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於北宋官員而言,這統計學並不陌生,就比如說青苗法,王安石也透過觀察,得知地主大概放多少利息,百姓的財務又是一個什麼情況,然後再去設計這青苗法。

再比如說範祥的鹽法,也是透過統計,知道在鹽價低於每斤35錢時購進,高於每斤40錢時則大發庫鹽以壓商利。

只不過王安石他們的統計相當糙。

青苗法在京東東路執行的時候,也正在江南推行,但是江南就沒有出現京東東路的問題,就是因為江南土地肥沃,一年可以種兩季,故此大多數百姓是及時還錢的。

而王安石的青苗法調查,就是僅限於江南的情況,沒有考慮到北方和南方其實是不一樣的。

司馬光、蘇轍都曾對此提出質疑,但是王安石沒有搭理他。

而且王安石他們的統計,是僅限於自己的觀察,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沒有標準就無法服眾,你有你的觀察,我有我的觀察,中國這麼大,大家看到的都不一樣。

最為關鍵的是,就是他們這種統計學,在朝中是不得人心的,因為有違當下的主流價值觀。

包括範祥、薛向,這些頗具經濟才華的官員,他們在朝中都沒有什麼威望,真是天天被人彈劾。

因為大家都是從道德出發去談經濟,你偏偏要談利益,那就顯得格格不入。

張斐顯然是吸取了他們的教訓,他永遠是將利益建立在公平、公正、誠信之上,主打其實還是道德。

這跟王安石、薛向他們其實是很不一樣。

王安石他並沒有很好得掩藏,自己為國斂財的目的。

還是青苗法。

收兩分利,而且一年還分兩期,這也就是比那些趁火打劫的地主好一些,但這跟道德沒有半毛錢關係。

不管是司馬光,還是蘇軾、蘇轍,都認為你這利息太高了,要說你不是為國斂財狗都不信。

張斐就不這麼幹,我先免你們的交易稅,再收你們的倉庫稅,主打一個公平。

他往往能夠佔據道德制高點,而王安石是從未佔據過道德制高點。

王安石對青苗法的解釋,永遠都是,地主收那麼高,我才收兩分,我不是為民著想嗎?

但這個理由,經不起推敲,因為不是每個地主都收那麼高,很多地主也收一分、一分五,免息的都有。

很多人也就這一點抨擊他。

不夠細緻。

但張斐還主打一個細。

當富弼他們看到張斐呈上的調查報告後,不禁都是瞠目結舌,更不知該如何應對。

與他們想象中的還要細緻。

雖然這上面只是酒稅的對比,但一目瞭然,讓人能夠直觀地感受到,兩地百姓的生活水準。

過得一會兒,富弼突然抬起頭來,向張斐問道:“根據你提交的這份證據來看,這酒稅的調整,還涉及到酒類的不同。”

張斐點點頭道:“正是如此,調整酒稅主要是為調控糧食,公平起見,非糧食釀造的酒,自然不應該給予增稅。

而目前市面上酒類所需糧食是各有不同,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果酒,眾所周知,果酒所需的糧食是極少的,甚至沒有。

如果為求調控糧食,而針對果酒進行增稅,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河中府在調整酒稅第二年,關於酒稅的收入,就立刻恢復,原因就在於,酒戶開始大規模釀造果酒,從而避免負擔更高的酒稅。

好處就在於,使得糧價趨於穩定,也能夠讓官府購買更多的糧食。同時,關於酒稅的收入,並沒有持續走低,又維持到平均水準。

這還是一個例子,中間還有很多細分,以糧食為準,根據釀酒所需糧食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稅。”

富弼稍稍瞄了眼院外,但見那些商人是一個勁地點頭,對此似乎非常滿意。

這確實非常公平。

你既然說增加酒稅的目的,是為調控糧食,那跟我果酒有毛關係,如果增加果酒的稅,這顯然就說不通,一份完善法案,必須要在邏輯說得通。

這也是王安石不足,他絕對不會細分,肯定是針對所有的酒收稅,司馬光肯定會就這一點,抨擊他的政策。

能夠打敗司馬光的,唯有比他更細。

現在司馬光望著那份資料,已經陷入學習當中,這份資料為他開啟一扇窗,將來又可以從哪些角度,去反駁王安石的新政。

趙拚突然問道:“在你們檢察院的這份法案中,雖然放開酒麴的限制,但是酒戶還是需要從官府那裡獲得釀酒資格?”

