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看到了大文的神情之後,我還是很想笑,因為,我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加入了一個:『時代與風采新聞社』!本來,我就是想打算,哪怕今後就是去報社也好,因為在看過了『臨時家庭』的現狀之後,我竟然有些惶恐,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受,當然——對於,我高中時代是歌手的事情,我想,修羅市的朋友,也許都已經淡忘了吧?因為,我與楊文傑的關係,就是覺得如果我們一起來做料理方面的探討也會比較好,但是,現在我們要說的,可不是這樣的,對於444號房間的事情,我還真是有些心有餘悸,很多在報刊上都看過楊文傑關於料理的相關新聞,斬獲了很多獎項不說,現在……“我一直以為,如果我們倆組建了:『臨時家庭』,別人~會不會覺得奇怪啊?”

“可是,斌又告訴過你嗎?這樣做,實在風險太大——”同樣,還是想幫楊文傑工作一段時間,我也好整理一下自己的心情,不要被這個繚亂的世界,搞得頭重腳輕。

再一次,我又問起了舒伯特的:『冬之旅』!“這個嘛~……你還是,問大文吧!”

說得還真的很輕巧,我覺得,你不是軍人,所以,你可以這麼輕鬆!◆“生存,還是毀滅?”

在排演現場,如果,你沒有與阿衫演過對手戲,你是不知道他所付出的努力的……作為修羅市的男演員,他不討巧也不會盲目的逢迎他人,只會把自己的事情,認真的做好,這個是我很欣賞他的原因。

根據:斌隻身一人前往——北國『daysbra!救亡圖存,而改編的電影:『解圍之神』,由大文出任男一號,飾演:『nofeeling』這個角色!與此同時,我也是以為,是不是也要讓我出演這部電影,說起來有些緊張但是距離高中時期,也有很多年了,除了做歌手以外,我還真是聽說到很多傳言,比如,當初小志為什麼要讓阿衫與我投稿,“我只想……找一份工作~而已!”

確切一點來講,我只要一想起阿衫還沒有投入戲劇界的時候,所說的這番話,還真是有些感觸,據瀟跟我講過,阿衫在高中時期,就很喜歡逃離學校,也就是大家說的喜歡逃學,為什麼呢?一定,要知道原因麼?◆當我一想起,小毅與我描述的那個老嫗,我還真的不敢在浪費時間,是不是說,也是在電影拍攝現場出的事情呢?“我~……不敢去想!”

很想忘記關於那種讓人想吐的描述,因為作為一個動作型別的題材,怎麼會出小毅描述的那樣的事情——“我明顯覺得,推出去的那個女人……對、是、……那個,才應該是芷若~……!”

不是吧?我暗忖道。

既然,推出去的那個,那麼,都是在拍攝現場,怎麼,你們不去制止呢?當然,這個是我的個人想法:還沒有與他們交流。

但是,現在就看麗人的表情,或者說他的眼色~……這,明顯就是拒絕!我在高中時期,是沒有做過記者的,但是現在我看到了高中時期的數學老師,還真的有些驚訝,他怎麼會到處樵事情呢?◆“一枝獨秀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

隨著聲音的逐漸響起,伴隨著沙沙的指令碼聲,透過無限的黑暗以及拍攝事故現場,我似乎重新認識了他——麗人!曾經的高中好友:川!是個非常喜歡熱鬧的人,他一般不太喜歡背後評論他人,但是對於麗人來說,就不一樣了,好不好?“聽說,在修羅市的高校界,有異形耶~……!”

看著川一本正經的樣子,我真的有些想笑,但是,前段時間,不是說,鐵男還有麗人好像聯手了,但是他們制衡的好像是,傳說中的、非常討人厭的:兩棲黎!對於科技來說,一開始我是不太熱衷的,因為,我們是歌手,平時兩棲黎給我感覺是非常嚴厲的,不過聽川跟我講的,只要在晚自習之後,好像就已經是兩棲黎的世界……但是,我覺得是不是川想得太多了?不過,說來也怪,自從我們從校畢業之後,對於這個生物老師,也漸漸淡忘了!直到有一天,我已經與楊文傑要組建『臨時家庭』的前夕,聽川給我打來了電話,“老黎~……被:『少年騎士團』剷掉了!”

“什——麼?”

我驚愕之餘,立刻趕往與川會面,好長時間沒有見了,現在大家都已經工作了,想起當初的理想,我們在重逢的一刻,只有:相視一笑!◆“你現在有到:『島嶼』演出嗎?”

川依然一臉的輕鬆,與往日好像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哦、這個……沒有啊!我現在沒有組團了!”

“呵……”川看了我一眼,釋然的笑了笑。

“你知道嗎?當初,幫我們排演劇目的好朋友~明剛,他居然在大學一年級的時候,讓我跟他講清楚一些私人的事情!”

