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為奴可以,但此事不得公開,不能讓除他們四個之外的第五人知道。
第二:效死可以,但所做之事,不能殘害我印國同胞。
第三:五十年太久,最多五年!前兩個,葉凡想都沒想,便答應了。
但第三個,葉凡沒有同意。
“五年太短,十年.”
“不行,就五年!”
“二十年.”
葉凡又道。
佛羅王都急了:“說好的十年的?”
“三十年.”
葉凡繼續道。
“行行行,算是栽你手裡了,三十年就三十年!”
窮途末路之下,佛羅王三人只得與葉凡簽訂了這份秘密的屈辱協議。
至此,印國三大武道領袖,便為葉凡之手下,為其效命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