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飢寒交迫的林凡決定不再乞討了。
他要活下去!他要偷!偷錢!下定決心後的林凡便開始搜尋目標。
沒多久,他便看中了一個身穿錦衣的青年。
青年看上去二十六七歲,形色匆忙,一身白色錦袍,看上去是富貴人家的子弟。
但最重要的是,他的錢袋就係在腰間。
錢袋看上去沉甸甸的,其內錢財定是不少。
林凡沒幹過扒手,但他見過扒手。
只要快速自然地走過去,假裝沒注意到碰他一下,利用這瞬間解下他的錢袋,最後走人。
大功告成!流程很簡單……林凡在心中過了一下,發現沒什麼問題,便向那青年走去了。
只不過他沒想到的是,就在手剛剛放到錢袋上時,手腕就被抓住了。
“小兄弟!有手有腳,為何要偷東西啊?”
聲音溫和,只是語氣有些急促。
林凡聽到聲音,下意識抬頭看了一眼,緊接著便開始奮力的掙扎。
他心中清楚,既然被抓,最少也會挨一頓狠揍。
但令他沒想到的是,青年沒有揍他,反而給了他一些銀兩,叮囑他:“小兄弟,看你餓的這麼可憐。
這樣吧,這點錢你拿著,吃頓飽飯收拾下自己.”
“如果你需要個活計,可以去酒樓幫廚打雜,總能活得下去.”
“若是膽子大,敢打敢拼的話,可以明年五月來我東遼報名!”
“不過不要再偷東西了.”
說完後,青年把錢放到林凡的手中便徑自走了,連名字都沒有留下。
這些錢給了林凡活下去的可能,他先是在酒樓找了個打雜的活計,幹了幾個月後便報名加入了東遼。
之後的時間他經過百般打聽,終於打聽出了那人的名字。
他叫聶陽!陽光的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