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弼自然沒有張朝先那麼霸氣外露,來一句---我話說完,誰贊成,誰反對?

他似乎只是在表達自己的看法,說完,又是向趙拚他們看去,等待著他們的看法。

而趙拚、馮京、司馬光三人是面面相覷,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並不認同張斐的這個赦免權,因為避免皇帝肆意操縱司法,是他們一直所抗爭的,且有勝負。

可不是說每一次皇帝都能夠成功去操縱司法。

當代計程車大夫,對於這事是看得非常非常重的。

因為這裡面其實就涉及到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那就是“君主與士大夫共治天下”。

自古以來,律法就是皇帝用來限制大臣的,是皇帝手中的武器,法家裡面就是充斥著這種思想。

如果說要共治天下,要麼就是都限制,要麼就都享有特權。

不然的話,怎麼能說是共享天下。

而自仁宗開始,其實更多是走向共享特權,士大夫違法,也都是從輕處理。

很多大臣都是直接跟皇帝說,不能給士大夫判得這麼重的刑。

理由什麼?

理由就是你皇帝享有特權,那我們士大夫也得享有特權。

故此在很多歷史事件上,一些非常平時有氣節,有原則計程車大夫,包括范仲淹在內,在某些時刻,也會毫不遮掩的去維護某一個士大夫。

這是權力制衡的問題,而不是說自私與否。

否則的話,就不是共治,我們之間可以有差距,但不能差別太大。

所以,正如張斐所言,在很多案例中,是博弈的結果,而不是司法判決的結果,司法只是在掩護這些特權而已。

如今司法作為一個獨立體加入其中,這個問題就變得非常複雜化。

因為司法體系與之前的博弈,是非常非常矛盾的,只能是二選一,做不到二者兼顧。

所以,縱有不滿,縱使不認同,但司馬光他們也沒有去怒斥或者反駁張斐。

因為張斐的出發點是司法,他是從司法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的,一種罪行,十幾種不一樣的敕令、條例、判例,這怎麼去依法治國。

如今公檢法已經獨立出來,這個問題就必須得到解決,否則的話,就會引發很多問題。

然而,除張斐的建議外,他們也給不出一個具體答案。

其實大家都知道,還有一個答案,那就是都限制。

他們倒是願意,但皇帝是不可能答應的,那麼這就不是一個選項。

所以,這場討論,也是沒有討論出一個具體結果。

因為這不是小事。

......

富府。

“赦免權?呵呵,可真是沒有想到,那小子竟然是要反其道而行。”

文彥博也是氣得吹鬍子瞪眼道:“我就說那小子這回怎會如此勇猛,一點也不像似他之前作風,原來他是在打這主意。”

富弼瞧他神情激動,不免打趣道:“怎麼?難道你先前認為,他能夠藉此限制住官家?”

文彥博聽罷,神情稍顯尷尬,嘆道:“或許是我對那小子期待太高,我以為他敢這麼做,自然是有把握的,說不定他又能想到出一個非常精妙的法案來,不說魚和熊掌,但至少也會做到不偏不倚,可不曾想......!”

其實他是想說,不曾想,他就直接跪下,舉手投降。

要這麼幹的話,我上我也行啊!

你說這個辦法,很難想到嗎?

不!

只是大家都不認同這麼幹,因為大家想得一直都是如何約束住官家,才不會往這方面去想。

富弼嘆了口氣,道:“不瞞你說,其實他說出這個解決之法,我也感到十分震驚,甚至以為他還有下半句未說,但後來仔細一想,這或許真是唯一的解決之法。”

文彥博立刻道:“這怎麼會是解決之法,以往君主要袒護某個宦官,至少也得裝模作樣地去懲罰一下,以平息眾怒,若是有此法案,直接就可以赦免,我們連爭都沒法去爭。”