“是的。”

張斐點點頭道:“因為放開釀酒的限制,不等於是放開規範,我們必須要保證客戶的正當權益。

官府應該將責任,放在酒的品質上面,確保客戶不會喝到被稀釋的酒,不會喝到有毒的酒。

而且,當出現這種事後,公檢法能夠準確地找到負責人,如此就能夠為那些客戶討回公道,維護他們的正當權益。

當然,這也能方便管理,至少稅務司也不用每家每戶地去觀察,他們有沒有在釀酒。”

趙拚又問道:“會不會有人利用這個限制,去對酒戶敲詐勒索?”

張斐搖搖頭道:“我們其實不擔心,有人借用這一點,去對酒戶敲詐勒索,因為裡面會包含詳細的申請規定。

如果你遵守了規定,又拿不到資格,你可以提起訴訟,這就是我一再強調,不要去畏懼公檢法,訴訟是在扞衛自己的正當權益,這與以前是有很大的不同,關於這一點,我也在國子監的教室裡說到過,如今正在一步步實現。

唯一值得擔心的是,就是有人弄虛作假,給予那些本不夠資格的酒戶釀酒資格。關於這方面,檢察院、警署都會進行相關抽查的,同時酒戶也會相互監督。河中府就有酒戶檢舉過其它酒戶。

其中一旦有人弄虛作假,傷害的就是那些正當酒戶的權益。”

趙拚稍稍點頭,心想,這小子比我們想得還要周全。

富弼接著道:“張檢控可有考慮到,榷酒制和榷曲制,同樣也涉及到不少人的權益,比如麴院的酒匠,如果改為酒稅制,那這些人又該怎麼辦?”

張斐道:“關於這一點,下官認為朝廷可以去參考河中府的一些政策,河中府當時也遇到過這種情況,因為朝廷長期施行榷曲制,使得許多酒樓就缺乏熟悉釀造酒麴的酒匠。

因此河中府在改革酒稅的時候,是將當地的麴院拆分開來,提舉常平司透過解庫鋪,與當地的商人合作,成立一個個釀曲作坊。

當地的酒匠並沒有因此丟失生計,反而賺得比之前更多,他們的工錢至少翻得一番。”

富弼問道:“可是在你的法案中,並未提及這一點。”

張斐回答道:“因為這完全是屬行政政策,我只能提供一些證據,一些建議,但不能寫入法案中。”

富弼沉吟片刻,心道,看來目前為止,還是隻有他真正能夠做到政法分離。又道:“你方才提到提舉常平司透過解庫鋪與當地商人合作,這與榷曲制又有何區別?”

張斐回答道:“一個是行政司法規定,遵循的是朝廷政令。而令一個是商業契約約定,遵從的是契約原則。

“就算如此。為什麼提舉常平司不直接與商人合作?”富弼又問道。

張斐回答道:“因為如果一方是官府,而另一方是民間作坊,直接合作的話,這會令商人感到不安,因為雙方的地位本就不平等,這是很難成功的。

但是透過解庫鋪與商人合作,就變成商人和商人之間的關係,所有的一切都將遵從契約約定,公檢法也是能夠更好地介入。

而這在份約定中,提舉常平司並沒有決策權和管理權,就只是享受盈利,真正去運作這個作坊的還是商人,而且是允許其他人商人與之競爭的。”

富弼又問道:“既然你認為,朝廷在酒制方面,應該是以收稅為主,那為什麼還要讓提舉常平司摻合進去。”

張斐回答道:“富公似乎對此有所誤會,不是我允許與否,我沒有這權力。提舉常平司為什麼不直接與商人合作,那是在於他們自己認為這做不到,沒有商人敢與他們合作,而不是我們公檢法不允許他們這麼做,下官雖然身為河中府的大庭長,但沒有這方面的權力。

當時的具體過程,簡單來說,就是因為河中府酒稅存在著很多問題,是非常腐敗,導致百姓和國家的利益都受到損失,於是下官基於法制之法,扞衛國家、君主和百姓的利益,從而規範了契約原則,商稅則例。

然後提舉常平司根據皇庭頒佈的法律,做出這方面的調整。

當時官府那邊既得顧忌那些酒匠的生計,又希望財政繼續增長,當然,如果在坐的各位認為,這麼做是官府不願意放棄酒麴的利潤,也不能說是錯。

總之,基於這些原因,他們才會決定透過解庫鋪與商人進行合作。

我們河中府皇庭無意干預,官府怎麼運作。再說回這個法案,檢察院方面只是要求改為稅制,只不過富公方才提出這個問題,下官就只是拿河中府為例,因為河中府政績非常不錯。

如果朝廷有更好的辦法,也是可行的,這是兩回事。”

在坐的人這才恍然大悟,提舉常平司是王安石弄得,當時是元絳根據公檢法的情況,迫於無奈,才對政策進行調整。

想到王安石,司馬光突然靈光一閃,道:“但身為檢控官,不知你以為提舉常平司透過解庫鋪去做買賣,對於其他商人是否公平?”

