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漢》的點映如火如荼地展開,關於這部電影的評論,討論,等等也越來越多。

而事實上,這種電影,最怕的是什麼?

是亂!

十二個人啊!雖然說有主角,也就是陳偉傑飾演的8號陪審員。

但是十二個人卻都又是有戲的,而且戲還不少。

可關鍵是,看完電影之後,很多人會發現,雖然這十二個人在電影裡面,都沒有名字,或者不需要名字,但是大家卻可以很輕易地說出來,每個角色的特點。

比如八號,比如四號,比如1號,等等,等等。

“臥槽,牛逼,明明十二個人都沒有名字,可為什麼我卻覺得十二個人都一點陌生感都沒有,只要想到幾號,就能夠想到他是誰,他做了什麼,是什麼態度。”

“這麼一說,還真的是啊,七號,球迷,5號混過社團,4號證券分析師居然每一個都那麼的令人記憶深刻,臥槽,狗導演是怎麼做到的?”

“還真的是啊!十二個人,卻個個都有鮮明的特點,而且邏輯很順,一點亂的感覺都沒有,真牛逼!”

“哪個吊大的出來分析一下啊!”

很快地就有影評人跑出來吃這波流量。

著名網路影評人阿數就特意去看了幾遍《十二怒漢》然後才來寫影評。

“看到網路上有很多人在誇這部電影,誇《十二怒漢》有十二個角色,而且每個角色都有不低的戲份,哪怕是主角的8號陪審員,也就是陳偉傑飾演的那個角色,也只能說是戲份稍微多一些,可是偏偏整部影片下來,卻讓人輕而易舉地記住這些人,那麼狗導演是怎麼做到的?

為此,我特意去看了《十二怒漢》。全片一個半小時,看完後激動不已,遂又再看一遍,第二天又去看了兩遍,我只能說,好電影愉悅人,偉大電影改造人。《十二怒漢》真的是你越看越不得不讚嘆,這部電影是真的牛逼!這也讓我真正切身領悟到電影吸引觀眾的手段是那麼豐富!現在經過冷靜的思考,才寫了以下的一些淺見。

首先《十二怒漢》這部電影的背景設定,我們都知道港島的陪審團制度,其實是5~9人制度,而有人說,港島的陪審團制度,實際上是英美法當中的陪審團制度的閹割版,是否如此,我們姑且不論,畢竟港島的歷史比較特殊,所以《十二怒漢》裡面的十二個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這個應該是以北美那邊的陪審團制度而來的。

但是實際上,這其實並不重要,因為重要的是,兩者的共通的地方,那就是,一級謀殺案,陪審團的決議必須完全達成一致才能夠形成有效判決。如此,那麼人數是基數,是偶數,其實並不重要,而事實上,人更多,也意味著,達成完全一致的決議更難。

言歸正傳,《十二怒漢》通篇就是一個場景,頭和尾的法院景可忽略不計,完全是裝飾性的,刪掉都不會有大影響,這可以說是一個單一場景,十二個人,憑藉對話來推動整部電影的劇情的電影。

十二個陪審團成員在一間休息室內討論決定一樁謀殺案是否成立。

謀殺案的被告是一個18歲的孩子,死者是他的父親。12位陪審團成員必須討論出一致意見:孩子的謀殺罪名成不成立。如果成立,孩子將被執行最高刑罰,也就是無期徒刑,他的餘生將會在監獄裡面度過。如果不成立,那麼不成立的理由必須基於對整個審判的推理、問詢、證據、證言或程式產生的“合理懷疑”。

由於人證、物證齊全,一開始十二個人中有十一個人斬釘截鐵地認定孩子有罪,只有陳偉傑飾演的8號陪審員覺得此案有蹊蹺之處。而電影的結局是,十二個人全部判定孩子無罪。

一頭一尾,反差極大,這種看似“不可能的任務”往往最考驗劇本的能耐。

當然,這也是這部電影能夠吸引那麼多觀眾的原因所在,因為這本身就是非常常規的商業電影常用的模式。

不過,這並不是在說《十二怒漢》不好,恰恰相反,這就像一道命題作文,扯得水到渠成那就叫本事,扯得東倒西歪那就叫無極。與國內很多大片絕不同,《十二怒漢》堪稱是這種充滿戲劇衝突的電影的典範。

好吧,讓我們從頭開始,先自己面對一下這道命題作文,看看能有什麼回答,再看看《十二怒漢》怎麼回答。題目有這樣幾大難點:

一,電影只發生在一間會議室裡,這就意味著幾乎沒有令視覺愉悅的大變幻,意味著所有的劇情都侷限於這一張方桌;

二,電影是講十二個人,十二個人說多不多,說少不少,說不多是因為沒有變化,說不少是因為我們必須把每個人物都介紹到位,包括職業、性格、智商、背景、政治取向、心路歷程,這些全都要透過對話和動作體現出來,並讓人過目不忘,想想都是無比浩大的敘事工程;

三,這是關於一樁謀殺案的審判,謀殺案有很多的證人、證據、證詞,還包括時間、地點、人物,還有心理學的分析,這些資訊是海量的,如何讓海量的資訊合情合理、有規劃、有步驟地安排在各人對話中,且完全照顧到廣大觀眾接受水平,不需要做筆記,不需要查資料,這又是難上加難的事情;

四,這故事用一句話概括就是“奇蹟般的大逆轉”,即一人逐步說服剩餘的十一人,這是本片最大的難點,因為這麼充滿戲劇化的情節,只要安排得誇張一點就會有刻意的嫌疑,而安排得含蓄一點又讓觀眾覺得沒有可信性,而且十二個人以什麼樣的節奏逐一被說服,更是門深厚的學問——稍有不慎,觀眾就會覺得是安排出來的,假大空的帽子一旦被扣上,就別再想翻身了,這是最難一點。

用一個比較能理解的詞來形容就是,《十二怒漢》其實像極了我們平時打遊戲,一路升級打怪,推掉一個個關卡,打敗一個個boss!

而這部電影裡面,有十一個boss等待8號選手去一一打敗!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怎麼一下子記住十二個人?

十二個陪審團成員,十二個主角。人多最怕的是什麼?亂。

因為只有陳偉傑這一個大明星,儘管其他十一個人大家也挺眼熟的,但是絕對很難叫的出他們的名字,而要讓觀眾能在半小時內就記住每個人,然後再期待他們在接下來的一個小時內輪番登臺唱戲,那得花多大一番工夫!我至今都不敢想象,那需要多少才情,才能構築如此宏偉的敘事大廈。

首先問一下各位,如果讓你拍片子,有十二位迥異的人物要介紹,你會用什麼方式來“又好又快”地讓觀眾記住他們誰是誰?

其實是有的,好萊塢有不少群戲電影,但是他們最常用的方式,是靠種族來區分,當然這裡所謂的種族不是說白黑黃,而是比如矮人族,精靈族等等,通常也只有這類的奇幻電影,會用這種方式來區分,畢竟,矮人有矮的特點特徵,精靈族,狼人等等分別都有著各自的極其鮮明的特徵,這樣人們就可以輕易地透過他們的外形種族來區分開來,來記住這些覺得。

而更常用的,或者說當前最容易讓觀眾記住的其實是靠的是眾多明星區分,而且都是透過相當長的時間來介紹人物。如果時間很緊只有半小時呢?如果人物都不是明星呢?怎麼辦?

《十二怒漢》所運用的方法是與眾不同的,而且這樣的方法大概也只有這部片子能用。

為什麼這麼說?

這部電影引導觀眾記住人物的方法,不是名字,因為這些陪審員根本都沒有名字,當然在這裡名字也的確不重要,不是編號,首先數字沒有個性差異,反而會阻礙人的記憶,更不是職業和性格,眾所周知這個是需要時間來強化印象,不是很簡單有效的方法,不是高矮胖瘦的外表,當然這也不是很好的辦法,因為這仍需要反覆強化才能讓人記住,不是衣著,畢竟大家都穿著相似的正裝……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是什麼?

間諜記憶法!是的,電影竟然用了這種令人匪夷所思的記憶方式。

什麼是間諜記憶法?間諜能在短時間內背下一篇長長的論文,不是靠強記,而是靠巧記,即把某些文字的程式碼替換成另一種非文字的程式碼,比如我們身體的某個部位或我國地圖各省位置,那麼他運用的大腦區域就不是我們平常用來記憶文字的區域,而是其他負責處理具象事物的大腦區域,這樣記憶效率會大大提高。

當然這麼說比較抽象,且聽筆者細細道來。

首先,電影開篇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確立一名主持者;而讓這主持者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宣佈每個人都按照陪審團的編號入座。注意,這個不起眼的宣佈,是整個敘事的基石!

《十二怒漢》讓我們在極短時間內記住每個人的方式,就是這十二個人的位置!

