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道義和利益林然點了點頭,盜墓的收益實在太大了,下一次墓,帶來的起碼是幾萬塊錢的收益。

如果賣給外國人可以賺到更多,人都是追求利益的生物。

國家也發現了這一點,既然無法禁止,不如和其中溫和的南派土夫子合作,從他們手中購買文物,減小損失。

所以,國家其實對於南派土夫子是有一定的扶持的。

只不過不會表現在表面上,抓到了南派的土夫子,往往只是做個筆錄,睜隻眼閉隻眼就放走了。

但抓到了北派的土夫子,往往等待他們的就是有期徒刑甚至是花生米!特別是南派土夫子挖出的珍貴文物,博物館的人只會睜隻眼閉隻眼,高價將其買下,甚至定期到他們家鄉進行採購。

北派則是人人喊打,他們也自知自己不受歡迎,所以做事愈發驕橫跋扈起來。

不僅肆意破壞墓穴結構,還把文物私自走私到海外進行販賣,完全是跟國家對著幹。

有了劉敬峰的承諾,林然相信了他的話。

“我跟你說過,加入你們團隊是不可能的,但是合作可以.”

林然你笑著說道。

他如果真的只是為了賺錢,為什麼不直接加入江華的琉璃坊,或者去故宮博物館,也可以謀取一份不錯的工作。

何必冒著法律風險加入土夫子團隊呢?劉敬峰不免有些失望,然後問道:“林兄弟,你說的合作是?”

“先前不是說了嗎?我可以幫你們鑑定文物。

同時,如果你們有解決不了的墓穴難題,我也可以嘗試和你們一起前往.”

林然解釋道。

林然再次強調道:“我們只是合作,並不代表我加入你的團隊.”

“同時,我作為合作伙伴,對你們有兩點要求.”

“第一,有些墓穴結構容易被破壞,在沒有萬全的把握之下,我不允許你們進入其中.”

“第二,所有墓穴當中的文物,賣給誰都可以,但絕對不可以賣給外國人.”

“如果你不答應的話,我是不可能和你們合作的.”

林然態度異常堅決。

這是他重生之後的原則,本來的目標就是想辦法把流落在國外的文物帶回來,如果一邊換回來,一邊不斷的賣出去,他將永遠完成不了任務。

既然要和土夫子合作,就必須約法三章。

憑藉他對南派的瞭解,這兩點要求應該不難實現。

如果對方不肯,那也好提前分道揚鑣。

在八十年代,國家重點在整治糧食和工業生產之上,對於古董文物的管理並不嚴格。

雖然在打擊盜墓賊,但畢竟人手不夠,管不過來。

也給了盜墓賊可趁之機,只要想辦法買通管理者當中的一員。

就能把文化透過海運遇到國外,高價進行拍賣,從而謀取高額的利益。

同時,國家也會和盜墓賊進行合作。

因為他們的考古團隊有限,繼續任由北派的人破壞墓穴,他們的損失更巨大。

所以,掏錢購買南派的文物,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措施。

林然打算做得更徹底,和南派土夫子合作,將文物挖掘出來之後,低價賣給國家,或者交給恩師保護起來。

這也是他作為國家博物館一員的心願。

趁著現在,文物還沒有大規模流失,他自然願意奉獻一份力。

這是站在大義的方面!最重要的是,他的手中有《魯班書》,同時還有定陵的地圖。

他一直在尋找靠譜的土夫子團隊,雖然劉敬峰表示了對自己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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