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改了,又沒改(第二更)

閔聰達的目的是把250萬美元結結實實花出去,同時儘可能少的產生正面收益。

哪些是他認為的正面收益?

比如說利用這件事做噱頭進行炒作,給快船增加流量。

這個就不行,快船上賽季流量已經夠多了,本賽季的季票預售讓閔聰達很頭疼。

到時候因為logo徵集再拉一波球迷買季票看球,這財務吃不消,現金太充裕了。

因此,閔聰達果斷切斷了瑞切萊的營銷費用,讓他無從發揮。

還有就是logo標識設計的太好,非常出彩,讓快船的周邊大賣。

球衣款式和logo設計對球迷購買球衣的影響力還是很大的。

畢竟球迷買球衣除了看球星號碼之外,球衣設計是否帥氣、酷炫也非常重要。

像快船隊,除了庫裡的30號球衣銷量不錯外,其他球衣的銷量只能說是一坨大便。

因為他們不論是主場球衣,客場球衣,還是復古球衣,都不好看。

紅藍單獨拿出來都是很經典的運動衣配色,偏偏在快船身上結合起來就非常普通。

除了來現場看球的鐵桿粉絲,在街頭打球的愛好者中,穿快船球衣的很少。

他們的球衣設計,從顏色到款式,辨識度都太差,一點都不酷。

如果這次一不小心弄出來一套很酷的logo和球衣設計,導致周邊火爆,那這錢又白花了。

250萬美元,一個賽季賣周邊就給你掙回來。

為了避免這樣的正面效果,閔聰達一定要挑選一個平庸的設計方案。

讓這個logo好像換了,又好像沒換,說好看,也還行,說不好看,沒那麼過分。

閔聰達是想選一個很難看的,可他一來怕因為太醜導致話題度暴漲,二來整天看著很醜的logo,閔聰達自己也會覺得過意不去。

“一定要平庸,要平庸,平庸是最沒有話題度的。

球迷不會因為好看去買,也不會因為難看去罵,就當什麼都沒發生一樣,大家悄無聲息的把這事兒給忘了,這是最好的。

然後那250萬就稀裡糊塗的花出去了……”

閔聰達心裡一邊唸叨著,一邊在電腦前一張張檢視投稿的logo樣圖。

有些不僅有樣圖,還附帶了說明,來展示這樣設計有什麼樣的內涵。

比如有一個用c字母,把la給包裹起來的簡潔設計,閔聰達拉進了候選。

平庸,非常平庸,介紹說這體現了快船是一個團結的團隊,c代表快船,la在裡面,說明快船完全擁抱洛杉磯這座城市。

閔聰達心想,這t麼狗屁內涵,洛杉磯接納你快船還差不多,人國際大都市用得著你擁抱?

可就是這樣的狗屁logo,進入了閔聰達的預選方案中。

他的顧慮在於,這樣醜了吧唧的logo會引發球迷大吐槽。

一直看到第79份方案,閔聰達感覺自己眼睛都快看瞎了,後面還有一大堆。

畢竟250萬美元的酬勞開始太誘人了,估計全洛杉磯的設計公司都想插一腳。

而第79份方案閔聰達一開啟,覺得有些奇怪,心想:“哪個傻叉,直接把快船現在的logo複製了發過來的?”

他正想關掉看下一個,突然覺得不對,發過來的logo好像和之前的一樣,但又好像不一樣。

閔聰達把舊的logo拿出來對比了一下,一看立馬就明白了,他直拍大腿,道:“絕了!這不正是我要找的,改了,又沒改的logo麼!”

原來,快船之前的logo是紅色籃球,裡面鑲嵌著藍色的文字。

這個logo呢,就是把紅色籃球改成藍色,藍色文字改成了紅色。

其他東西,一點兒都沒變,真是改了,但又沒改。

一看到這樣天才般的設計,閔聰達知道自己已經有了想要的方案。

閔聰達心想:“這樣天才的點子,我自己怎麼沒想到呢?早想到,我自己投稿,自己拿那250萬美元啊.”

這樣的想法自然被系統警告,無情拒絕。

有了這樣好的方案,其他的就不用看了。

閔聰達將郵件往下拉,看了一下郵件傳送者的資訊。

發現這人並沒有留自己的真實姓名,只有一串電話。

看樣子是一個個人設計者,不是公司或者工作室。

這讓閔聰達有些為難,如果是個人搞出這樣的創意,那他有能力負責除logo外的其他標識還有球衣設計嗎?

“害,伱擔心個毛線啊,到時候其他標識和球衣,也這樣換換顏色不就完了嗎?”

想通這一點,閔聰達掏出手機,打通了郵箱裡留下的電話。

結果電話響了好一會兒,竟然沒人接,於是閔聰達又打了一個,心想這可是財神爺給你打的電話,你再不接可要成為人生最大的遺憾了。

電話在響了七八下後終於接通了,對面傳來粗暴的聲音:“你是誰,到底想幹什麼?我在工作!”

閔聰達一聽,原來是上班族,好的,接完這通電話,你可以不用上班了,幸運兒。

“你好,我是洛杉磯快船的總經理斯瑪特-閔,我要告訴你一個好訊息,你設計的洛杉磯快船隊新logo被選中,中標了。

恭喜你,將獲得250萬美元的合約,來完成這項設計.”

閔聰達說完,等待著對面的驚喜,狂叫,或者大哭。

結果,對面愣了幾秒鐘,問道:“洛杉磯快船設計的logo?什麼時候的事,我什麼時候設計的?”

閔聰達想難道我打錯電話了?核對了一下電話號碼,沒錯啊。

“一週前,快船隊發出250萬美元投標新logo的新聞,你忘記了嗎?你的設計讓人印象深刻,就是把紅球改成藍球,藍字改成紅字,你還記得嗎?”

閔聰達這麼一說,對面好像想起來了。

“噢噢,我想起來了,我就是…我就是隨手一改…”

“天才的想法總是來自隨手一動,祝賀你,250萬美元歸你了。

什麼時候到斯坦普斯來,我們見面,把合約簽了.”

對面的聲音略微激動了一些,但也沒有特別激動。

“好的,那就今天,等我下班以後吧。

你是快船的經理,斯瑪特?”

“是啊,你叫什麼名字?”

“坎耶,坎耶-韋斯特.”

坎耶-韋斯特?感覺好像有點熟悉,但又記不清是什麼人。

不認識,管他是誰呢,能做出那樣設計的也是個250。

“韋斯特,你在哪兒上班?什麼時候下班能來?我下班很早的.”

“呃…我在fendi做實習生,我5點半下班就來.”

小夥子還是實習生啊,那你以後不用上班,拿著錢回家偷著樂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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