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曉曉點頭,正欲轉身離開,結果斜刺裡一個肥頭大耳,脂肪明顯超標的五十多歲胖老頭,便瞅準時間,樂呵呵的湊了上來:“費小姐,你好,你好.”

“江老闆.”

費曉曉笑容客氣的伸手與對方握了握。

緊跟著就聽到這蔣老闆笑呵呵道:“這位是?”

“我朋友,林濤.”

這胖老頭聞言,立刻一臉熱情地抓住林濤的手:“幸會,鄙人江吳均,金牛集團董事長,一點小生意,不值一提.”

說罷,不著痕跡的從口袋取出一張名片遞給林濤。

見狀林濤無奈笑道:“江總客氣了.”

“不客氣,不客氣,林先生和費小姐你們先聊,咱們回頭再見.”

說著,江老闆十分識趣的轉身離開。

費曉曉對林濤笑了笑:“那我先過去了.”

林濤點了點頭。

目送兩人一前一後離去,無語的搖了搖頭,很顯然,這江總就是瞅準自己和費曉曉關係不錯,相談甚歡才湊上來。

但蘇勤勤那?剛才蘇勤勤正在與這江總聊天,怎麼一轉眼,蘇勤勤不見了,反倒是江總跑了過來?目光掃視著,林濤百無聊賴的吃著水果。

沒幾分鐘,一旁的林徹接了一個電話後,立刻起身揮了揮手,對林濤說著:“唐姐來了.”

林濤轉頭一看。

今天的唐潭,披著大破浪,穿著一條黑色緊身套裙。

漂亮歸漂亮,時髦歸時髦。

雖然很讓林濤感覺到驚豔,不過想想她的年紀,林濤還是放下了其他念頭。

也許是因為林徹也在,唐潭沒有敢像上次一樣,熱情大膽的勾引林濤,與林徹說笑著,來到沙發上坐下之後,便詢問林濤道:“宏宇資本,你聽說過嗎?”

“沒!”

搖了搖頭,林濤暫時放下了給口中塞水果的動作,轉而好奇道:“你叫我來,就是搞定宏宇資本?”

“是啊,那家公司有點難辦.”

聽著唐潭的話,林濤無語的撇了撇嘴:“多大的生意啊,至於直接叫我本人出馬?這不是大材小用,沒聽過那宏宇資本,肯定就是一家小公司.”

“……”“怎麼,我說的有點問題?”

林濤轉頭一看,唐潭送給他一個優雅的衛生眼。

林濤頓時一臉作嘔的難受表情:“好了,不說這事了,問一下,我岳父你見到了嗎?”

“沒,倒是遇到一位華楓集團副總.”

唐潭說著,斜眼望向林濤:“怎麼了?”

“沒什麼,短時間遇到了好多熟人,生怕和我那位岳父給撞上.”

不鹹不淡的聊著。

眼見林徹再次拿起手機,走到偏僻處接聽電話,林濤壓低聲音,腦袋偏了偏:“之前吩咐你的事怎麼樣了?”

“急個屁,這才幾天功夫?”

“哼,你就慢慢水磨工夫吧,拖到地老天荒才好.”

不滿的吐槽一聲,林濤揮了揮手:“我去一下洗手間,你該忙什麼忙什麼去,遇到宏宇資本的人了,再來找我.”

說著,林濤把盤中最後一塊水果塞入口中,不緊不慢的起身,直接攔住服務生問了一句洗手間的位置後,慢悠悠走了過去。

結果林濤剛剛跨入男洗手間的大門,就愣住了。

只見洗手檯前,正有一個熟悉的聲音,哼著小曲,手指蘸著水,擺弄調整自己那微微有些凌亂的髮型。

而這人不巧,就是他在火車上遇到的,高一德。

“恩?”

也許是察覺到門口來人,久久未動。

餘光瞥到林濤的高一德,小聲哼唱著歡快的旋律,下意識扭頭瞥了一眼林濤,頓時輕鬆僵化。

剎那間,臉上湧現出了驚訝,還有被林濤抽的鼻血直流的憤恨。

下了火車高一德為什麼沒找鐵路警察去抓林濤?不是他不想,而是被公司急忙叫來晚宴現場。

結果好死不死的,這還真可謂冤家路窄。

“挺巧的啊.”

嘴唇一翹,林濤笑著搖了搖頭。

低頭走向那單人隔間裡面。

“哼!”

重重冷哼一聲,高一德也沒有阻攔。

等林濤方便完畢,吸收出門,果不其然,高一德並沒有離去,就堵在洗手間外,靠著牆壁,把玩著手機。

“想找我單挑一場?”

“……”“你還真不嫌棄這裡味道大.”

輕笑著,見高一德並不還嘴,面對他陰沉沉的目光,林濤也毫不在意,大搖大擺的走了出去。

剛剛回到位子上,唐潭已經不見了。

林徹連忙起身道:“宏宇資本的人來了.”

順著他手指的方向,林濤轉頭看了一看,一個六十多歲,兩鬢斑白的老頭,氣質威嚴,正在皺眉不斷擺手,阻止靠近自己,滿面掐媚笑容的唐潭。

“這是誰啊?架子不小啊?”

林濤隨口問了一句,林徹直接搖頭:“不太清楚,聽唐姐的話,貌似與咱們公司的業務合作很關鍵.”

“哦!”

應了一聲,林濤也不多問,直接走上前去。

既然都被叫來了,身為林家的一份子,能幫則幫嘛。

結果一上前,就聽到唐潭略帶無奈的聲音:“楊董,我還是希望咱們能坐下來好好談談,宏宇資本注資國貿商城沒有問題,但是你這樣一來,之前我們草擬的合同怎麼辦?”

“具有法律效應嗎?”

這兩鬢斑白的楊總,不耐煩的斜了一眼唐潭。

“楊董,話不能這麼說,當初只所以沒有草擬合同,就是因為看在你的名聲上,可你現在這樣一來,那讓我們就很難做……”林濤也不急著插嘴。

湊到一旁,靜靜聽著兩人之間的交談好一會,大概搞清楚事情經過。

當初唐潭看在楊董面子上,沒有咄咄逼人立刻草擬具有法律效應的合同,結果現在楊總,因為政府對國貿商城那塊地的新規劃,看到商機,見利忘義,準備不承認自己之前草擬的合同。

無恥嗎?挺無恥的。

但,貌似也沒錯。

畢竟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唐總,我是看在以前我們有過很愉快的合作經歷,才願意和你談,但如果你堅持要讓我承認根本沒有法律效應的草擬合同,那我看你還是直接找律師來的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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