他恨不得說,這是助紂為虐。

富弼道:“但大多數時候,我們還是無力阻擋,否則的話,也不會有這麼多敕令。而張三這赦免權,是用在皇庭判決之後。”

文彥博苦笑道:“富公,你不會也天真的認為君主會為求顧全顏面,而不是用這赦免權吧。”

富弼道:“我認為多少會有一些顧忌,也一定會慎用的,如果君主非得使用這赦免權,那即便沒有這赦免權,也一定定不了罪。這原因就在於,司法是已經斷定對方有罪,而且公檢法是非常強調證據的,而非模稜兩可,官家是有權赦免,但天下人都知道,你這就是在包庇,這會影響到官家的名譽,官家不可能不考慮這個問題。”

文彥博微微皺眉。

富弼又道:“以前許多案例,君主都是可以透過敕令去替代律法,可以透過安排官員審理,去幹擾審理,來幫其脫罪,亦或者加重其罪行。

而如今的話,官家是難以干預審判,只是說在最後的處罰上面,官家是可以干預的。這其實能夠維護司法的權威。”

文彥博道:“可若得不到懲罰,審判的意義又何在,總不能說,這公道自在人心吧。而且在大庭長的問題,官家已經有權進行介入,那麼在一些重大案件上,官家已經取得保障,這個赦免權將會確保萬無一失啊!”

富弼搖頭嘆道:“我也並不是說,這是一個完美的解決法案,但對於公檢法和立法會而言,這確實是唯一的解決之法。

透過張三的判例,以及他的供詞來看,其實公檢法強調的就是規則,一筆一劃,都必須清清楚楚,這就是為何,當他們觀看張斐打官司時,常常會被嚇到,原因在於此,因為他不會去遮遮掩掩,這恰恰也是司法所需要,也是儒家思想所追求的,君子坦蕩蕩,無懼他人言。

對於公檢法而言,哪怕是給予官家赦免權,也好過當下模模糊糊,似是而非。而且,我認為這對於官家而言,也還是有一定限制。

有罪赦免和無罪釋放,這裡面還是有著很大的區別。”

文彥博思忖半響,道:“富公縱使說服我,但也說服不了外面那些大員,他們是絕不可能答應。”

富弼笑道:“你還不瞭解那臭小子的手段嗎,他既然敢提出這個建議來,肯定是相當大的把握,那些朝臣是會答應的。”

文彥博問道:“為何?”

富弼道:“因為張三已經將結果告訴他們,如果他們不答應的話,那麼結果就是全部死刑。”

文彥博雙目一睜。

是呀!

現在官員面臨的是來自公檢法的壓力,而不是來自君主的壓力。

如果不修法的話,檢察院就有理由追求死刑,弄個幾十貫,都得被判死刑,真正受傷的是誰。

富弼又道:“而且如果修法的話,也可以適當將刑罰降低一些,還是可以確保不會對官員輕易動用死刑。”

文彥博思忖一會兒,道:“我覺得還是應該準備往後退一步,如此一來,雙方就都有臺階下。”

富弼問道:“你有何想法?”

文彥博道:“在公檢法中,是要區分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官家只能赦免刑事處罰,但不能赦免民事處罰,這該賠錢的還是得賠,無論是對國家,還是對百姓。”

富弼稍稍點頭道:“我認為這倒也是可行,官家也沒有理由去反對這一點。”

皇帝要保一個人,首先肯定是大事件,或者涉及到大人物,這小事是鬧不到皇帝面前去的,那就是保命,絕不會說保那一點錢,關鍵你貪汙國家的錢,皇帝也沒有道理,不讓你吐出來啊!

......

而那邊張斐剛回到家,王安石就找上門來。

“我知道的意圖,我也並不反對你整合那些條例、敕令。”

王安石非常好奇道:“但是我你打算怎麼做到這一點?”

