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元硬是把我按在了沙發上。

這小子哪兒來的這麼大勁兒呀!“你覺得對不起我?”

“嗯?嗯……”“真的感到對不起我?”

“嗯!”

“真的感到慚愧嗎?”

“嗯!”

我漸漸地不耐煩起來。

赫元坐在了地上用詭異的目光凝視著我。

什麼呀,完全是求婚時擺出的那個po嘛。

“只是拿來幾碗炸醬麵就想要我原諒你?”

“嗯?那個……不是已經向你道歉了嗎?”

“如果說這還不夠呢?”

“那……那麼……你要怎樣?我要怎麼做你才肯罷休?”

他奸詐地笑了起來,那詭異的笑容使我一陣緊張。

“如果你肯做這些,我不但可以恢復你家店鋪的生意,還可以在那基礎上提高一些營業額.”

“什麼?真的嗎?要我做什麼?”

“100天要做的事情.”

“100天?”

“嗯,名字叫什麼來著?”

“凌……凌瀟.”

赫元不知去哪兒拿了張白紙和一支簽字筆過來。

他開始在平整的紙上寫著什麼。

搞什麼鬼呀?“你在做送外賣的工作吧?”

“嗯.”

(明知故問)“每天都要做嗎?”

“嗯.”

“呵……原來如此……那麼……”赫元咬著筆帽兒正琢磨著什麼,過了一會兒又飛快地寫了起來。

到底在搞什麼鬼呀?“給,契約書.”

赫元把自己寫好的東西推到了我的眼前,我呆呆地接了過來。

申赫元與凌瀟兩者之間自願訂下以下100天的契約第一條:[契約的目的]讓賢世彬重新回到申赫元的身邊。

第二條:[報酬]申赫元為凌瀟免費提供一個兼職生。

第三條:[獎賞]契約滿期後凌瀟可以繼續和章宇鎮交往。

第四條:[義務]凌瀟聽從申赫元的一切命令指揮。

第五條:[解約]此合約一旦簽定絕對不可解除。

為了證明以上合約,本合約共制訂兩份,各自簽完字後每人保管一份。

2003年3月27日姓名:申赫元姓名:凌瀟“這……這是什麼呀?”

我張大了嘴巴。

不,這是在做什麼呀?“正如你看到的,我要和你籤這份契約.”

“什麼契約?一點說明都沒有誰會傻呼呼的籤這東西呀!”

“性子也夠急的。

這不正要解釋給你聽嗎?”

我嚥了口口水慌張地看著他。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不,放下自尊心地說是被甩了。

被我們學校經營學科的章宇鎮……”看來這傢伙還不知道自己因為有名氣這訊息早已傳遍學校了。

“是被那個章宇鎮的臭小子搶走的。

我,不可以沒有世彬。

不管用什麼手段我都要再把世彬搶過來。

所以需要你的幫助.”

我被赫元下一句話嚇得張大了嘴巴,一時說不出話來。

“你去勾引章宇鎮.”

哈……哈哈……一臉無奈的我只知道傻笑。

“你……真是……呵呵……那也叫話嗎?”

“當然,以你現在的樣子,章宇鎮連瞟都不會瞟你一眼。

但是我卻能把葫蘆變成西瓜.”

葫蘆?呵,就你長得好看,高興了吧。

我果斷地拒絕了他的要求。

“這不可能。

這是根本就不可能實現的事。

非常抱歉,你還是找其他人來幫你吧.”

“臉蛋稍稍長得有模有樣的心都太傲,根本就不會做這種事.”

“我也不做.”

“那麼你的店鋪?”

“……”卑鄙的傢伙,混蛋!竟讓我陷入進退兩難之境。

“正如契約書上所言,我會找個後輩來代替你送外賣的工作,是一個非常喜歡騎摩托車的人.”

“我們家沒有錢請兼職生.”

“當然,不給工錢也沒有關係。

那個我來解決.”

赫元仔細地端詳著我那微微繃起來的臉。

“怎麼樣?算不上是吃虧的契約吧?想要和章宇鎮交往的女孩可不止一兩個呀!能和那麼帥的男孩交往可不是一件壞事哦!老實說如果不是我,你怎麼可能有機會交那麼帥的男朋友呢?”

我已對一次次打擊我自尊心的申赫元沒一點好印象了。

“同意了?”

真沒轍了。

已經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了。

想到要拯救飯店,我有氣無力地同意了他的要求並在契約書上籤了字。

“太好了,那麼明天見吧,你手機號是多少?”

“我沒有手機.”

“什麼?最近就連初中生都配了手機……”“初中生有沒有配手機我不清楚,反正我沒有.”

“那麼,明天什麼時間在哪兒見面呢?你幾點下課?”

“12點.”

“ok,那麼12點我在學校正門前的‘羅忘什’等你,下課後直接過來.”

“2點開始我還要送外賣.”

“那麼明天就派那個後輩去.”

就這麼,我無奈地簽了這份既荒唐又可笑的契約。

這個世界上怎麼可能會有這樣既荒唐又稀奇的事呢?但是這件既荒唐又稀奇的事情正在我身上發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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