“什麼?私人的事情?還是,私人的話題?”

“這個,你不知道啦!當時,你是不是對我說,你與龔磊遇到,而且,剛好在電車上——”“對啊?怎麼了?”

“那個時候,有沒有人與你對『暗號』——?”

“『暗號』?為什麼?”

“我懷疑~……明剛,出事了!”

“他們有好幾個特點,不太一樣!”

“什——麼?你說的是~……”“對!我懷疑是『異形』!”

“……”◆直到現在,還是沒有人與我對:『暗號』!就算有,那、應該算什麼?百思不得其解!修羅市: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呢?理想?帝國?還是:萬劫不覆的深淵——?◆事情:大概發生在,上個月的一個深夜!那天下午三點半我從斌的辦公室出發,前往致遠的府邸。

而致遠家距離『時代與風采新聞社』有好幾個電車的路程,而且,要改搭巴士,再走上一小段路的時間,大約十幾分鍾就到了。

平常就算沒什麼事,我也常到致遠家走走,不過那天卻是有特別的事要辦。

這麼說好了,要是錯過那天,我就再也見不到他了。

他的家就座落在美麗整齊的住宅區裡,區內清一色是高階住宅,當然,他與楊文傑是比不上的,但是——我也沒有為此輕視他!其中偶爾可見一般稱之為豪宅的氣派房子。

這附近曾經是一片雜樹林,有不少住家依然在庭院裡保有原本的林木。

圍牆內山毛櫸和礫樹長得十分茂盛,濃密的樹蔭覆滿整條巷道里。

嚴格說起來,這附近的路並沒有那麼狹窄,可是一律給規劃成了單行道。

或許講究行走的安全也是身分地位的一種表徵吧!幾年前,當我聽到致遠買了這附近的房子時,心裡就想,果不出所料。

對於在這個地區長大的少年而言,把家買在這裡乃人生必須實現的夢想之一。

致遠家稱不上豪宅,不過光夫妻倆來住的話,可說綽綽有餘、十分寬敞。

主屋採用的屋頂形式非常的廣闊,不過邊窗、拱型的玄關、二樓窗際的花壇則全是沒有什麼新意的感覺。

這些想必是夫妻倆各拿一半主意的結果?不,就磚造的圍牆來看,應該是凱特比較佔上風。

她曾經透露,一直想住在古堡般的宮殿裡才對!◆沿著磚造的圍牆走,我終於來到方形紅磚砌起的大門前,按下了門鈴。

等了很久都沒人來應門,我往停車場一看,致遠的賓士車不在,可能是出門去了吧?這下要如何打發時間?我突然想起那株鬱金香。

致遠家的庭院裡,種了好多好多。

上次來的時候只有三分開,算算已經又過了十天,不知現在怎麼樣了?通往玄關的小路在途中岔了開來,往建築的南邊延伸而去。

我踏上小徑,朝庭院的方向走。

鬱金香早已散落一地,樹枝上還殘留著幾許可堪觀賞的花瓣。

不過這會兒我可無心觀賞,因為有個陌生的女人站在那裡。

那女人彎著腰,好像正看著地上的什麼東西。

她身著簡便的牛仔褲和毛衣,手裡拿著一塊像白布的東西。

“請問,”我出聲問道。

女子好像嚇了一大跳,猛地轉過身來,迅速地挺直腰桿。

“啊!對不起.”

她說,“我的東西被風吹到院子裡了,因為這家人好像不在,所以我就自己進來了.”

她將手裡的東西拿給我看,好像是一件衣服似的感覺,而且就她的狀況,說不上來,而且,就往日,我也沒有見過她——她的樣子,說不上奇怪,但是,我也沒有多想……“您好像很專注地在審視地面呢.”

“哦,因為草皮很漂亮,我在猜,哈哈,呵哈哈!”

怎麼還會笑得出來?我暗忖道!◆“這麼嘛~我就不知道了,我有事情.”

她點了點頭,好像知道我不是這家的什麼人似的,轉過身去,一臉的陰笑——“不好意思打擾了!”

她點了點頭,與我擦身而過,往門那一頭走去。

之後大概過了五分鐘左右吧,停車場那邊傳來車子引擎的聲音,好像是致遠回來了。

我走回玄關時,深藍色的轎車正倒車駛入停車場,駕駛座上的致遠注意到我來了,向我微微地點了個頭。

駕駛座旁的凱特,一邊微笑一邊對我解釋。

“對不起,本想出門去買點東西,結果碰到了大塞車,真傷腦筋.”

一下車,致遠馬上舉起手做了個手刀的姿勢,表示抱歉,“等很久了嗎?”

“沒有,並沒有多久,我跑去院子看鬱金香了.”

“已經開始~凋零了吧?”

“怎麼會?現在——正值: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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