他雖然在朝中反對,但是他知道張斐肯定是打算藉此整合這些條例、敕令,而不是真的打算要判那些官員死刑,因為這對於公檢法而言,有著莫大的益處。

對於官員而言,其實也好。

張斐於是將赦免權的想法告訴王安石。

王安石聞言也是一驚,忙問道:“那他們答應了?”

“暫時還沒有。不過。”

張斐聳聳肩,道:“不過我想富公他們是會答應的,因為要想公檢法發揮作用,就必須這麼做。而對於朝臣而言,目前最大的威脅,是來自於公檢法,如果不修法的話,這死刑就跑不掉了,皇庭也沒有理由不判死刑,這對於所有官員而言,都是無法接受的。”

“是呀!”

王安石點點頭道:“對於他們而言,公檢法才是當務之急。”

他在心裡稍稍推演了一番,認為張斐所言不虛,這真是極有可能會透過的。突然道:“雖然貪汙是違法的,而且在賑災時期貪汙,那更是該殺,但是我們也不能忽略一點,就是許多低層官員的俸祿微薄,不改變這一點,就是殺,也不可能解決這個問題。可若是朝廷給予加薪的話,不但會增加財政負擔,同時又會便宜那些平日裡就只知吃喝玩樂的官員。”

被抓的那幾十個官員,其實個個都是真正幹活的官員,相對而言,他們幹得也還不錯,要是幹得不好,早就被免職了,因為賑災是很突然的,以工代賑那更是變得非常複雜。

那麼,不幹活的是撈不到這些錢的,只要不過分,而且將活幹好,其實王安石也是默許他們撈一點的,因為他們的俸祿確實也不多。

要嚴懲貪汙,這俸祿必須給到位,不能跟明朝一樣,俸祿低,還不讓人貪,這不是不好,而是做不到的,哪怕就是天天殺,也是做不到的,因為你做不到公平,不患寡就患不均。

王安石是深知這一點,故此從免役法開始,那些吏就能拿俸祿。

但如果加薪的話,就只能按照品階、官職去加薪,可其實真正幹活的就那麼幾個,這隻會進一步增加財政的負擔,反而得不償失。

王安石到底是執政宰相,他必須得考慮那些底層官員的困難,不然的話,誰來幫他執行新政啊。

當然,這時候他提出給底層官員加薪,也是能夠籠絡人心的,他也有這方面的政治考量。

張斐思索一會兒,道:“其實有了公檢法和稅務司,這一點倒是很好解決。”

王安石忙問道:“你有何妙策?”

張斐道:“以前官府的政績是看稅收,看司法,這就導致,一些官員為求升職,是玩命的剝削百姓,司法方面則是選擇草草結案,亦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如今的話,官府是既不管收稅,又不管司法,就只管行政,而行政的意義,就是在於財政。

既然如此,何不就以稅收為政績,因為根據目前的新稅法,在沒有司法權的官府若想提高稅收,那就只有一個辦法。”

王安石眼中一亮,搶先說道:“讓百姓賺得更多?”

“正是如此。”

張斐點點頭道:“由於政法分離,導致官府無法輕易靠權力去盤剝百姓,那麼根據新稅法,只有百姓收入越多,交的稅就越多,從而迫使官府必須考慮如何給百姓帶去更好的生活。

那麼以此政績來評選升職,就可以選拔真正人才。另外,增長的稅收,朝廷可以與地方平分,部分用於官員的獎金,部分用於地方建設,官員也清楚,只有建設好,稅收才能夠增長。”

砰!

王安石激動地一拍桌子,“此策甚妙,甚妙啊!我之前怎就沒有想到這一點。”

這很符合他的理念,民不加賦而國用饒,而且能夠幫他選出更多理財人才來。

就說薛向,要不是王安石和趙頊堅定用他,以以前的標準來看,他是很難升到中央來的,就是因為道德方面不過關,在儒家看來,那就是急功近利。

但若以這種標準來看,第一個提拔的就是薛向,因為他財政搞得好啊!