在場的商人,皆是頻頻點頭。

到底是朝廷的買賣,對咱們來說就是不公平啊!

而且他們中不少人都知道,河中府的酒麴還是被官府壟斷,是允許競爭,但別人沒法競爭啊!

張斐道:“以當時的情況來看,我認為是公平的。如果當時朝廷放任不管,直接改為稅制,不但對那些酒匠不公平,而且還會引發缺少酒麴的恐慌,由朝廷來主導,慢慢改變,這是非常正確的。”

司馬光追問道:“但你並未直接回答,對於那些商人是否公平?還是說,這只是一個過渡期,到時朝廷還是全部會交予商人?”

張斐道:“是不是一個過渡期,我並不知道,因為這不是大庭長或者檢控官能夠主導的,但是就我個人的看法,對於商人,我認為這是相對公平的。

在榷曲制的情況下,酒戶是無法釀造酒麴的,必須要從官府手中購得。而提舉常平司透過解庫鋪與商人合作釀造酒麴,就不是說酒戶非得從這家作坊購買。

如果說某個酒戶釀造酒麴,又好又便宜,京城酒樓都會上他家購買。這是非常公平的,也不帶有任何強制性。

經過上回撥整酒稅,民間已經出現專門釀造果酒麴作坊。

這也是為什麼,提舉常平司並不掌控酒坊的運作,只是分得利潤,就是怕自己幹不好。

可見這麼幹,國家不是穩賺不賠的,一旦運營不好,或者停滯不前,也是會關門的,這就是那些酒匠的工錢很快漲了一倍的原因,因為你要盈利,就必須要擁有更好的技術,來吸引別人上你家購買,酒匠就變得至關重要。”

司馬光道:“所以你認為公平,是在於允許其他商人競爭,以及這個酒坊與普通酒坊一樣,有賺有賠。”

張斐點點頭,“是的。”

王安石直翻白眼,冷冷道:“這老頭連司法和行政都不分。”

司馬光顯然是在指桑罵槐,暗諷他王安石。但王安石對此非常不屑,哥的新政也是允許別人競爭,只不過他們肯定競爭不過而已,那能怪誰。

馮京突然開口問道:“假設提舉常平司的這個酒坊賠了錢那該怎麼辦?”

張斐鬱悶地撓了撓腦門,笑道:“是提舉常平司決定這麼做的,他們認為是有錢可賺的,要是賠了的話,那也應該問提舉常平司去,這與公檢法毫無關係。”

馮京道:“但是正如張檢控方才所言,提舉常平司是因為張檢控當時判例,而做出的調整。而法制之法首要扞衛的是國家和君主的利益,所以當時張檢控到底是首先考慮公平,還是優秀考慮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言下之意,你的判例是公平的,但也有可能損害國家利益。

本是國家壟斷,你偏偏廢除這壟斷法,是利益,還是公平?

富弼他們也是稍稍點頭,充滿期待地看著張斐。

又是魚和熊掌的問題。

“當然優先國家和君主的利益,這是毋庸置疑的。”

張斐語氣非常堅決,“這麼說吧,即便朝廷什麼都不做,新酒稅制給朝廷帶來的收入也要遠勝於撲買制。我方才說河中府酒稅增長一倍至多,可不包括酒坊給朝廷帶去的利潤。

我前面就已經說過,為什麼我當時給出這個判例,就是因為舊的酒制,嚴重損害了國家、君主和百姓的利益,而不是因為公平。

因為榷酒制是一個政策,其實對於每個商人都是一樣的,只能評價好壞,而不能以公平來評價,這跟公平也沒有太多關係。

但是,舊酒制的一些弊端,也確實是源於不公平,正是因為不允許他們釀造酒麴,只能上官府購買,這導致官府變得非常消極,不尋求進步,以至於滋生出諸多弊端。

而河中府提舉常平司這麼做,首先是有利可圖,其次是為了保住那些酒匠的生計,最後,確保不會在短時日內出現混亂。

但如果說,提舉常平司沒有這麼做,對此放任不管,害得酒匠失去生計,並且出現短時的混亂,那不是公檢法的責任,而是那些官員翫忽職守。不是說我們公檢法不願意負責,而是公檢法就無權管理這些事。

