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也寫到第200章了,這本書從去年九月初開始寫起到現在一共200多天…

本作者在現實中是一個高二學生,上的文科,成績很一般,沒有談過戀愛,長的不怎麼樣,家裡也沒有w,爹媽兩人也和文中的主角差不多,其實這本書裡的主角是我在二次元中的投影。

而且我的成分很複雜,市面上大多數的主流手機遊戲我都玩過,主流的主機遊戲我也聽說過,會鍵政,歷史迷,對軍事略懂,如果真的有人看的話可能會看不太懂,這裡我先虛空滑跪一下,以下是我分享的一些創作技巧:

我的語文老師曾經告訴我:

“文科就是要多愁善感。”

在我看來的確如此,在考試中,寫的作文越能讓自已面紅耳赤往往得的分就越高。

在事實上添油加醋,把自已經歷過那件事的感情放大,這樣就有一種真情流露的感覺。

就比如第26章,這章是我寫過最長的一章,寫的是主角小時候的經歷和自已的奶奶去世。

實際上我小時候的經歷和我奶奶去世,我的表現並沒有那樣,畢竟是小孩子,小時候光顧著自已玩了哪有時間去注意什麼大人還有天上怎麼樣,怎麼樣啊?還有我奶奶去世的時候,在得知我奶奶得了絕症的時候,我哭了一場,然後老人家去世的當天我沒哭,直到頭七吃席的時候桌上端上來了一盤棗糕,然後我就盯著這個棗糕就想起老人家還在的時候最喜歡吃的就是這個,於是我就趁著眾人不注意拿著一塊揣在兜裡,然後又偷偷的來到了祠堂,我把這塊棗糕放在供桌上,轉身走出祠堂才感覺鼻頭一酸,隨後又流了一次淚…

除此之外,我覺得小說是由一個一個的小故事組成的,身為作者要想到一個一個優秀的小故事串聯成一個完整的大故事,而且還要生動不僵硬,而且還不能與世界觀有衝突,這個應該就是寫小說最難的事情了,在剛開始寫的時候我的文筆就不夠生動,雖然現在也不怎麼樣,但至少也比剛開始寫的時候要好,所以有時候閒的沒事我會翻到以前的章節修改一些內容。

立大綱很重要,寫一篇長的文章需要提前的想好結局才不會爛尾,我初三的時候還寫過一本小說,寫了大概兩萬多字,那時候我還沒有手機是真的純手寫,不過由於沒有提前想好結局,到最後劇情爛尾怎麼也圓不回來只能棄掉…

我有想過自設世界觀,可是…這對於現在的我來說還是太難了,主要是現在我還在構思階段,或許等哪一天這個我的世界沒有雷點之後我會寫出來的…

我為什麼會想寫小說呢?高中生活對於我來說還是太痛苦了,我壓抑的情緒需要有一個持續且穩定的出口,我認為文學創作就是很好的出口,我從小就喜歡看課外書,有時候也會寫些短故事,我甚至還創作過文言文類的記事,不過那些都是前話了…

或許等哪天我不再感到痛苦這本小說就應該完結了,這本小說結束的時候應該就是我最快樂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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