張斐笑道:“那是因為王學士忽略到公檢法所帶來的改變。記得我很早以前就跟王學士說過,公檢法只會讓新政變得更加簡單。”

王安石擺擺手道:“那是你的公檢法,跟司馬君實可沒有關係。”

張斐無奈一笑。

......

張斐的任務已經完成,解決之法,他也是全盤托出,那麼接下來就得看富弼他們的手段。

而自上回富弼強行透過倉庫稅法案後,他就已經脫離保守派,只是保持與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的關係。

故此,他表面上是不需要考慮朝臣對此事的看法,他只需要考慮司法問題。

對於司法而言,這就是唯一的解決之法。

於是他直接在立法會召開會議,先是將此修法的困難,告訴大家,之後又要求將官家的赦免權加入其中,還美其名曰,這是依據法制之法,扞衛君主的正當權益。

這頓時引來許多士大夫的抨擊,富弼,你什麼時候變成了一個狗腿子,皇帝要有了赦免權,這是為司法著想嗎?

這是決不能行的呀!

他們一時半會,轉不過來這彎來。

文彥博、司馬光他們就充當這潤滑劑。

此番修法,涉及到諸多敕令,可能要廢除一些敕令,可能要修改一些敕令,但要不給官家赦免權,那立法會是修不動這法的。

到時結果是什麼呢?

就不僅僅是那幾十個官員,被判處死刑,而是檢察院還可以見機行事,他們想引用哪條敕令,就可以引用哪條敕令。

公檢法的權力將會急速膨脹,且不受制約。

這回立法會立法,那是為求約束公檢法,而新增這赦免權,只是為求皇帝能夠答應。

同時他們也跟那些官員解釋,關於有罪赦免和無罪釋放的區別,這會在無形中給予君主一些壓力的。

悟透此理後,又令那些官員很是糾結。

要修改敕令,就必須跟皇帝交易,不然的話,皇帝是不可能答應的。

再加上,富弼是以慎刑思想來修法。

雖然朝中不乏提倡重刑主義的,但是此番修法,完全就是針對官員,而不是針對賊盜,所以官員們多半還是支援的。

就是這麼雙標。

朝中爭論不休時,立法會也加緊修法,這也是在給予外庭壓力。

“這我贊成。”

張斐點點頭道:“官家主要要免的肯定也就是刑事處罰,至於民事處罰的,罪人理應對受害者進行賠償,無論對方是百姓,還是國家。”

趙拚他們也都是點點頭,表示贊同

富弼又道:“還有就是關於舉薦者的責任?”

張斐略顯尷尬道:“舉薦者?”

富弼道:“根據我朝制度,如果你張三貪汙的話,那君實也得跟著受罰。”

張斐驚訝道:“真的嗎?”

富弼點點頭,“因為當初就是君實舉薦你的。”

張斐頓時滿臉歉意地看向司馬光,“司馬學士,我現在明白,你為何這麼緊張我了。”

司馬光瞪他一眼,“就算沒有這條規則,我也會盯著你的,你小子是一肚子的鬼主意。”

“......!”

“咳咳!”

富弼又道:“諸位怎麼看?”

司馬光道:“這條規則必須寫入進去,這不但能迫使舉薦者對被舉薦者的監督,也能夠使得那些權貴不敢肆意妄為地讓親人充當要職。”

趙拚點點頭道:“君實言之有理啊!”

馮京也是表示贊成。

張斐卻道:“我非常認同司馬學士所言,這條規則確實有他的道理。但是,我們公檢法是講證據的,在司法來看,舉薦者只要不違法,那我們就無權將其定罪,要不定罪,那怎麼懲罰?

這是個行政問題,跟我們司法沒有關係,倘若寫入律法,那可就亂套了。

試想一下,檢察院在上訴時,詢問司馬學士,張三可是你舉薦的?司馬學士回答是,然後檢控官就說,好吧,那你也犯了貪汙罪。諸位難道不覺得這很怪嗎?

