筋的父母來說,就顯得有些殘忍了。

英子覺得,這事要辦,那是必須要辦的,必須要把孩子給玉芬要回來。

但是,總得想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既要回孩子,又不能在要孩子的過程中太殘忍。

基於這個想法,英子覺得這得求助於大哥。

因為大哥在本縣的人脈太廣了,她需要利用一下大哥的人脈。

首先就是讓大哥找熟人,去調查一下俞培華那兩個姐姐和一個妹妹家的情況。

尤其重點調查俞培華大姐家的情況。

因為以前英子聽玉芬說過,她的公婆比較聽大女兒的。

英子的想法其實就是要來個曲線救國,透過俞培華的大姐,去影響她的父母,改變她父母的錯誤想法。

這才是從根子上解決問題的辦法。

只有理順了老夫妻的思想,把孩子交給玉芬才能成為一個皆大歡喜,對雙方都有利的事情。

大哥聽明白了英子給自己下達的任務,那肯定要絲毫不打折扣地爽快答應。

不但接下任務,而且還不忘稍稍拍個馬屁:

“不得不說,還是俺家英子考慮問題全面。

你說的沒錯,俞培華的父母這事做得確實不夠理智,但遭遇也確實足夠可憐。

要是按照玉芬的想法,你讓縣法院強制執行,把孩子給搶回來,可就要了老兩口的命了。

其實,任何一個事物在時空當中都有多個側面。

那些一根筋的人只是堅定地認準了一個側面而已。

但是,再頑固的人,他們的思想也不會是頑石一塊。

關鍵就是要找一個對的人,能給老頑固展示事物另一面,並且讓他接受。

這樣的老頑固我見過很多,表面上看很頑固。

但是一旦讓他發現了事物的多個側面,這方面的思想立馬就轉變過來。

你找的這個點真是太準了,老兩口一直聽大女兒的話,只要大女兒去講道理,發話了,老兩口的思想絕對轉變。

要想讓俞培華的大姐按照玉芬的想法辦,想改變俞培華大姐的思想,比改變老兩口的思想簡單多了。”

“怎麼簡單了?”英子明知故問道,“你也不要太樂觀了。

老兩口既然一直聽大女兒的話,說明大女兒跟父母是同樣的思想觀念。

你這麼知道俞培華的大姐不是個老頑固?”

大哥笑道:“他大姐是不是老頑固我根本不需要考慮。

她再怎麼頑固,畢竟是上有老下有小居家過日子的人。

而且玉芬說過,她那兩個大姑子和一個小姑子,日子過得都很累。

日子累,就好辦。

孫子兵法上不是說過嘛,利而誘之,怒而撓之。

意思是說,你缺錢,那我就用錢誘惑你。

你喜歡發怒,我就撓你——”

一邊說,大哥一邊曲起手指,在英子滾圓的肩膀上抓撓。

“拿開你的爪子。”英子笑著開啟大哥的手,“我才不喜歡發怒呢,你撓也白撓。”

“不發怒是因為沒撓對地方。”大哥又把鹹豬手伸到英子飽滿的胸脯抓撓:

“撓到關鍵部位,有時候也會發怒。”

英子果然是惱怒地在大哥胳膊上掐了一下:“你注意點好不好,萬一孩子跑進來看到呢!”

倆小狗已經兩歲半,溜溜地滿屋跑,確實是說跑進來就跑進來。

大哥心虛地朝門口瞥了瞥,乾笑兩聲收回豬手:“不會進來吧?

我聽著咱媽逗著他倆玩兒呢。”

“以後給我莊重點,”英子壓著聲音威脅道,“不關門不準動手啊!”

“好吧好吧,”大哥做出莊重的模樣,“那還是繼續討論一下利而誘之的問題吧。

我找人打聽一下俞培華姐姐和妹妹家的情況,尤其是他大姐。

弄明白情況以後,看看用什麼利益去誘惑她?

不過你跟玉芬說明白,這塊利益得她出。

她不是一開始還準備贊助前公婆一筆生活費嘛,把讓她把錢拿出來。

一般誘導大姑子,一半贊助前公婆。

只要錢到位了,一切好辦。

玉芬也是笨蛋,同樣拿出贊助費,就是一開始沒選對人。

反而把事搞得這麼複雜。

看看咱兩口子的,準保給她辦得漂漂亮亮的。”

英子一撇嘴:“我早就說過,你太偏心。

咱們自己家的兄弟姐妹有問題,多少錢你都出。

玉芬從小跟我一個被窩最好的姐妹。

這麼點兒事,你還得讓她自己出錢!

太偏心了!”

“這個話題不用老是重複了吧!”大哥正色道,“要不是因為她從小跟你一個被窩,我還不偏心呢!”

大哥這話的後果,就是獲得了英子的一頓暴打:

“你瞎說什麼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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