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眼。

李傑已經在陳家村生活了三年,特殊的歲月,陳金水依舊要出門雞毛換糖。

沒辦法。

他們這裡種地根本活不下去。

只能打點擦邊球。

好在這邊天高皇帝遠,一些風波並沒有波及到陳家村,都是鄉里鄉親,沒人故意害他。

何況,他去的地方都是偏僻的鄉村,那裡的交通不便,出門一趟也沒那麼方便。

“謝謝王嬸。”

村子坐這事的,不單單是陳金水。

至於更多的事?

雖然他跟巧姑沒有血緣關係,但從小一塊長大,還是以姐弟相稱,那情況跟親姐弟也沒多大區別。

但,這丫的也不是啥好人。

看到巧姑跑去院裡坐鞦韆,李傑也沒說啥。

孩子多了,難免吵鬧,大孩子也會欺負小孩子。

如果只靠雞毛換糖就能填飽一家三口人的肚子,那幹這事的人,就不會只有那麼一點了。

“你這孩子,就是太懂事了。”

退一步而言。

過去這二三十年,陳家村周圍都沒發生過拐賣的事。

王嬸上前一步,笑著揉了揉他的腦袋。

太無聊了。

不多時,李傑跟著巧姑一起來到了隔壁的王嬸家,跟他們一起來的,還有其他幾戶人家的孩子。

不過。

陳金水雖然不是每天都出門,但隔個兩三天,基本會出去一趟。

這活不重,三歲的孩子都能幹,不過,大部份孩子都沒有那個耐性。

暫時還幹不得。

對於李傑這樣兩三歲的孩子,喝水都能喝飽。

是的。

活下去。

養。

陳金水出去一趟也沒那麼容易,畢竟,家裡還有兩個孩子,好在周圍有鄰居照應著。

反正,巧姑跟陳大光這一對,那是不合適。

那有點難。

所有人都是一條心。

雖然陳金水叮囑孩子別亂跑,但像這種串門,還是很正常的。

“雞毛,這個饅頭你留著,餓了你自己吃。”

菜的話,基本是鹹菜為主。

那多不好意思。

至於那個什麼童養夫之類的,李傑根本沒在意。

李傑倒不是想要包辦婚姻。

臨近中午,一個穿著藍布衣服的中年女人朝著屋子裡喊了一聲。

巧姑只是幹了一會就跑出去了。

也不是什麼豪華套餐。

一大鍋水配上一塊紅糖,雖然糖味很淡,但人人都能喝個兩三碗。

吃完中飯,李傑跟巧姑一起回家先把碗給洗了,然後,兩個人便坐在堂屋清理雞毛。

即使能賺更多錢,陳金水也不會幹。

人販子哪會往這跑。

一般孩子可坐不住。

小毛病一大堆。

活。

他們吃的是‘大鍋飯’。

不多時。

唯一的好處大概就是‘紅糖’什麼的不缺。

他們不敢,不是因為陳金水的身份,小孩子才不管陳金水是不是敲糖幫幫主。

這個年紀最是好動。

類似的事放在農村,那都不算事。

那些大孩子,沒人敢欺負陳金水家的倆孩子。

那不行。

他剛剛在幫忙清理雞毛。

以後還是重新給巧姑找個好人家。

(

十天半個月也沾不到葷腥。

讀書,才是正途。

尤其是處理雞毛這種事。

像陳金水家裡這樣的村民,擱在陳家村不止一戶。

太偏遠。

除了紅糖蘸雜糧饅頭,有時候也會是紅糖水。

“弟,吃飯了。”

小打小鬧,大人基本不會管。

不過。

陳大光這人吧,要說壞到骨子裡,那也不至於。

那次,陳大光欺負巧姑,後來被李傑狠狠地教訓了一段,最後,陳大光是哭著回家的。

接著,一個扎著馬尾辮的女孩蹬蹬蹬的跑了進來。

緊接著,王嬸也辦了一個凳子坐了下來,幫著一起幹活,一邊幹活,還一邊跟李傑聊著天。

不至於。

因此,出門的村民多了,難免有孩子落在家裡,這幫孩子就在王嬸家裡吃飯。

為了填飽肚子,村民們不得不冒一些險。

畢竟,雞毛的味道不好聞,而且時間也長。

隔三差五,能吃上兩三頓紅糖蘸雜糧饅頭,畢竟,他們這邊種甘蔗,收貨之後熬成紅糖,偶爾給孩子們吃一點,不算個啥。

當然。

天高皇帝遠歸天高皇帝遠,有些事,還是做不了的。

陳家村住的都是熟人,孩子們互相串門不要太正常。

一個四五歲的孩子,你還能要求更多嗎?

養活一家人。

既然來到這裡,李傑自然想著能幫一點是一點。

其他的一些村民也從事著類似的工作。

吃飽?

“來了。”

“嗐。”

其實,雞毛換糖的事,不是什麼秘密。

七山一水兩分田的陳家村,僅憑種地,很難養活自己,這裡是十里八鄉有名的窮村子。

陳金水從年頭忙到年尾,頂多保證他們三個人餓不死。

但她的年紀要比陳江河大兩歲。

打那之後,就沒人敢欺負他們倆。

肉?

那就別想了。

但,大家都對這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什麼人販子,那都不是這裡發生的事。

總不能白吃白喝。

一方面是因為部分地區確實有這個需求,另外一方面則是因為雞毛換糖的利潤很低。

女孩名叫巧姑,是陳金水的親生女兒,在劇中,巧姑雖然一直喊陳江河喊哥。

喜歡走捷徑。

別看雞毛小胳膊小腿的,普通小孩,還跟打不過他。

李傑放下手中的活計,拍了拍手走出了堂屋。

他們是怕雞毛。

買個針頭線腦什麼的,特地出一趟門,太麻煩。

有需求就有市場。

“雞毛,巧姑,開飯了。”

雖然農村的孩子幹農活不是什麼新鮮事,但像三歲這麼大就幫忙幹活的,那還是極少數。

哪怕六七歲的孩子,也有點怕。

每個孩子帶著碗筷,有時候吃粥,有時候吃點雜糧饅頭,一個饅頭拆開兩份,一個孩子半個。

門口忽然傳來了一道腳步聲,抬頭一看,是隔壁王嬸。

讓她好好讀書,然後考個大學,眼界開闊了,也不至於拴在陳大光這裡。

玩了一會鞦韆,巧姑朝著堂屋裡吼了一聲,隨後便跑出了家門。

“弟,我去王嬸家玩一會,一會就回來了。”

是真的低。

風聲那麼緊,何必呢。

頓頓吃,那就別想了。

當地的一些鄉幹部都知道。

李傑只是偶爾回應著,充分的扮演一個孩子。

他能感覺到,王嬸應該對陳金水有點意思。

陳金水是喪妻,她是喪夫,從法理上來看,兩人如果真的重組家庭,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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