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凡終於見識到了吳宇森的車。

金思辰說底盤太高,真是一點都沒錯。

她以為底盤高無非就是suv那種,比普通三廂小轎車稍微高一點,能稍微有點涉水性的那種。

知道吳宇森是越野車,還又往高裡想了想。可能像吉普那樣的,比普通家用車要高一些,但也完全沒想到眼前這個場景。

亞光黑的鋼鐵車廂跟普通越野車已經不能比了,硬要說的話,更接近裝甲車。

巨大的扒地輪胎又大又寬,將車身高高抬起。輪胎上的花紋都比普通車上的凸得更厲害。

車門處裝有踏腳板,但那高度已經到了林凡的膝蓋位置,不高抬腿再加手上拉一把,是很難上去的。

要知道林凡有一米七啊,平視時卻只能看到車座肩部的位置,可想而知這車有多高。

“怎麼樣?”吳宇森一臉得意地展示著愛車。

林凡看看吳宇森,一米八幾的個子,穿衣顯瘦,一笑起來人畜無害的樣子。

再看看這巨無霸的車,感覺一啟動,隨時能騎到別的車上去,分分鐘把路碾平……

沒看出來啊,吳宇森喜歡這麼狂野的型別。

“我就說他那車太高了吧?他還想讓你買這款。”金思辰涼涼地吐槽。

金思辰今天是一身潮男打扮。墨綠色寬大的衛衣和紅得發黑的吊襠褲,腰上還掛著長短兩條金屬鏈子裝飾。

薑黃色的毛線帽將他的一頭白髮遮得嚴嚴實實,再加上墨鏡一擋,看起來只是面板異常白皙罷了。

林凡眉頭輕皺,長舒了一口氣。昨天手機上看著沒這麼大呀。

再看吳宇森一臉期待的表情,舔了舔嘴唇說道:“挺好的,至少開在路上不用怕碰瓷了。”

開玩笑,誰在路上看到輛跟坦克差不多的車還不遠遠躲著啊?

就他那底盤高度,只要不是正面撞上,輪胎壓到,人躺在地上車從上面過,都碰不到著排氣管。

再者說了,碰瓷兒的一般都是要錢,不敢真拿命往這種車上撞。

“你看,你看,我就說吧,林凡肯定不會喜歡這款。”金思辰其實覺得這車不錯,不過也僅僅停留在欣賞的層面上。

這車的外形跟他的氣質差太遠了,會破壞他的整體形象。

吳宇森的失望掛在了臉上:“行吧,我還指望跟林凡當車友呢。”

他開啟車門,輕鬆一踏,坐上了駕駛位。“快上車,現在路上不堵。”

今天他們約好了,要陪林凡去商場逛,採買辦公室裡缺的軟裝和生活用品。

金思辰硬要跟著一起,說是信不過吳宇森的直男眼光,林凡需要一個能提出審美意見的人。

林凡沒意見,吳宇森自然也無所謂了。

“話說,你們在上班時間跑出來逛街真的好嗎?”林凡躍上副駕,疑惑地扣好安全帶。

“我們所工作時間很彈性的。”金思辰也上了後排,重重關上了車門,“只要不是出任務,坐辦公室裡玩手機和出去逛街其實沒什麼差別。只要不耽誤正事就行。”

“這麼爽?”林凡訝然。

“就是這麼爽。”吳宇森方向盤一打,車子開出停車位。“不過做任務的時候也苦批啊!你可別光看現在。”

福利越好,證明任務越難。畢竟有些人出了任務都不一定能全須全尾的回來……

林凡瞬間想明白了道理,默默點頭。

吳宇森的車外表看起來冷硬無比,內部裝飾卻讓人感覺十分舒適。就像吳宇森給人的感覺似的。

林凡四下打量了一下,看清都有些什麼之後,就不再關注了。

她對車這些不是很感興趣,能開,好開,方便就行。

車子雖然龐大,但意外的竟然沒什麼噪聲。

“那肯定了。這輛車可是吳宇森的老婆,他的工資差不多全貼在車上了。”金思辰從後排探出頭,伸長脖子跟林凡說話,“你猜猜,他這輛車多少錢。”

林凡想了想,她又不懂車,有什麼好猜的。

在她的概念裡,超過十萬的都算好車。

這輛車明顯不止十萬,而且聽金思辰的口風,怕是價值不菲。

見林凡拒絕回答,金思辰乾脆自己揭曉了答案。“他有套房你知道吧?這車跟那房總價相當。”

“那不得有千八百萬啊?”林凡從沒見過這麼貴的車,特意稀罕的摸了一把中控臺。

這手感……跟桑塔納也沒什麼區別啊。

再摸一把座椅……嗯,果然貴有貴的道理。

“也沒那麼誇張。”吳宇森笑道,“男人嘛,對車總是很難抗拒的。”

“他這可不是普通的難以抗拒,是專門找了頂級廠家定製的這輛車。”金思辰又揭他老底。“不過這車的確是好,爬坡效能剛剛的,減震也棒極了,隨便去哪兒,都如履平地。”

難怪從沒在路上看過呢,原來是限量版。

林凡看了吳宇森一眼,他笑得那個盪漾啊,真的好像是聽人誇他老婆似的。

行吧,男人對車的感情,大約跟女人對鞋服包飾的追崇類似。恕她難以感同身受。

雖然高河經常閃現各種名車豪車,但“霸道”還是吸引了不少好奇的目光。

哦,“霸道”是吳宇森愛車的名字。他自己起的。

林凡在最初愣了幾秒之後,坦然接受了。公仔,手辦都能有名字,憑啥車不能有?

因為底盤高,駕駛位的視野也高。林凡一路上都在看前車的車頂,研究各種不同車型的天窗……

看著前面一堆密密麻麻的車,多得人心慌,還不如矮一點,只看前面的車屁股呢。

吳宇森帶著林凡到了市中心的商業區。

這裡有老牌的百貨商場,也有新型綜合商場,不管想買什麼,在這裡都能找到。

和特事所共用一個停車場的那個商場定位偏高檔,賣的都是些輕奢的品牌。

林凡倒不是沒錢,但以吳宇森對她的瞭解,生活基本上還是以舒適,隨意為主,對奢侈品的需求並不高。

所以他直接做主,帶人到了這個商圈。

一進商場,金思辰就像開了屏的孔雀,來了精神。

領著林凡從香薰蠟燭看到蓮花香爐,對桌旗挑挑選選,又向林凡推薦水晶花瓶……

不是來買生活用品的嗎?吳宇森不解,這些東西跟生活有什麼關係?

不過他也沒吭聲,老老實實保持微笑,當個合格的搬運工。

“這個!”金思辰指著毛茸茸的粉色兔耳朵家居服對著林凡說道,“這個可愛死了,你穿肯定好看。”

有多少女生能抗拒得了毛茸茸玩偶的攻擊?反正林凡不能。

她看到金思辰指著的那件衣服,感覺有些心水。但粉嫩的顏色又讓她有些猶豫。

是不是太嫩了一點?她今年都37了……

還沒想好呢,金思辰已經將衣服拿過來,披在了她的身上。

林凡下意識的配合著套進胳膊,金思辰又將兔頭帽子往她頭上一罩。

碩大的兔頭毛茸茸地蓋在林凡頭頂,帽子兩邊垂下兩隻長長的毛絨耳朵,配著林凡那張冷萌臉,簡直不要太可愛。

直男吳宇森都感覺可愛極了,笑得更溫柔了。

“好看吧?”金思辰雙手環胸,挑眉問道。

林凡見他倆都這麼說,找了面鏡子一照。

“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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