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絕對是一個高薪工種。

蔡曉麗沒吃過豬肉,還是見過豬跑的。

當初在鄉下做知青時,就有知青朝著市裡的報紙投稿。

普通的一篇幾百字社訊,就有五毛到一塊的稿費。

這本《血色浪漫》火爆異常,作為作者,稿費至少幾百塊吧?

蔡曉麗一想到這裡,心裡先是驚訝,然後震驚,最後慢慢化作了委屈,甚至憤怒。

為什麼這個訊息要自己到現在才知道呢?

如果自己早一步知道這個訊息的話,就算是被萬人唾棄,自己也會厚著臉皮,去爭去搶,把蘇明哲弄到手的。

可惜,蘇明哲和韓春燕的結婚請柬,都已經發了出來。

現在再說什麼都晚了!

看著蔡曉麗的表情變化,蘇明哲還以為這丫頭在嫉妒自己的才華,所以,只能努力露出一副‘慼慼然’的表情,低聲道:

“其實,這本書是我在咱們做知青時寫的,當初做知青時寫這本書,還怕被人發現舉報……幸好,大傢伙相處的不錯……”

聽了男人的話,蔡曉麗想起蘇明哲原主在鄉下做知青時的樣子,心頭更是增添了幾分鬱悶。

當初蘇明哲原主做知青時,一直都是‘文質彬彬’的樣子,加上身份成分問題,別人見了,都喜歡調侃,甚至調笑兩句,根本就沒幾個人對他看得上眼。

這也是後來原主回京後,願意去做廚子的原因。

畢竟,‘廚師’這個職業,在新社會中,屬於八大工種之一,屬於受歡迎的那一類人。

如果當初她稍微和蘇明哲走得近一些,說些關心的話,或許現在兩人的關係肯定大不相同吧?

可惜,這一切假設,都是‘如果’而已。

蘇明哲編了幾句瞎話,把蔡曉麗糊弄了過去,見她情緒略微穩定了一些,這才繼續講道:

“現在雜誌才連載了一半,剩下的還要四五期才能連載完!”

“所以,這本書暫時還不能傳到外面去……”

蔡曉麗見男人對自己如此‘見外’,心房更是如同推倒了廚房架子,酸辣苦鹹,一窩蜂地衝到了心裡頭。

蔡曉麗原本壓抑著的感情,在這頃刻間,隱隱有種爆發出來,撲到男人身上,把生米煮成熟飯的衝動。

幸好,蔡曉麗還是有理智的,雖然心裡怨念叢生,眼睛裡開始冒起了綠光,但是,也只是僅此而已。

兩人又閒聊了兩句,蔡曉麗就只能悻悻然地告辭離開了。

送走了蔡曉麗,蘇明哲也不敢繼續待在家裡。

把行李收拾完,就來到老韓家。

蘇明哲和韓春燕已經登過記了,只是還沒辦婚禮而已。

所以,蘇明哲來到老韓家,見到韓母后,就喊了一聲‘媽’。

韓母也是笑呵呵地應了:

“明哲來了,春燕在裡屋呢。”

雖然在七十年代,結婚開始流行三轉一響了,但是真正能操辦得起來的家庭,還是屬於少數。

更何況,蘇明哲還給了兩百塊做彩禮。

有了這麼重的彩禮,韓母面對這個二女婿時,很難不笑臉相迎。

蘇明哲進了裡屋,就見自己媳婦正坐在床頭織著新毛衣。

在這個時代,男女結婚,男方要出彩禮,女方也要有對稱的嫁妝。

不可能讓女方變成吞金獸,只進不出。

韓家就準備了四床被褥,四套新衣服,兩套毛衣毛褲。

蘇明哲伸手摸了摸毛衣,還挺滑溜。

“……幹著活呢!”

韓春燕早就聽到男人進門的聲音了,只是因為羞澀才沒抬頭打招呼,結果男人進了裡屋就不老實,害得她紮了一下自己。

幸好這是毛衣針,不怕扎出血來。

“疼嗎?我來給你揉揉……”

蘇明哲見女人皺起了眉頭,立刻心疼地把女人小手放在懷裡。

韓春燕正要開口拒絕,誰知道,男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片刻間,男人就順著手臂,把女人的高地給佔領了。

半個小時後,兩人匆匆結束了戰鬥。

收拾清洗好,兩人這才靠在一起說著閒話。

按理說,兩人在韓家辦事,多少有點不守規矩。

不過,月初時,兩人去登記結婚那天。

蘇明哲已經拉著韓春燕,去旅館過了一夜。

如今之所以在韓家辦事,完全是因為韓春燕不捨得男人浪費那個房錢罷了。

小兩口說說笑笑,不知不覺中,就到了下午四點多鐘。

蘇明哲下了床,準備去上班。

出門時,正好碰到回來的韓母,打過招呼正要走。

韓母攔住女婿,滿臉堆笑問道:

“明哲啊,你和春燕準備在正陽飯店,辦多少桌來著?”

“媽,我們定了八桌酒席!”

蘇明哲這邊沒什麼親朋好友,請柬也只發給了幾個要好的知青,幾名同事,還有蘇萌一家。

就算有些人拖家帶口,算上三桌也足夠了。

剩下的五桌,都是韓家這邊的街坊鄰居和親戚。

“是這樣的。”

韓母有些不好意思的開口道:

“春燕她姨,聽說了她要結婚的訊息,也要過來參加婚禮,好幾家人,可能是拖家帶口都過來,你看能不能再加兩桌?”

“媽,兩桌夠嗎?不夠的話,多訂幾桌也沒關係的!”

蘇明哲看過電視劇,知道韓家那幾個姨表親什麼樣子。

他是真怕兩桌不夠坐的。

“夠,夠了。”

韓母見女婿答應,先是高興,隨即卻又嘆了一口氣道:

“明哲,春燕她姨家的事,你還不清楚。都是農村的,距離這邊遠,來回一趟特別不容易。每次過來啊,我們家都要飭出來一些舊衣服,給他們帶回去,農村人嘛,手裡也沒什麼閒錢,路費也都是我們家給出的……”

蘇明哲聽到這裡,有點想翻白眼。

他算是看出來了,這老太太真是敢想。

這話裡話外的意思,分明是想讓自己跟著她一起,救濟她的這些孃家親戚。

甚至,這老太太還準備,讓自己把這些親戚來參加婚禮的車費報銷了呢!

當然了,這車費也不多。

按照老太太的說法,加兩桌,也就是不到二十人。

電視劇中,老太太說過,三個人的來回路費也就是三塊多錢。

這不到二十人的路費,頂多也就是二十塊。

為了結婚,自己都花了小一千塊了,再多花這二十塊也沒什麼。

問題是,自己若是答應出了二十塊,婚禮就能順順利利進行嗎?

並且結婚過日子,那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這一次結婚,他們過來走親戚,自己報銷了路費,以後這些親戚繼續來城裡竄門呢?

畢竟,都能報銷路費了,走的時候還能弄些舊衣服回去,這些親戚怕不是會經常來往啊!

蘇明哲自然也不怕被打秋風。

只是在這個年代,真不能露富。

否則身上背個‘冤大頭’的名聲,這輩子就毀了。

所以,面對韓母的唉聲嘆氣,蘇明哲只能溫言勸說,全然不作理會。

韓母眼見蘇明哲不搭腔,也不好意思把話戳破,鬧得大家都不開心,只能怏怏不快地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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