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記錯?”
江漁不可置信。
好幾年前的事兒,又只看過一遍,會記得這麼清楚?“如果說記得每一個字是不可能,但重要的資訊不可能忘,許宏富的口供里根本就沒提到過老鬼這個人.”
葉展舟晃了晃手裡的兩頁紙,“這個是什麼時候收到的?”
“三號,我是四號值班才去取的.”
江漁答道。
“如果不是今天這封,我又一再追問,你是不是壓根沒打算告訴我?”
“我……不想給你添麻煩.”
“我從來沒有把你當成麻煩。
相反……我倒是很希望你能多來麻煩麻煩我.”
葉展舟的唇角勾著一抹淺笑,神情卻十分認真。
他的眉骨略高,眼窩顯得尤其深,江漁覺得自己又沉溺在他深邃的目光中,趕緊垂下了眸。
“畢竟是我的私事,我不想……”葉展舟微向前傾身,與坐在旁邊單人沙發上的小丫頭拉近距離:“江漁,不管是什麼事,不要自己扛。
你不告訴我,反而會讓我擔心。
知道嗎?”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江漁沒再反駁,乖乖點頭應下。
骨節分明的手點了點茶几上的檔案封:“說說吧,有什麼想法?”
江漁略一思考,說道:“開始的時候,我不太明白髮件人的用意。
但今天聽你說,這些卷宗裡並沒有。
我覺得這個人有可能是想幫我翻案.”
“那你想不想呢?”
一句話倒是給江漁問住了。
當然想,而且這個念頭已經存在很久了。
如果就這麼說出來,會不會讓葉展舟覺得自己進市局刑偵支隊的目的不純?因此對她有看法,甚至是討厭她?儘管有這樣的擔心,江漁還是坦誠地承認了。
想像中的斥責、埋怨統統沒有出現,葉展舟臉色如常地說:“如果是這樣,你得做好思想準備.”
江漁倒是有些搞不明白了:“什……麼準備?”
葉展舟說道:“這個案子從表面看,就是一起性質惡劣的刑事案件。
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而且兇手早已伏法。
想要翻案,其難度可想而知。
極大的可能,會以失敗告終。
那麼,你還要去做嗎?”
“要.”
江漁十分堅定地說,“如果不去嘗試,那結果肯定是零。
試過了,就算沒成功,至少也不會遺憾.”
“好,那咱們就試一試.”
葉展舟側目看著她,“咱們得說好,這事兒不能操之過急。
沒有把握的前提下,不能輕舉妄動。
還有,你得聽我的.”
他說的不是“你”,而是“咱們”。
這讓江漁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流,她忙不迭地點頭:“行,都聽你的.”
對於她的回答,葉展舟很滿意:“之前有沒有人知道你想查這個案子?”
“除了沐楓,我跟誰都沒提過.”
江漁話落,馬上又說,“不可能是他寄的。
一來,他沒有搞到這些東西的渠道。
二來,如果他手裡有,早就拿給我了。
他也不可能跟別人說,沐楓的人品我還是瞭解的.”
葉展舟感覺自己心裡發堵的毛病又要犯了。
暗自深吸了一口氣,他轉換了話題:“那就從查發件人入手.”
江漁攤了下手:“快遞是從城南一個快遞站點直接發出去的,我五號就去過那個站點,什麼都沒問出來.”
她去,當然什麼都問不出來。
就算是以警察的身份,她也得能拿得出警察證不是?葉展舟看時間已經不早了,他拿著兩個檔案封起身:“你甭管了,這個我先拿走,回頭有訊息再告訴你.”
他沒有回家,而是開車回了局裡。
今晚李季值班,看到去而復返的人,說道:“葉副隊,葉哥,咱能別跟催命似的,成不?”
戒指才送來兩個多小時,不可能這麼快出結果。
“不是那事兒.”
葉展舟朝他擺了擺手,“把指紋刷借我用用.”
“你要幹嘛?”
李季疑惑地問。
“指紋刷還能幹嘛用?”
畢竟是求人,葉展舟忍住翻白眼的衝動,“借我使一下,一會兒就還你.”
“把東西拿過來,我抽個空就給你弄了,何必自己那麼麻煩.”
“不用,你忙你的,我就隨便玩玩.”
李季知道他這是不想讓人知道太多,也沒再問。
拿了一個長方形灰色盒子給他:“喏,記得還我.”
“放心,還能匿你東西咋地.”
把自己關在辦公室隔間裡,葉展舟開始忙活起來。
得到的結果是,三頁列印紙上,除了他和江漁,都還有另一個人的清晰指紋,但報告單跟另外兩頁紙上的並不是同一個人。
對此葉展舟早有心理準備,他只不過是想要證實自己的猜測。
以對方的行事方式,這些指紋肯定不會是他留下的。
重新再看上面的內容,葉展舟陷入了沉思。
當年他一直關注著這起案子,看到媒體的報道之後,也曾懷疑過。
奈何那時的身份不允許他過度關注。
後來回到明陽,進了市局刑偵支隊,這才讓他有機會看到了卷宗。
可以說,這個案子表面上看無懈可擊,正因如此,才顯得過於刻意。
如果這裡真的另有隱情,其後的兇險就是不可想像的。
這一點江漁未必想得到,他卻清楚得很。
所以,更不能讓她隻身犯險。
……第二天上午,技術科和法醫都給出了結論,確定林家樂撿到的戒指就是死者生前戴在右手食指上的那枚。
戒指是白金素圈,沒有多餘的花紋,只在內側刻有一個logo,與之對應的一邊是個大寫的q。
“這是什麼意思?名字的縮寫嗎?”
丁宣隔著證物袋把戒指舉到眼前。
“不管是什麼,你去商場找這個牌子的專櫃問問.”
葉展舟正在看一份案卷,擺手打發人去幹活兒。
老楊把各分局未破的兇殺案都查了一遍,其中一個被挑了出來。
葉展舟看的正是這個發生在一個月前的案子。
案發地點在興谷區分局轄區內的御山花園,死者是個二十七歲,名叫金博麗的女人,她被打掃樓道的保潔發現死在自家的客廳裡,死因為鈍器擊打側腦至顱骨損傷。
女性,死在家裡,顱骨損傷,這些與現在手頭的案子完全不一樣。
但屍體當時的形態,卻與北錦國際大廈裡的男屍有著驚人的相似。
也正是因為這點,細心的老楊才將這個案子挑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