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場擂臺賽便被完顏烈踢飛了,她笑了起來,覺得很是過癮。

“回醫館麼?”

離歌剪又問。

天樂微微點了點頭,問道:“你大哥怎麼樣了?”

離歌剪又是傻笑了一下,撓了撓頭,道:“我大哥他應該沒什麼事了,燒也退了,還用了早膳,吃得可不少。

不過,不白吃,我會給銀子的。

明日,我便去將手頭的寶器賣掉兩個,想來應該夠付一萬兩黃金給你了.”

聽到寶器二字,天樂立即來勁了,眉眼飛揚,很是激動地捏住離歌剪的手,搖晃著:“你要拍賣什麼寶器?”

離歌剪很是不習慣地將自己的手抽了回去,傻笑了一下,又撓了撓頭,臉色微紅道:“其實都是這十年來隨師父一起學煉器之時不太成功的東西,之前一直沒捨得賣掉,是因為很有紀念價值。

如今缺銀子,想來還是賣掉算了.”

“那到底是什麼啊?”

天樂更急了。

“我僱了轎子,先上轎吧!”

離歌剪看著這樣的天樂,臉色更紅了,催促她上轎,畢竟如今在皇宮門口,隨意展示寶貝不太好。

“好,快點!”

天樂一邊急著往轎子方向去一邊扯著離歌剪的手。

上了轎,天樂立即湊到了離歌剪的面前,蹲在他跟前,兩隻眼睛死死地盯著他的儲物戒指,催促道:“快拿出來給我看看.”

離歌剪遂從戒指裡取出他想要拍賣的兩件寶器。

第一件寶器,是一支看上去與小號狼毫筆差不多的寶貝。

天樂立即拿了過來,在手裡翻來覆去,看不出門道來,激動地問離歌剪:“這是什麼?做什麼用的?”

“這是無墨筆,可以無止境地寫下去,不用蘸墨,它的筆尖與最小號的毛筆無異,但質地比起毛筆稍硬,不僅不用蘸墨,還不用擔心筆尖不整齊而導致書寫不流暢,不美觀。

原本,我煉製這支筆時,是想著煉製成功後送給大哥的.”

說到大哥,離歌剪的眸光立即變得柔和起來,情意漣漣。

“不用蘸墨?我試試!”

天樂立即扯過離歌剪的手,用筆在他的袖子上塗畫起來,隨後,她興奮地尖叫起來,“果然很好用啊!哈哈哈——”她終於可以擺脫用毛筆開藥方的痛苦了。

這樣的筆,簡直堪比現代的中性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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