讓固定的人,坐在長桌的固定位置,一端一個,一側五個,以後哪怕因劇情需要人會走來走去,隔一段時間也一定會讓他們重新回來入座,不斷強化印象。我敢打賭,凡看過《十二怒漢》的人,基本上都說不出角色的名字,但全都說得出每個人的位置!

當然,或許也有人說,這也結合了他們每個人的數字編號,這一點的確,但是在筆者看來更關鍵的還是位置對應著編號。

還有就是對稱法!長桌的兩邊坐著的人數是一樣的,長桌的對面對應著的人都是比較有特點的。

比如球迷!他雖然在十二人陪審團當中,給人一種攪屎棍的感覺,他只關心球賽,對案子根本不在意,可是你不可否認的是,他讓人記憶深刻,而他的位置和1號陪審團團長的位置是相對的,這就讓整個畫面有了兩個固定的支點!讓人一下子就知道,哦,那是七號,哦,那是一號!

簡單!有效!就是天才!其他電影根本做不到這一點,因為不可能不讓角色從頭到尾不動呀。所以說,場景單一,別人說是敘事上的劣勢,我說到了天才手裡反而是得天獨厚的優勢!《十二怒漢》失去的只可能是鐐銬,得到的卻是全世界!

然後,怎麼讓這十二怒漢各個有戲唱?

誰都知道,十二個角色,不止是如何讓人記住他們難,關鍵的還有,如何讓他們的戲份出彩,如何讓他們展現各自的存在感。

那麼我們首先就必須要確立固定點,首先是1號陪審團團長,這個支點是起點,很重要,他一坐下,其實就已經是戲份滿滿了,因為大家都會記住,這個人是主持者。

接著就是對應的,對稱點,也就是七號!

球迷的角色,相信大家絕對記憶深刻,因為他只想球賽,根本不在乎案子本身,他很突出,但是卻又對整個劇情的推動並沒有那麼大的作用。

可是實際上呢?

這個角色是不可或缺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說的就是這樣的人,這樣的人很讓人討厭,可是偏偏這樣的人比比皆是。

接著是主角8號,不需要多說了,陳偉傑嘛,整部電影裡面辨識度最高的明星。

同時他也是最關鍵的支點。

接著3個大boss。

3號,憤怒,憤怒,憤怒,還是憤怒!

他是最憤怒的!

但是這個角色很重要,他驕傲,自負,但是稍欠邏輯。因為與自己兒子鬧翻,斷絕了父子關係,帶著對年輕一代的仇恨來看待這個弒父案件,所以他是站在“有罪”立場的最後、且最頑固的人。作為一個富有經驗的陪審員,他在陪審時做了相當詳盡的筆記,因此他也是第一個羅列案件資訊的人,主要是老人和婦女兩位證人的證詞,於是我們知道了被告有多麼不利:老人不僅聽見了他與父親的爭吵,而且目擊了兒子奪路而逃;婦女同時在街對面目擊了兇殺的全過程。

可以說要感謝3號陪審員的信心,他讓我們很多人在開始的時候基本上也站在了“有罪”這一邊。而這個3號不太懂得說話,尤其是好幾次說漏嘴,自擺烏龍的臺詞倒凸顯了他可惡外表下的可愛一面。

4號陪審員。如果說3號是最頑固的“boss”,那麼4號真的是最厲害的“boss”。4號是我最喜歡的角色,因為塑造得實在太成功了。身為證券分析師,他有最自信的立場,最嚴謹的表達、最清晰的邏輯、最客觀的立場、最穩定的情緒。最後那句“奇怪的是我竟然忽略了這個細節”是編劇的神來之筆,簡直是活脫脫的金融界的福爾摩斯!這樣無比彪悍的牛人,當他是敵人時最棘手,而當他是戰友時卻最可靠。

作為最後第二個被說服的人,他其實是最終大boss,如果不是一個細節被提出來,他很有可能重奪失地,甚至同樣來個翻盤大逆轉——事實上他創造了唯一一次的逆轉,而且有理有力有節。當他宣佈自己投票“無罪”,說“因為我有了一個合理疑問”時,我簡直是大呼萬歲的。聽這個人講話,就是一種享受。要說他的缺點,可能就是理性得過頭了。

10號陪審員,這個應該算的上是炮灰boss,因為他沒有任何邏輯,有的只是,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他的歧視是直愣愣的,沒有任何掩飾的。

所以,這只是一隻紙老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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