而且有可能讓檢察院以此為由羅織罪名,大興牢獄,這是斷不可取的。”

司馬光點點頭道:“這倒也是,這條規定,跟公檢法匹配不上。”

舊司法中,可以這麼幹,但是公檢法不能這麼幹,因為這破壞公檢法的制度和法制之法的理念。

富弼問道:“行政規定和司法規定有何區別?”

張斐道:“行政規定主要面對的是官員,講究的是不能不理,但審理制度相對比較寬鬆,不需要強調證據,但懲罰也是非常輕的,最多就是解除職務,而司法是面對所有人,講究的不告不理,審理制度相對比較嚴格。”

富弼稍稍點頭,若有所思道:“好一個不能不理,不告不理。而貪汙罪行幾乎都是涉及到官員,我們可以採用這種方式來修法。”

在坐的人紛紛點頭。

以前是不分行政和司法的,因為法律就是用來約束大臣的,如果兩分,其實是遵從慎刑思想。

尤其是公器私用罪,這裡面是可大可小,比如說,用官燭看家書,這算不算公器私用。

如果算成司法,這問題就大條了。

但如果能夠兩分的話,就可以細化,同時去強調清廉正直,這樣他們就可以將道德約束著重用於行政規定上。

於是在這番修法過程中,就開始大量區分行政規定和司法規定。

隨著這些訊息傳出去,朝臣的態度,也漸漸軟化。

到底區分行政和司法,是能有助於他們避免公檢法的監督。

關鍵還是此番修法,主要是遵從慎刑思想,對於官員而言,是非常友好的。

立法會見火候也差不多了,於是在整合出一個大致的框架後,就上呈給皇帝,這其中就包括皇帝的無上赦免權。

這不是最終法案,最終法案是要等到年底的立法會大會。

但這事涉及到敕令,首先得皇帝答應啊!

朝臣們則是選擇沉默。

反正是極不情願,但也不反對。

最終,這份法案還是得到皇帝的認同。

根據之前的制度設計,皇帝是可以用委婉的方式,去幹預立法會,干預皇庭,這裡再來一個赦免權,這等於是作為最後的保障。

那趙頊當然是答應的。

只要對臣子的約束是強於對他的約束,那他就是賺的。

得到這法案透過之後,王安石立刻開始為底層官員鳴不平,認為他們的薪俸太低,若不提高薪俸的話,這貪汙之事是難以得到減少的。

於是他拿出一套完整的升職獎金制度,也就是根據每年稅收來作為主要政績,連續三年稅收都得增長,就必須升職加薪,並且提出將稅收增加額度的一般,算作差遣官吏們的獎金和地方上的建設。

這立刻就遭到保守派的反對。

王安石這一撅屁股,他們就知道這要放什麼屁。

完全看成績,而不看道德,這怎麼能行,到時提拔上來的,全都是薛向這樣的官員。

但王安石對此是據理以爭,認為在公檢法和稅務司的制度下,想要提高稅收,就必須要提升百姓的收入,這就是官員們的最高道德,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為國為民,比那些就只知道嘴上嗶嗶的強得多啊。

頓時贏得許多官員們的支援,尤其是年輕官員們,包括公檢法官員在內,因為公檢法裡面的年輕官員最多。

保守派則是全部失聲,因為他們之前反對,那是認為用這個做唯一的政績,那官員不得往死裡壓榨百姓。

就忽略掉了公檢法和稅務司。

有了公檢法和稅務司,好像還真就是這麼回事,如果提高百姓收入來增加稅收,這無可挑剔啊!

他們保守派的理念,就是穩住就行,不求你增加百姓的收入,但求不減少,國家少剝削百姓,他們就已經是心滿意足,你這還要求增加,那他們當然是無話可說。

而這個建議,與趙頊官職改制非常吻合,所以最終這項政策,是非常順利地透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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