這也是法制之法、政法分離的一大優勢,就是能夠讓那些能力不足的官員原形畢露。當公檢法基於法制之法,扞衛了國家、君主、百姓的利益,官員還能拿出亮眼的政績,那才是真正的國家棟梁,值得信賴。

如果損害任何一方利益,來獲取亮眼的政績,我想大多人都是可以做到的。”

不少官員聽到這裡,心裡是大罵張斐無恥,改是你們要改,出了問題,責任我們來背,你還真是一個“小可愛”啊。

但富弼他們卻覺得張斐說得很有道理,與民爭利,徇私枉法,來獲得政績,那確實大多數人都行,長久下去,會嚴重損耗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公檢法就是確保,你們不能這麼幹。

在這基礎上,你還能夠幹出政績,含金量當然是高得多啊!

司馬光直點頭道:“說得非常好,這一點我是非常認同啊!”

王安石見這老頭又在含沙射影,當即就鼓起掌來,“說得好啊!”

鄧綰他們也立刻反應過來,跟著鼓起掌來。

劉述等人,不禁驚訝地看著王安石,你們還有臉喝彩?

但是革新派個個都非常自信。

因為依照這種說法,河中府的政績,都是元絳他們的功勞,你們公檢法也就只是保護利益,只能屈居其次。

院外的觀眾們不懂他們那些小心思,關鍵他們是真的覺得說得好,反正有人帶頭,外面頓時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和喝彩聲。

那些權貴是心如明鏡,大哥大姐們,你們是誤會了,他們只是想借著張斐,去諷刺對方,你瞎起鬨甚麼。

好個雞兒。

富弼也是哭笑連連,又讓張斐佔得便宜,向趙拚、馮京道:“這時候也不早,先休息一會兒,下午再繼續吧。”

幾人都表示認同。

等到他們喝彩完後,富弼就立刻宣佈休會,下午再繼續。

只見不少權貴就如洩了氣的皮球,癱倒在椅子上,這場聽證會,卻讓他們感到窒息,腦子都不好使了,都不知道該怎麼辦,只想著,反對反對,一定要反對。

確實。

內容太多,大家也要冷靜下來,好好去權衡一下利弊關係。

而富弼他們也得好好想想,該如何應對。

五人回到後堂,草率地解決完午飯,許遵就藉著午休為由,去廂房休息。

他一走,其餘四人立刻激烈地討論起來。

“雖然張三說得有道理,但是這些道理誰又不知道呢,當年範公改革,其實想要解決的也是此類問題,可結果又如何?更何況這倉庫稅,是非常激進,家裡嚴禁囤放超過五百石糧食,這...這怎麼可能,必然會遭到很多人的反對。”

馮京直襬手,“我看這是行不通的呀。”

趙拚、司馬光也都沒有做聲。

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問題是,能不能做到?

當真是他們立法會說了算嗎?

他們自己都不信啊。

富弼突然嘆道:“當世說得對,道理大家都懂,要是能夠做到的話,早就做了,怎會等到今日。”

可說到這裡,他話鋒一轉,又道:“但是我們現在也是騎虎難下,必須要找出理由來反駁張三,否則的話,我們如何給予陛下回復。”

馮京嘆了口氣,“那小子果真如傳言一般難纏啊!”

話都說到那種地步,你要找不出理由來反駁,那麼民間每一次造反起義,可能都將與他們有關。

可他們暫時還真找不出理由來反駁。

富弼又向司馬光問道:“君實,你怎麼看?”

司馬光道:“在我看來,那臭小子針對的還是土地兼併給國家帶來的危害,只不過他換了一種方式,他不禁土地兼併,改禁囤積糧食,這其實已經是退讓了一步啊!這要是禁止土地兼併,只怕會引發更多人不滿。”

趙拚道:“我贊成君實所言,相比起那些地主兼併百姓土地的手段,這個法案,其實並不過分,正如張三所言,你要是覺得這個法案會使得種糧食不賺錢,那你可以將土地賣了,除非這個法案導致大多數人都認為種糧食不賺錢,才能說這個法案不對。但我認為這個法案還不至於傷害農夫的利益。”

富弼稍稍點頭,稍加思索一番後,“這樣吧,當世,君實,你們再跟那些官員談談,如果他們也無法提供充足的理由,那我們也只能照章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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